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文共有 454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1 分钟。
中国的孝道被历代所看重,而著名的《二十四孝》中的其中一孝,未免太过残忍。
在汉代,有个叫郭巨的人,家里极其贫穷
要养活一家三口,再加一个人年迈的老母亲更是难上加难
后来妻子生了一个孩子,天下没有不疼孙子的奶奶
于是郭巨的母亲经常把自己的饭留给孙子吃,而自己时常食不果腹。
郭巨又是一个大孝子,他见母亲整日因为自己的儿子日渐消瘦,实在于心不忍
居然对妻子说要把儿子埋了好节省粮食给母亲
认为儿子没了以后还能再有,母亲没就没了
这是个什么歪理,难道母亲是人,儿子就不是人了?
养这么大说埋就埋,一点感情都不讲?
男尊女卑的时代,妻子就算再伤心也不得不从
只好在旁抱着孩子,而郭巨则在旁边挖坑。
挖着挖着,郭巨的锄头突然发出一阵清脆的响声,定神一看,原来是坛金子。
上面写着“ 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这才断了埋孩子的念头,将金子抱回家孝敬母亲去了。
从此以后郭巨的孝顺传遍了天下。
但如果没有挖到这摊金子,那孩子就难逃一死,一个三岁大的小孩子能吃多少
节约下来的口粮就能让母亲吃饱了吗?
古人的孝道有时竟是如此得极端,实在是无法理解。
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二十四孝》中为了母亲 杀死儿子 是孝顺还是残忍?”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