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故事,从300万个故事到海量知识百科的华丽转变!

司法理念“叫板”车神 · 脆弱之生命 竟如死之坚强:再评《荒野猎人》

时间:2020-07-03

坚强与脆弱生命的故事

提示:本文共有 16412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33 分钟。

人文学科主要是一个解释问题或价值判断问题,固然难有绝对的真假判断,但解释结论同样有一个相对合理性的评估。例如关于“格拉斯眨眼”这一电影细节意味着什么,我与车浩就有不同的看法。车浩认为格拉斯的眨眼,表明了格拉斯同意菲茨杰拉德捂死他,于是就有了他后文中“受托杀人”等刑法问题的精彩法教义学分析。尽管车浩提出三条理由去维护论证他的“眨眼表示同意”解释观点,看似非常有道理,但我认为仍然有点“削足而适履,杀头而便冠”的强辩感觉。

我不赞同把《荒野猎人》主旨设定为“法外复仇”,也与主要人物关系如何进行基本的定位有关。假如我们用“(刑)法经典案例教材”的角度去看待或分析电影人物关系,难免就会染上我们习惯了的“好人坏人”基本模式,并衍生出“犯罪人被害人”“守约者欺骗者”以及“正义者不义者”的模型变种。但从以往的经验上看,一部堪称伟大的电影,即使有杀与被杀的激烈冲突关系,人物的塑造也绝不会简单脸谱化为法律视角下的“好人坏人”二元对立关系。一旦我们试图用法律思维为《荒野猎人》的两大主要人物关系定位,整个电影故事架构就会像被恐怖主义分子撞坏了钢筋脊梁的双子楼,不堪重负,轰然一声,瞬间支解坍塌成为一堆失去原本意义的垃圾。

这个宽恕敌人的电影结尾虚假吗?一点也不虚假,因为不仅仅历史上的格拉斯这个人在信仰之光照耀下,真就饶恕了他的敌人,而且还会有更多的人愿意相信、倡导并实践这种“爱你的仇敌”基督价值观,让“高调的虚伪”变成活生生的“低调的谦卑”见证。比如废除死刑运动,在受基督价值观影响很深的欧美拉国家,就已经不是一个类似于“骆驼穿过针眼”的神话,而是一种现实,尽管中国人还不太理解这种神话。总之,正如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所言:“法要从两个不同的立场来看:依每个世俗的观点看可能是颇有价值的,但依宗教的观点看可能是毫无意义的。”当然,我认为对于不同信仰立场的人而言,反过来说也许更好:“依宗教的观点看可能是颇有价值的,依每个世俗的观点看可能是毫无意义的。”

原来猜想《荒野猎人》是一部“荒野求生”之类的电影故事,冲着奥斯卡奖的名气准备去看。九岁的女儿嫌海报中的“小李子”野人怪样太吓人,拒绝看“血腥恐怖片”,临时改为《疯狂动物城》。后来一瞎忙起来,虽念念不忘,但还是错过了本片的公映期。

车浩看完电影后替网络上不得要领的影评很是着急:这明明是一部关于复仇的经典电影啊,他们瞎扯些什么呢。于是车浩亲自操刀,写了一篇《法外的复仇与正义的哑谜》

(点击可阅读)影评,将《荒野猎人》电影主旨归纳为“法外复仇”,并对电影故事情节做了被害人承诺、不作为杀人、紧急避险等刑法教义学的精彩解读,赢得法学朋友圈的一片赞誉。

看电影之前听车浩有这么一说,心中却生出一个挥之不去的疑惑:假如这真只是一部“法外复仇”主旨的大戏,纵使有扣人心弦的情节,也不过《赵氏孤儿》《被解救的姜戈》的艺术层次,难道奥斯卡金奖的盛名,就因此片而堕落了?总感觉“法外复仇”主旨的归纳,哪里有点不对劲。

当然我的这种疑惑,只是从某一前见观念为出发点的逻辑推理:复仇的背后心理是憎恨。虽然人遭害之后想尽办法复仇解恨,此乃自古以来的人之常情,但正如德国著名法学泰斗拉德布鲁赫所言:“憎恨不可能产生伟大,它(伟大)必定伴随着某种看不见的爱”。借用之,我说:哪怕憎恨与复仇挂上正义之名,憎恨的艺术化宣扬也不可能产生伟大的电影,伟大的电影必定伴随着某种看不见的超越性。

美国大法官卡多佐警告我们:法律的生命向来不是抽象的逻辑,而是具体的经验。同样,对任何事物的评判,比如对一部电影的评价,我还没有看过它或经历过它之前,就轻易推测或者武断下一个结论,这是人常犯的错误。所以,为避免此错误,也为解开心中的谜团,我决定停下手头琐事,在电脑前观看电影。电影情节环环相扣,很是吸引人。心中的疑惑随解,形成一个与车浩文章中截然不同的反命题:

求生与复仇的故事只是外壳包装,电影主旨乃指向基督信仰的艰难之旅。

我不否认电影基本剧情写的是一个猎人野外先求生后复仇的故事,但这不意味我赞同将《荒野猎人》电影的主旨归纳为“法外复仇”。当然,就像法律解释学上有“立法原意(原旨)这玩意儿是啥”的问题一样,大概我们也不应当问导演:“你拍这电影的主旨是什么”?

