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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分享我的喀什行。接连发了多篇文章,一位网友在评论中写道,连着看了几篇你的文章,发现你爱上了喀什!一语中的,真的是爱上了喀什。但有件事,一直心惴惴,当我拿起相机拍摄古城里的颜值爆表的孩子们的时候,是不是有侵权之嫌?
喀什旧称喀什噶尔,几百年来一直是新疆南部的第一大城,它是古代丝绸之路北、中、南线的西端总交汇处,历来就是中西交通枢纽和商品集散地,贸易非常发达,拥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的地缘优势。
“不到喀什不算到新疆”。喀什噶尔古城有2100多年的历史,是新疆最具吸引力的旅游资源之一,也是新疆最具代表性的历史人文景观。古城老城里的巷道两边是一户户维吾尔的民居,街巷迂回曲折,看似路尽,却柳暗花明,有种逛迷宫的奇妙体验。
古城里最有意思的当属这些可爱的孩子们,在我们眼里,维吾尔族孩子简直就是可爱的“洋娃娃”,孩子们都很有礼貌,对长辈很尊敬,很多孩子与游人擦肩而过时,会大声说“你好”。这样的旅游氛围,在我们的其他景区很难见到了。
有了一个不好的苗头,虽说是极个别现象,但要说一下。在老城的西面入口处的欧尔达西克路上,两个小女孩拦住我的去路,细声细气地说,能给我照张相吗?小女孩各种配合,熟练地大摆POSE,简直太可爱了。
拍了几张以后,要跟小女孩说再见了。孩子过来轻声说,你有一块钱吗?我一愣,也没多想,赶紧拿了两块钱,分给了两个小女孩。小女孩心满意足地离开了,这是我见过的最温柔的要钱方式了。钱不多,但总感觉哪里怪怪的?古城里最靓丽的风景,就是这些可爱单纯的孩子们,“你有一块钱吗?”,仅为个例。亲爱的游客们,请不要用钱去诱惑孩子们,别让孩子们沾染不劳而获的不良习气。记得一位导游说过,新疆还不发达,你们来旅游,也是援疆,感谢你们。如果大家想帮助古城里的孩子们,不妨多消费一些,走进老城里的特色店铺买些自己喜欢的工艺品或食品。
此文一发(文后放链接,请大家指正),引发网友大讨论,各种观点百花齐放。其中有这样的观点,直指这样的拍照方式,特别是对小孩的拍照不妥,有侵犯隐私的嫌疑,朋友们,大家怎么看?
这种情况,让我想起前日在皖南的查济古镇里的一小段经历。查济古镇?大家是不是有点陌生,这可是大侠金庸先生的祖籍地。古村老式的民居鳞次栉比,黝黑的屋瓦,浅灰的马头墙连成一片。村内岑溪、许溪、石溪三条小河穿村而过,颇一种不问世事、世外桃源之感。在拍照片时,小溪边的一个烧饼摊的摊主语气强烈不让我拍照,我大惑不解,摊主说,我们的烧饼是专利,不允许随便拍摄,我只好苦笑地摇头走开了。
几乎是同样的场景,今年在台湾过年时,高雄有个只在春节期间摆摊的集市,设在新乐街,大年三十到初三结束,这里最有火热的中国年味。
也是想写点东西,拍点素材。当我用相机聚焦这个炸制金黄诱人的拔丝地瓜时,老板和老板娘温和地叫住我,先生,你别只拍我的地瓜啊,请把我们和招牌也一并拍进去啊!
于是又拍了这张照片。摊主的做法让我沉思,为什么同样是摊贩,面对拍照的反应却截然不同呢?
我从感性的角度说说对拍照的看法。站在景区的角度,我欢迎游客们的拍照,古城里的人和物都是魅力景区的一部分,欢迎拍照分享;站在游客的角度,拍摄景区里的个人时,要表达我们的善意,特别是小孩子,最好是事先征得当事人的同意,起码是被拍摄者并不反感。但要注意,尽量用长焦,别把镜头不礼貌地伸到人家的面前,尽量别打扰人家。
大家怎么看?从法律角度有没有权威的解读?新疆喀什古城里的“一块钱”风波,游客小举动,有大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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