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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道光年间,四川眉山仁寿境内的有一丽山村,村中骆姓为大姓。
其中,骆先扬、骆先贵、骆先义为堂兄弟,是村中大户。
兄长骆先扬家有田地数十亩,遍布山前山后,家里虽然雇有长工、短工,但地太多,还是种不过来,便租佃给人耕种。
骆先扬为人乐善好施,肯讲情义,待人宽仁。
村里有劳动力的人家,都乐意做他家的佃户。
这不,家住村头的林锡仁、林贵父子就是他家的佃户。
话说,道光十三年(即1833年)中秋过后第五日,即八月二十日这天,林贵在佃种的土地上耕作。
突然,在山坡上割草的骆先扬家长工欧娃高声提示林贵,说同村农户刘芳忠偷溜入林贵所佃山林砍伐树枝。
林贵一听不得了,放下手中农具,大踏步向山林奔去。
果然,头发花白的刘芳忠在不断砍伐树枝,旁边放置着一个盛装树枝的背篓。
林贵大怒,一个箭步冲上,夺过背篓,要将刘芳忠拉到乡约处理论索偿。
刘芳忠哪肯听任摆布?不但不肯去,反而回夺背篓。
林贵情急之下,朝刘芳忠打了一拳,正中顶心。
刘芳忠已年近花甲,蓦然被击中,面色惨白,嘴唇哆嗦,呻吟呼痛,过不了片刻,竟然气绝身亡。
林贵全身冰冷,汗出如雨,一时没了主见,赶紧出林呼唤欧娃前来帮忙。
欧娃见了,也六神无主,两人大眼瞪小眼,不知如何是好。
林贵年轻无知,愣了半日,就提出将刘芳忠尸体丢进离山林不远的堰塘里,伪造出失足落水溺死的假象,以逃避问罪坐牢。
欧娃出于好心,便帮他扛尸料理了此事。
两人分手回家,林贵一再嘱咐欧娃不要声张。
在家里吃饭时,林贵前思后想,越想越后怕,忍不住把事情源源本本地告诉了父亲林锡仁。
林锡仁老实巴交,闻言色变,感觉天要塌了。
战兢之下,他急匆匆地前往佃主骆先扬家求计。
骆先扬正与邻居刘友庭、肖显位在客厅拉家常。林锡仁来了,心慌意乱之下,竟忘了避人,张嘴把儿子失手殴人致死的事情一五一十,像竹筒倒豆子一样,全部倒了出来。并跪下央求骆先扬,此事就以刘芳忠失足落水来处理。
骆先扬起一时之仁,答应了林锡仁。
这样,林锡仁去找来刘芳忠的儿子刘明富、刘明贵,告诉他们,他们的父亲刘芳忠落水身亡。
刘家兄弟也是憨厚之人,没有报官验尸,将父尸抬回草草埋葬。
此事一晃过了差不多两个月,眼看就要翻篇了。
但是,也不知是欧娃还是刘友庭抑或肖显位,他们当中有人憋不住嘴,把林贵杀人的秘密泄漏了出去。
渐渐地,方圆几十里都对此事传得沸沸扬扬。
刘明富、刘明贵兄弟憨厚,他们的姐姐刘氏可不是省油的灯。
刘氏本已出嫁,风闻父亲被杀真相,勃然大怒,于十月十四日赶回娘家,叫弟弟刘明富前往县衙告状,为父伸冤。
仁寿县知县李峻声是个清廉的好官,接到状纸,不敢迟疑,立刻发票差人前往丽山村传唤骆先扬、刘友庭等人到县候审。
骆先扬虽说是大户人家,但到底是窝在小山村里长大的,没见过世面,一看这种阵仗,就慌了手脚。
他深一脚、浅一脚地赶到了县城。
丽山村在城中设有一个铺场,店主是本村人杨太。
其实,骆先扬是完全可以不用理会杨太的。
但他胆小怕事,此时就如同溺水人一般,看见有救命稻草,就拼命想抓。
何以见得杨太是救命稻草呢?
