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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年,鸦片战争失败,我们失去了香港岛。
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失败,我们失去了九龙。
1898年,帝国主义发起瓜分中国的狂潮,我们失去了新界99年的主权。
三次战争,三个条约,香港就此离开祖国怀抱。
我们需要记住的是:侵略者是英国,而出卖国土的,是腐败的清政府。
这是三次耻辱的、不公平的交易,是强国对弱国的赤裸裸的掠夺。
99年后的1997年,新界租期已到。中国政府要求把整个香港都拿回来。有些英国人居然这样说,他们说,新界是租的,可以交还;但是香港岛和九龙不是租的,是我们用条约给了他们,不能还,不应该还。金一南将军听了非常气愤,他斥责了那些英国人的强盗逻辑。
的确是强盗逻辑,而且,强盗二个字,非常符合一百多年前英国的行为。
我认为,从1840年开始的鸦片战争,以及后来一切针对中国的战争,都是一种强盗行为。中国不愿与你通商,你就发动战争,这不是强盗是什么?这一点,连法国作家雨果也承认,他在书里说:“有两个“强盗”,一个叫英吉利,一个叫法兰西,潜入了圆明园。”那么,强盗以他的威势强迫你与他签定的条约,是不平等条约,这样的条约其实是无效的,可以废除的。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不是废除了那些不平等条约吗?为什么不能废除有关香港的条约呢?当然能。
跟强盗,是没有什么信用可讲的。你必然自已强大起来。现在我们强大起来了,英国人的想法我们根本不须理会。
但是,强大起来的中国仍然是礼仪之邦,我们没有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而是以谈判的方式来收回的。其实不谈判,用实力收回,对我们来说太容易了,英国当然看得出来。最终顺利交接。
所以说,我们的回答是:跟强盗无须讲信用,但我们还是讲了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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