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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下课后,几个小姑娘凑在一起窃窃私语道:“你们听说了没啊?小明爸妈来学校了!”
“他昨天,被人打了!”那几个消息灵通的小姑娘忍不住讨论起来。
一个掌握所有事情经过的姑娘和他们说起故事来:
要说这小明被打事件,部分就是因为他在人家空间乱评论。但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他欠了人家钱不还。
小晴的另外一所学校的学生,对自己的形象特别关注,经常会打扮自己,拿着手机自拍放到自己的空间去,希望有更多人关注自己,为自己点赞。
可谁知,正当小晴美滋滋的看着她的“美照”时,好闺蜜小楚给她发个消息:“快看你空间,有人在骂你!”后面跟了好几个感叹号,小晴眉头一皱,连忙打开空间查看。
竟然有人在她的自拍下面骂她!小晴自诩不是什么美女,但也不至于被人说“长的难看”!这已经是侮辱了!
气的她连忙找到了小楚,好生询问了一番,终于搞清楚那是小楚班级里的一个男生,也不知怎么就看到了她的照片, 她发誓一定要找人打他,让小楚帮忙带着那些人找到小明。
小楚开始装作不愿意的样子,后来半推半就的答应小晴。
一个小姑娘忍不住插了句嘴:“小楚为什么要这么做呀?”
旁边一个声音窜了出来:“这件事情我晓得,小明欠了小楚钱,好久了都不还呢,大家都知道小楚特别讨厌小明,让小明去看小晴空间也是小楚的主意。”
一个说:“这么说也是小明先做的不好啊。”
另一个说:“这明明是小楚在挑拨离间呢,小楚应该受到惩罚。”
还有人说:“要我说,还是那几个打人的做的不厚道,人家吵个架怎么就开始动手伤人了呢?”
正说的热火朝天,班主任拍拍黑板,示意大家安静下来,他有话要说。
他说到:“小明的事情都知道了吧?我听见刚刚同学们的讨论了,你们说的都对,他们几人都做错了。小明因为他的行为遭到了小楚和小晴的报复,还受了伤,而小晴因为她的冲动带上了几个同班同学共同犯了法。打人的三人违反了《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而小楚和小晴唆使他人犯罪,属于共同犯罪。”
班主任清清嗓子,又接着说下去,“我们学校考虑到他们还没成年,双方老师和家长进行了协商,相互理解,给予犯错误的同学处分并共同承担小明的医药费并进行道歉,而小明也要自我反省自己的行为。”
这件事终于落下了帷幕。
指导老师:严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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