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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刘雍与伍新凤的官司
据悉,刘雍与伍新凤这场旷日持久、影响巨大的官司已经尘埃落定。我对官司的胜负无甚兴趣,因有关剽窃这类著作权纠纷案,具有难以明确界定标准的特点,胜败很大程度由法官的亲疏好恶决定。故胜不足喜,败亦无须沮丧。再则,一个位卑言轻的平头百姓,何来主宰左右结果之力。晓亦无用?
然而,这桩官司对于伍新凤来说不仅无奈而且太冤枉,是一则鲜活的现代版“农夫与蛇”。本人曾与被告一道参与诉讼,知晓一些案情真相,现披露出来,意在替委屈的伍新凤说句公道话。 尤其是刘雍事后仍不断利用互联网诽谤攻击伍新凤,更有必要以此澄清真相。
但凡看过《伊索寓言》的都知道,其中有篇非常著名的“农夫与蛇的故事”。故事大意是:“一农冬日逢一蛇,疑其僵,乃拾之入怀,以己之体暖之。蛇大惊,乃苏,以其本能故,以利齿啮农,竟杀之。农濒死而悔曰:“吾欲行善,然以学浅故,竟害己命,而遭此恶报哉。” 这个故事告诫人们,对恶人千万不能心慈手软。
外界很少有人知道,当事人双方在官司之前曾是关系不错的朋友。
刘雍曾请伍新凤帮忙把他的装饰作品放进公司规划设计的项目中,以期在项目实施时承揽到工程,同时将部分手稿交给了伍新凤,嘱托其在今后的设计中尽量选用。伍认为自己只做规划设计和建筑创意设计,不做具体的工程设计,建筑外观装饰用谁的作品作素材都无关紧要,举手之劳的顺水人情何乐不为,便允诺了刘雍的请求,在后来的一些规划设计中有意识的用了刘雍的一些作品作素材。(如下图所示)
谁知这一好心竞埋下了祸根,换来了恶报,上演了一部现代版的“农夫与蛇”。
由于种种原因那些规划的项目没有实施,刘雍也就为没有承揽到什么工程而生怨恨,最后将伍告上了法庭。而且狮子大开口,毫无根据的开出了索赔450万的天价。由此可见刘雍的动机始终都是冲着钱去的,境界并不象他所标榜的那么高尚。
众所周知,规划设计中可用的公共素材浩如烟海,可以随意撷取,若不是有意而为之,完全没必要多次使用某人的作品。从这个意义上说,该案也是不应该发生的。
不该发生的终究发生了。这场泼赖式的官司一打三年半,从贵阳一直打到北京。尽管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30万,不到刘雍诉求的1/15,可能还不够弥补官司的费用支出,(仅一审的律师费就107,000余元)不可否认的是官司应该算刘雍胜了。至于他闻过是喜还是悲,是理直气壮还是心怀愧疚,不便去猜测。是非曲直相信大众在弄清事情真相后自有公断。
值得庆幸的是伍新凤并没有被这飞来的横祸所击倒,反而是越挫越勇。命运也似乎特别眷顾善良厚道的人,官司缠身的这几年,也是他事业最有成就的几年。正可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好心人自得善报。
通过这起以怨报德的典型案例,我们应该从中吸取什么教训,得到什么启示呢?那就是伍新凤用他“惨痛的一堑”,再次警示善良的人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伍新凤简介
贵州民族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
贵州天海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
天海美术馆馆长
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客座教授
中国建筑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委员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贵州省美术家协会理事
中国景观设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国际ICAD注册A级职业景观设计师
学习及工作经历:
1958年生于湖南凤凰,毕业于贵州大学艺术学院美术系。他当过知青、做过矿工、办过工厂、在深圳打过工。
1992年—2009年在贵州民族学院美术系任教,现任教于贵州民族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02年创建了贵州天海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这些是他50余年来历尽磨难、饱经沧桑,艰苦奋斗、不屈不挠、追求卓越、突破自我的真实写照。近十年来,完成大、中型规划设计项目60多项,著有学术专著:《变城记》——城市设计;《筑魂记》——原创建筑;《梦游记》——旅游规划;《造景记》——景观设计;《走出迷雾》——项目策划案例。伍新凤的规划设计坚持“民族的现代化,现代的民族化”的创新理念,在规划行业操作模式上推陈出新。他的理论与实践得到了两院院士、原建筑副部长——周干峙老先生的高度认可,并为他的《走出迷雾》一书作序。他在实践中实现了规划设计行业程序一体化服务的理想,致力于城市核心价值和人文精神的挖掘和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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