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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 中国农民银行(Farmers Bank ofChina),前身是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中华民国曾经存在的银行之一,民国初年的中国四大银行之一。1934年10月,国府认为四省农民银行太小,对发展农业无济于事,便决定将其改组为中国农民银行。经过几个月的紧张策划,1935年6月4日,国民党政府公布了《中国农民银行条例》,在原四省农民银行基础上改组而成为的中国农民银行正式成立了。资本总额仍为1000万元,总行仍设在汉口,1937年迁至南京。根据《条例》规定,该行办理农业放款,票据贴现,买卖证券,经营储蓄存款和汇兑,享有兑换券发行权、农业债券发行权和土地债券发行权。1949年后随中华民国政府移往台湾,1967年在台复业,2006年并入合作金库银行。合并前,股权比例超过10%以上的股东除了财政部外,则多为军方背景,依序为:财团法人中央军校同学抚恤会基金会、财团法人黄埔抚恤委员会基金会及财团法人遗族学校基金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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