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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浙江农科院一博士报警称一箱毒蚂蚁丢失,有状似火腿肠的毒诱饵,后警察根据监控锁定目标,原来是一对骑三轮车的男女抬走了箱子并搬运回家。因村中没有监控,警方只好根据三轮车挨家挨户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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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终于找到,装毒蚂蚁的瓶子没有被打开,但是三包毒诱饵却被放进了冰箱,夫妇称看起来像火腿肠,准备给放学回家的孙子吃。万幸,警方在努力下,追回了毒诱饵,否则万一被吞食,后果将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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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控中可以看到,骑三轮车的夫妇是穿越了马路,专门去拿走了放在树根旁边的采集箱,说难听点是这种行为是“偷”,说好听了是捡,其实都不过是贪占小便宜的心理作祟,这一次便宜没占成是小事,若孙子吃了毒诱饵那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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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很多人说是因为穷,的确,早些年这些老人们可能曾经经历过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艰苦生活,穷怕了,穷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却并非唯一原因,前有村民哄抢翻车货车的猪肉,甚至连门板也不放过,还有开着奔驰车偷留守老人种的菜,难道都是因为穷吗?我认为并不是,一方面是他们爱占小便宜的心理,另一方面是人们的愚昧无知、贪婪、自私自利的劣根性。
所有才有了一些大爷大妈们早晨和上班的年轻人挤地铁、挤公交,增加城市的交通负担,只为了去买便宜几毛钱的鸡蛋,甚至可能对不让座的年轻人大打出手。他们从来不会考虑他人的感受和利益,自私自私、同时愚昧无知,也从来不会考虑时间成本和对这个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
就拿此次事件来说,从外面捡回来的东西都不知道是什么,只因为看起来像火腿肠就敢拿给孙子吃?这真的是太无知,太不长心了。
很多农业大学都遭遇过这样的困扰,湖南农业大学就发生过科研玉米被附近村民偷盗的事件,后学生通知老师带保安赶到后,抓到了一位老人,后来在采访中得知偷玉米的并不只是这一个老人,还有很多村民参与,只是因为老人年龄大了腿脚不便,加上背着半袋盗窃的玉米走不快才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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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这似乎只是一点玉米而已,试验田的玉米市场价估值上千万,只是被这些村民偷走之后就一文不值了。且这些玉米属于科研竞赛项目,被偷之后项目无法进行,科研竞赛将面临失败。同时它也是一个学生的毕业设计,因为玉米被偷该学生面临无法毕业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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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村民们来说,这只是普普通通的玉米,可是对于科研人员来说,它可是无价之宝。正是因为村民的愚昧无知、自私自利,才造成了这样严重的后果,不能用穷一言以蔽之。
关于“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的话题,中国人讨论了几千年仍然没有定论,我想为了解决类似的问题,我们宁愿相信“人性本恶”,这样才可以通过规范的规则、法律制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避免损失的发生。而那些善良的人,道德就可以约束了,规则和法律法规对于他们来说也形同虚设,甚至遇到同类事件还会收获感恩美好,何乐而不为?
因此,我更认同一些网友的说法:管理方毒品的管理也存在漏洞,既然是危险物品就应该有相应的标识,同时存放时也应该做好保护措施,并不是说他们有错,毕竟人的劣根性我们改变不了,是人性使然。只能通过自己的严禁操作将可能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愚昧贪婪的底层人民的命也是命,不能因为他们的愚昧贪婪就搭上性命,这个代价实在太大,没有谁想要看到这样的悲剧发生。
既然人性如此,就要靠相应的规范制度去规范人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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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村民来说,他们因为缺乏教育导致无知,就要做好普法宣传,让他们明白自己的行为不妥。
其次,对于这种行为,法律上要有相关的规定,比如按照盗窃或者影响公共安全、破坏科研成果等定性论罪,不能教育教育就完事了,这样他们长不了记性,也汲取不了教训。人的劣根性不能靠自己祛除,那就靠法律也未尝不可。
第三,对于实物保管人来说,他们本无过错,可为了避免损失,也要制定相应严格的防止损失的方法措施。比如贴上标识和行为性质、量刑标准等等,相信这样一定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人的劣根性需要完善的规则制度去解决,而不仅仅是道德的审判,那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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