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然界,不同物种之间协同进化的现象十分普遍,看BBC纪录片时,经常会看到某种鸟类与对应的特定植物间存在着协同进化模式,植物通过进化它的颜色或香气来吸引特定鸟类,而鸟类也会通过进化它的喙来适应花朵。这种情况我们一般不用“驯化”这种词,而只有当协同进化发生在人与其他物种之间时,“驯化”才会出现。因此如今听到“驯化”,人们通常都会有个预设,即“驯化”隐藏的主语是人类,驯化的对象是动植物。其实在生物进化史上,这种“驯化”严格来讲也应该叫做协同进化,起码在最初阶段是这样的,这也是《驯化》这部书带给我们的第一个观点。
狼是如何第一次成为人的伙伴,进而驯化成犬的?身型庞大的野牛又是怎样走进人类的牛圈,然后体型变得越来越小的?小麦和水稻原来就是普通的野草,又是如何成为人类今天的主粮?物种的驯化常给人印象是人类有意为之,而作者通过详实的研究资料,表明这种驯化更加可能是一种偶然相遇。原始人类一开始显然没有主动想过要驯化一个物种来协助自己打猎,古老的驯化不像今天畜牧业的人工选择那么刻意。
《驯化》选择了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九个物种进行驯化史溯源,包括犬、小麦、牛、玉米、土豆、鸡、水稻、马、苹果。这九个物种与人类自己的发展历史密切相关,也正是彼此之间的相遇成就了今天的人类社会现状。无论是身体机能结构,还是饮食习惯,都可以说人类是被这9个物种共同“驯化”的,当然,如果按以人为主的说法,也可以说是人类借这九个物种驯化了自己,因此本书的十个驯化物种中,第十种正是人类自己。
虽然这九个物种仅是人类众多驯化物种中的一小部分,但是放大到所有驯化物种,所占整个物种比例也是微不足道的。如果说人类和它们的相遇是偶然,就像人类出现在地球上是偶然一样,那么驯化这件事又显得如此奇妙,甚至有些浪漫。如果在两三万年前,人类没有选择它们,今天的人类又会是怎样的情况呢?如果人类的主食不再是小麦、水稻、玉米、土豆,人类的机体会否还是和今天一样呢?然而一切又像是上天注定的一样,人类最终遇到了它们。
物种的驯化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对驯化史的研究也同样漫长,每一次技术革新可能都会给驯化史增加新的证据,可能扩展之前的研究,也可能完全推翻已有的结论。《驯化》以历史学、考古学、人类学为基础,用最新的基因科学为这十个物种进行重新梳理,再现了生物演化的波澜壮阔。最让人着迷的是这些宏大而漫长的演变,即使最后化成了历史的尘埃,却依然能在基因层面上被人类重新读取,就像一座已经化为齑粉的碑刻,被科学家们重新复原。
8000年前,一粒小麦种子掉落在了西欧西北部海岸,它还未来得及完成自己繁衍后代的使命便已死去,岁月将它的有机体一点点腐蚀消散,然而它的灵魂却顽强的封印在一些分子中存活了下来。直到有一天,一只龙虾在挖洞时将其送到了水下考古学家面前。这粒小麦将自己的DNA保存了八千年,八千年的等待,等的就是这只龙虾,等的就是已经能够使用DNA测序的考古学家。这看上去不像是个考古学的故事,更像是一个关于相遇的浪漫故事。
科幻电影《普罗米修斯》中,有一种全息技术可以看到前人的活动轨迹,在某个基地,人类当年的活动可以通过全息方式再现,从而能够知道当年基地发生了什么事。在芳贝镇的海滩,也有这样历史重现的故事,只是重现方式不是全息技术,而是大约7000年到5000年前留下的脚印。当海浪将埋藏在海滩上的脚印冲刷出来时,你就能看到一幅远古时代的生活图景,石器时代的人们带着孩子在这里玩耍狩猎,野牛、野猪、狼也在这里留下了印记。而当海浪继续冲刷时,这些历史信息又将随着海浪消失在历史的时空中,仿佛从未发生过,幸运的是,这一切被当地的一个退休教师戈登·罗伯茨发现并记录了下来,这个故事也像是一个浪漫的相遇故事。
我们在战场上殒命,历史却对这些战场大加宣扬;我们在耕地里繁荣,历史却对这些耕地充满轻蔑、不愿提及;国王的私生子都能在历史上留名,而小麦的源头却无人知晓。人类就是如此愚蠢。 ——让 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19世纪法国植物学家)驯化的故事,是一个关于相遇的故事,我们与它们在历史的长河中相遇了,从此结伴而行,只是最后可能因为彼此变得太过熟悉,而忘记了相遇的过程。不过随着不断的考古发现,加上最新技术的深度解读,我们一定会找到那些尘封的往事,如果我们还有兴趣去了解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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