即使有人帮你问了这个问题,导演很可能会将他心中的主旨故意隐藏起来不说明,反而如魔术师一般,抛出大家喜闻乐见的花样说法。你喜欢听什么,他就给你说什么。至于魔术背后的玄机到底是什么,那就保持它的神秘性,任人猜测、解读、破解去吧。你猜对了,导演可能不肯定。你猜错了,导演可能不否定。

假定电影有一个原意主旨,我们面临下一个问题就是:你是怎么发现主旨的?主旨的发现方法,实在没个定型。往往需要读者根据作品呈现出来的线索、暗示、细节、结构、比喻、手法等多种要素去思考、比较、归纳。不过有一点大致可以肯定:大家一眼就看见的“主旨”,通常不是主旨本身,而可能只是主旨的影子,或者通向主旨的桥梁。

《荒野猎人》中显然可见的“法外复仇”,大抵如此。好的电影故事,应该就像一轮吴钩弯月,因为那看不见的、遮蔽的部分而显得美轮美奂。吴钩闪亮的刀锋边缘,只是满月实体的假象。那不见的部分,需要根据可见的去勾画补足。“把吴钩看了,栏干拍遍,无人会,登临意”。言有言外之意,话有画外之音,影有影外之体。

我们眼见的一切,它只是一座桥,人应该走过去。偶在桥上停歇片刻以观美景,也可。但千万不要在上面盖房子,住下来,否则桥会不堪重负而垮塌。主旨乃是一个电影的思想脊梁、精神内核。若主旨的解读出了偏差,细节的解读也会受到不良影响。甚至只能以歪就歪、将错就错,犹如历史上的某些考古学家一样,按照个人的进化论理念的需要,将挖出来的人骨与猿骨碎片混合,拼凑构造或有意伪造出“嘉伯”“露茜”等“类人猿”化石样本,虽可名噪一时,却最终颜面扫尽。

人文学科主要是一个解释问题或价值判断问题,固然难有绝对的真假判断,但解释结论同样有一个相对合理性的评估。例如关于“格拉斯眨眼”这一电影细节意味着什么,我与车浩就有不同的看法。车浩认为格拉斯的眨眼,表明了格拉斯同意菲茨杰拉德捂死他,于是就有了他后文中“受托杀人”等刑法问题的精彩法教义学分析。尽管车浩提出三条理由去维护论证他的“眨眼表示同意”解释观点,看似非常有道理,但我认为仍然有点“削足而适履,杀头而便冠”的强辩感觉。

我同意车浩第一条理由中的一个事实判断:从格拉斯眨眼动作的缓慢过程看,“这不是生理性下意识的,而是有意识的眨眼”。

当菲茨杰拉德对奄奄一息,口不能言的格拉斯说: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送你一程。我帮你窒息,又快又简单地脱离痛苦,还能保护你的儿子。如果你同意,你需要做的,就是眨一下眼。”

在整个阴忧恐怖紧张的观影气氛中,我听到这一句暗含玄机的台词,一下子突然防松,会心大笑,一拍大腿大呼“导演真是高啊”。

接着,菲茨杰拉德说完此话,就目不转睛地盯着格拉斯的眼睛。菲茨杰拉德的那眼神,就好像瘦骨嶙峋的非洲儿童默默盯着美国大兵手上的一块巧克力,如饥似渴,只咽口水。偌大个电影屏幕就定格在这个“大眼瞪小眼”的特写镜头上,足足十秒钟。然后我们就看到格拉斯那经典的眨眼动作:缓慢闭上眼睛,停顿几秒,又慢慢睁开眼皮。

感觉就是格拉斯生怕菲茨杰拉德没看清,于是启动了生理机器的慢播键,完成了一次清晰且漫长的眨眼分解过程。一个瞬息的眨眼动作看完,好像已经过了好几个世纪。我会奇怪美国导演是不是疯了,突然改学《刺客聂隐娘》侯孝贤导演的摄影手法:等你上完大号回来,聂隐娘还是保持着一个美丽的姿势,纹丝不动呢。

但车浩的解释结论,显然忽视了一个关键问题:格拉斯有没有可能做出了有意识的眨眼动作,但并不同意格拉斯杀死自己?我认为这完全有可能,而且可能性很大。且听我做几点分析:

