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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办理协议离婚
离婚法律咨询洪小姐问:我和丈夫感情不和,想和他离婚,他口头答应同意离婚,但是又迟迟拖延不办理,我有什么办法可以和他协议离婚吗?
上海婚姻律师沈洁答:并不是所有打算离婚的夫妻都能够通过登记离婚的方式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洪小姐的婚姻问题。协议离婚必须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否则必须通过法院诉讼方式接触婚姻关系,也就是打离婚官司。
上海婚姻律师沈洁提示:并不是所有打算离婚的夫妻都能够通过登记离婚的方式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想协议离婚,必须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
上海离婚律师沈洁认为,首先是主观条件,也就是婚姻当事人对待离婚的态度,双方必须一致同意离婚,并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办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其次是客观上的条件是否符合协议离婚的要求,以下几类人不能协议离婚,只能由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第一类,双方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为同居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对于同居关系的,双方自行解除就可以,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生育了子女,对子女抚养问题没有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直接和子女生活的一方可以要求另外一方支付抚养费。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纠纷的,也可以提起诉讼,比如共同购置房产纠纷、共同投资公司的纠纷、借款纠纷等等。但是法院不受理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对于事实婚姻,即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1994后即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都不属于事实婚姻。
第二类,一方或双方在离婚时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精神病人发病期间,智力残疾),民政部门不能受理这类人的离婚申请,必须通过法院进行诉讼离婚,由一方或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提起离婚诉讼;
第三类,为可撤销婚姻或者无效婚姻,典型的可撤销婚姻有买卖婚姻、包办婚姻,或者是撤销时候还没有满法定结婚年龄的,无效婚姻有结婚时候无民事行为能力等,具体可以参考其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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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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