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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吕氏春秋》里的一则笑话:
齐勇者,一居东郭,一居西郭。途遇而饮,索肉不得,乃笑日:“子,肉也我肉也。何别求肉为?”因抽刀割肉,相赠啖之,肉尽而死。记得小时候看过这样的笑话:两个“勇士”相见,想喝酒却没有肉吃。其中一个就说:“何必麻烦?你吃我的肉,我吃你的肉,不就得了?” 结果酒足饭饱,两位“勇士”也因为彼此割肉纷纷离开了人世。
曾经,在看完这样的故事以后,不禁会感慨“勇士”的愚蠢,也对他们最终自行而酿的后果感到深深的遗憾。
长大以后,才渐渐发现:“勇士”未必如想象中那般愚蠢。生活中,有许多人和“勇士”相似,如果遭遇对手,受到对方一丁点儿激将法,也会做出与勇士相似的事情。
他们死要面子活受罪,最终为了所谓的颜面,为了寻求短暂的风光,而损失极大。
以前,也曾听说过身边人讲的另一件事情:有一位特别爱逞强的老太太,上街去买东西。她不修边幅,穿得邋邋遢遢。恰巧店家是一个势利眼,看到她的模样,便不愿意搭理。
老太太对店家说:买一斤枣糕。
店家瞥了她一眼,答道:你有钱买枣糕吗?
极度好强的老太太听到这句话,受不了了,便赌气和店家争吵了起来。最后,为了“证明自己有钱”,老太太赌气将一个店铺的枣糕全部买了回去。
这种情况下,亏得究竟是店家还是老太太,但凡明眼人就全明了了。
这些故事,看上去依然荒谬,似乎只有像老太太那样极端的人才能做出类似的结局。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却也经历同样各种逞强,而不幸落入了各种圈套。
比如,在职场上,有人专门尝试用各种激将法。很多时候,如果你在某件事情上,特别认真,那么你就输了。就像站在树上的嘴里叼着肉的乌鸦。无论底下的狐狸是赞美你,让你高歌一唱,还是咒骂你,让你开口反击,都是不可以的。
如果你一旦开口,那么嘴里的肉就会掉到树下,给狐狸捡去。那么,你恰巧是中了他的计,失去了你因得的那一部分。这又和勇士割肉,又有何区别呢?
所以,在做事情之前,想清楚事情的真实目的,弄清楚对方的意图。有时候,生活不能太较真,做事不能太逞强。真正的勇敢,是能屈能伸的勇气。做事之前考虑再三,有些事情如果不能做,那么绝对不要去做。千万不要因为顾忌所谓的颜面而逞强去尝试做不到的这些事情。
也无需在意别人的眼光,不要赌气似的“承诺”他人,最终赔了自己的本钱。
真正的勇士要敢于拒绝和让步。 蛮干硬上,那不是勇敢,而是——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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