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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既懂得浪漫温情,同时也懂得哄女孩子开心。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外表丑陋、心灵纯洁。用现在的说法就是“披着狼皮的羊”。 别人是怎么样的我不知道,反正我就是这样的人。和女朋友谈了一年多恋爱,除了跳舞时拉过她的手之外,我们基本便再没有别的亲热举动。在我和她看来,谈恋爱不过就是一起到食堂吃饭或看电影,偶尔半夜到操场的草坪上去弹吉他唱歌。 即便如此,我也觉得非常快乐。并不是我们不懂男女之间的事,而是担心陷得太深,毕业分配时会更痛苦。很多次我都想吻她,但一想到毕业时我们很可能会分手,就压制住自己不去想了。 但我们最终还是面临分手。因为我们分不到一起已由“可能”变成了“肯定”。如果坚持,势必会像很多人那样为调动工作而耗尽半生精力。分手那一点点的痛苦,比起这来说简单太不值一提了。于是,我们约定,好好相处到毕业,从此分手。很多同学都是这样的。 我就这样痛并快乐地熬着,有点像预知了死期的待宰羔羊。 我的同学中,像我这种情况的还很多。我下铺的林同学也和同班一位女生谈恋爱。他们最初也相敬如宾,不敢太过于亲热,以免引起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造成巨大的伤害。但这种坚持随着毕业的临近而彻底崩溃了。在离毕业还有一个月的时间里,他们偷偷到校外的小旅馆里开了房。林同学说:他们不想留着遗憾离开学校。 其实,我和小莉也未尝没有这样的想法。也许毕业后从此天各一方,写封信也要十来天才能收到,这辈子还能见上几次面都说不一定。我们用什么来表明我们自己曾经爱过一回呢? 这种想法的煽动性是极强的。在毕业——也即是我们预想的分手时间到来之前,我们得做点什么。这种想法使我像嗅到冬天气息的松鼠,迫不及待地想做点什么。 在一次舞会之后,我和小莉又来到校园操场的草坪上。随着熄灯铃的催促,同学们都心不甘情不愿地散去了。小莉也起身想走,我伸手拉住了她,说,再坐一下吧! 她似乎明白我的想法,手挣了一下,就不挣了,任我的手紧紧握住她的手。我轻轻将她揽入怀中,脸贴着她的脸,空气像被火燎过的棉被,热辣辣地捂着我们。世界上除了我们的心跳之外,便再没有任何声音。 我们开始接吻,像所有的初吻一样僵硬而干瘪地相互用嘴唇碰撞着对方的嘴唇。这是一种笨拙而快乐的感觉。我被这种感觉怂恿着,将手伸向她的身体…… 不能再说了!后面的话不是儿童不宜,而是你不相信。在我们最狂热最忘乎所以的时候,我们突然停了下来。我推开她,想让自己的头脑冷静冷静。 她很疑惑地问我:怎么了? 我说:我怕。 你怕什么? 我怕你今后不幸福! 请不要说我虚伪,我当时真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说的。说完之后,将衬衣往肩上一甩,感觉特像个爷们地向男生宿舍走去。 后来,我们毕业了,十多年了都没再见过面。再后来大家都有了家有了孩子,过去的事情也渐渐地淡忘了。只是我从来不参加同学会,我怕碰到她,我怕她对我说自己现在的生活。怕她说过得不好,也怕她说过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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