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时期,苏州府有个叫薛万义的人,他从小聪明伶俐,长大后更是足智多谋,多次利用自己的智慧帮助穷苦百姓。
薛万义读书识字,曾做过讼师,后来因不满官场腐败而隐退回家乡。但是他还是常常帮助乡亲们写讼状,打官司,而且他经手的讼状全都是以胜利告终。
当时,苏州府有个恶霸叫王九龙,此人每天偷鸡摸狗,为非作歹。有一天,王九龙 偷偷潜入一个百姓家中,他在屋中翻箱倒柜,把百姓家中的钱洗劫一空,可是他太投入了,就在他把所有箱子翻腾完后,他突然看见床上躺着一个女人,那女人也正看着他,女人满脸惊恐,双手捂着嘴,一动不敢动。
王九龙看见女人一副害怕的表情,他自己反倒不害怕了。盯着女人看的时候,王九龙突然看见女人的手腕上戴着一个银镯子,王九龙慢慢靠近女人,女人吓得钻到被子里不敢再动。王九龙掀开了被子,把女人手上的镯子取了下来,然后大摇大摆的走了。
待女人的父母回来知道这事后,他们决定报官,于是他们写了一张名为“掀被夺镯”的诉状准备送到县衙。一家人拿着诉状往县衙走,路上正好碰到散步的薛万义,他们就想让薛万义看看这张讼状有没有什么问题,毕竟他曾经做过师爷。
薛万义接过讼状看了看后说:“你这讼状写的倒是没什么问题,不过这样送过去那恶霸王九龙顶多判个偷窃抢劫罪,如果稍微改动一下,他就可以判的更重。”
既然要告,当时重判比较好,一家人央求薛万义帮他们改一下讼状,薛万义把“掀被夺镯”改成了“夺镯掀被”。
薛万义解释说:“掀被夺镯”是先掀起被子再夺镯子,这里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夺镯子,“夺镯掀被”是先夺了镯子又去掀被子,这就是两个目的,夺了镯子,又想掀女人被子强奸她。
一家人恍然大悟,他们赶紧把这张新的状纸送到了县衙。县太爷收了状纸,立刻派人抓捕了王九龙,王九龙对状告之事全都招人了。
后来,县太爷判王九龙坐牢十二年,王九龙不服,说只是偷了点钱财,不至于判那么重。县太爷说'夺镯',是抢劫财物,“掀被”是想强奸女子,这是两罪并罚,判的合情合理。
王九龙再也无话可说,当初自己是看过状纸后自行招人的,只好乖乖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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