原来,杨太有一个舅舅,名叫邹居贤,是县衙里的刑书。
骆先扬认为,可以请杨太转托邹居贤从中关照,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于是,他走进店中,向杨太说明来意,明确表示:如果邹居贤能挡住知县不验尸,不追究私埋之罪,事成之后,奉上谢礼五十两白银。
杨太一向敬重骆先扬,听了骆先扬的话,出于好心,同意帮忙,同他一起去找邹居贤。
邹居贤看在外甥的面子上,一口应承了下来。
十月二十日,李峻声升堂,先传讯骆先扬和林锡仁。
骆先扬和林锡仁抵死不肯承认林贵杀人之事。
李峻声又传死者亲属王刘氏、刘明富等到堂,要他们指出其父伤在何处,以便检验。
刘氏、刘明富告状之前,并没有掘父尸查验伤痕,此次控告完全因传闻而起,一听县太爷问起,面面相觑,生怕官府掘尸验不出伤痕,自己反坐诬告之罪。只好以实情相告,并请李峻声免验。
李峻声于是草草结案。
老实说,此案邹居贤并没出有什么力,但案子既然这么轻松完结,他惦记起骆先扬许诺的五十两银子,为了不让骆先扬人走财空,派手下人何尚贵、苏含宽,分别邀请杨太、骆先扬、刘友庭到长盛酒店相聚。
酒至半酣,邹居贤乘着几分醉意,问骆先扬:“你许诺的银两什么时候兑现呢?”
骆先扬坦然回答说:“你放心好了,已经派人送信回家拿取,明天一定送到府上。”
邹居贤半信半疑,暗暗拉出杨太,嘱咐他务必把骆先扬羁留在城中,等银子到手,才能放归。
邹居贤交待过后,退居幕后,回家去了。
杨太按舅舅的吩咐,继续陪骆先扬等人畅饮。
这场畅饮一直饮到一更天时分。
再长的宴席,终有散的时候。
下面的时间,该如何安排呢?
杨太熟想来想去,决定把骆先扬骗到暗娼叶邱氏家里去。
于是,他提出到叶邱氏家中喝茶。
众人轰然叫好。
没奈何,骆先扬只好随着杨太,与何尚贵、苏含宽、刘友庭几人一同前往。
叶邱氏半夜起来,烧水泡茶,在堂屋里招呼这一伙人。
杨太嘴多,又问了骆先扬一句,银子到底什么时候可以送到?
骆先扬怪他不相信自己,说,你放心好了,明天早晨定能送到。
杨太反怪骆先扬不及时兑现诺言,说这是骗人赖帐的节奏。
骆先扬酒力烧头,一下子火了,说,这种事又不是什么正经债务,本来就是你骗我、我骗你的交易。
骆先扬还想到邹居贤并没有在这场官司出力,愈加来气,反骂杨太、邹居贤设局诈钱。
不用说,是骆先扬不地道了。
本来就是他主动去央求杨太甥舅帮忙的,这会儿反咬人家设局诈财。
杨太再好的脾气,也忍不住了,回口对骂。
这一对骂,双方都收不住了,动起手脚来。
杨太吃了骆先扬一拳;骆先扬吃了杨太一脚。
杨太中了骆先扬这拳,伤在脸上,问题不大。
骆先扬吃了杨太这一脚,正在右边肾囊上,他疼痛难忍,一下子瘫软倒地,没挣扎几下,就挂了。
众人登时慌作一团。
何尚贵还算清醒,飞奔去找邹居贤。
邹居贤也吓得浑身发抖,一个劲抱怨杨太。
但光抱怨也解决不了问题,他寻思了半晌,让杨太解下骆先扬的腰带,缠绕在尸体颈上,用力拉勒,伪装成自杀形状。再让杨太找来轿夫刘二,用钱收买,交待他背骆先扬尸体至观音岩坡下路边干沟内。
料理停当,各人散去。
次日,观音岩附近村民发现骆先扬的尸体,报到官府。
邹居贤买通仵作雷应沅,要求他在检验时把骆先扬勘为自勒身死。
雷应沅在县太爷李峻声爷带领下到达现场,经过一番查验,本想报称死者自勒,但看死者项颈勒痕并不明显,难于服众,只好改报称被人勒死。
既是被人勒死,就必须缉拿凶手。
可惜李峻声忙碌了一年多,一无所获。
骆先扬的兄弟骆先贵、骆先义只好逐级向上控告。
最后,四川总督鄂山下令将案卷、人证提调成都,派由成都府知府张日最审理。
张日最精明干练,他先从杨太曾与骆先扬等人一同到长盛酒店聚饮查起,顺藤摸瓜,很快查清了杨太杀人真相,还查清了刘忠芳与林贵斗殴致死的经过。
最后判处如下:林贵、杨太被处绞监候;邹居贤被杖责一百,流三千里。雷应沅处杖一百,判刑三年。欧娃帮同弃尸,被杖责九十,判刑二年半。其余凡知情而不告,全杖责一百。
至于仁寿县知县李峻声,总督鄂山以“昏庸溺职”的罪名,向道光皇帝奏请将之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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