第一,“有意识的眨眼动作”是一个需要问“为什么”的待解释对象,而不是证明“同意”的排他性证据。

这就好比在有的合同纠纷案中,合同上的“签字”并不等同于“同意”,或许签字的原因正是需要查明的对象,比如“被告是否拿着枪逼原告签字”。

第二,眨眼暗藏玄机。

电影中导演并没那么傻,设置一个拿枪逼人“眨眼表示同意”的情节。而是按照契约成立的基本形式要素,先设置了菲茨杰拉德的长篇说理,接着发出“如果你同意,你需要做的,就是眨一下眼”的邀约,最后格拉斯用有意识的眨眼动作回应邀约。形式上似乎二人已经达成合同上的默契,完全符合口头合同成立的要件。但这只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同意”假象。玄机在于,“眨眼表示同意”这个合同邀约条件,隐含着一个“干瞪眼”的陷阱。

玩过“干瞪眼”游戏的人知道,正常情况下人故意不眨眼的极限一般不超过一分钟。对于极度虚弱的格拉斯而言,坚持不眨眼十秒钟,或许就已经接近他生理的极限。而且转头一想就会明白:“如果你同意,你需要做的,就是眨一下眼”的邀约条件,是多么荒唐可笑。人不是无眼皮的鱼,眨眼是必然的,你没得选。据说,有聪明人发明了一种极其有效的刑讯逼供方式:运用生理功能的反向原理,用针线之物撑开眼皮不让人睡觉与眨眼。

所以,哪怕格拉斯是在生理极限之前,有意识的自由的选择眨眼动作,也并不表示他自由的选择了同意被杀。这就好比鸭子和螃蟹用石头剪子布决生死胜负,鸭子只能边“选择”出“布”,边骂娘了。如是观之,我认为格拉斯这个有意识的眨眼动作,不是没有意义与意思。反而他的意思表达特明确,那就是:“去你妈的!”。可惜他喉咙受伤,骂不出声。

第三,我的“格拉斯眨眼表示不同意被杀”结论,有电影的基本主线以及其他情节的合理支撑。

求生是贯穿电影的主线。整部电影台词不多,但“我就在这里,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不要放弃”这句台词,从开头到格拉斯的儿子被杀前,就一再重现。这暗示我们:在格拉斯的观念中,无论外在环境多么恶劣,他的“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不要放弃”的求生意识与“我就在这里”所表现出的父子爱,是一个“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可以简化为:

“有我在,你不要怕”。

所以,当菲茨杰拉德搬出“你死,就保护了你儿子”的道理,乃至搬出上帝之名,苦口婆心地劝格拉斯放弃硬撑时,格拉斯内心并不认可这种外人认为极为合理的理由。你眼中的香馍,是我眼中的狗屎。如此,车浩认为“格拉斯同意被杀,更加显示出对儿子的爱,为了不拖累儿子,宁可先死”的理由,在格拉斯哪里,并不成立。

如果仔细观察菲茨杰拉德捂格拉斯嘴时的镜头细节,我们可以发现半死不活的格拉斯并非表现出坦然认命的接受姿态,相反他立即呈现出一种永不放弃求生的微弱身体反抗姿态:抬腿表示挣扎、大口踹气表示难受、几欲呼喊表示求救。至于车浩提及的另一情节,结尾处菲茨杰拉德面对格拉斯的追杀而做出“我们说好了的”(wehad a deal)长篇辩解,格拉斯明明白白的一句话就挡了回去:“there was nodeal”。电影台词译为“那不是说好了的”,若直译就是“合同根本不成立”。格拉斯本人的这个回答,就是对眨眼意思的最好解释。

但车浩认为“那不是说好了的”特指“你杀了我儿子”。显然这是一个错误的限制解释。注意格拉斯说话时的前后语序,这很重要。他将“那不是说好了的”放在“你杀了我儿子”之前。所以正确的解释应该是:你杀我,我不同意(那不是说好了的),更何况“你杀了我儿子”。而不是倒过语序来解释:“你杀了我儿子”“那不是说好了的”。

事实上后来车浩解释菲茨杰拉德的长篇辩解时,也同意菲茨杰拉德的辩解正是遵循了这个思维逻辑顺序:你眨眼同意我杀你,我正帮你做好事(帮助自杀以救你儿子),但你儿子突然出现,不听我好好解释我为么捂你,他不停大喊大叫会引来敌人害死我们,所以我杀了他。但格拉斯从根本上否定了菲茨杰拉德辩解中的第一个大前提:“眨眼表示同意”。

当然,即使车浩预设的“格拉斯眨眼表示同意被杀”这一前提不成立,也并不影响他后文提出相关法律问题的准确性、有益性及其刑法教义分析的趣味性、精彩性。窃以为:因这种刑法教义学的卓越分析能力,法学界年轻一辈中,鲜有能匹敌车浩者。

除此之外,他对电影其他方面的分析,也是亮点闪耀,几乎多如繁星。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的每一说法都是闪亮卓越的。他的“法外复仇”主旨(主题)一说,我认为就缺乏一点超越性。以至于影响到他对某些电影细节的解读合理性。例如他对格拉斯为什么不手刃杀子仇敌的电影结局之评价,即使文风出彩依旧,思路仍然大开大合,却因为对本片中基督信仰的超越性主旨的忽略不见,以至于在评价观点上显得有点想当然。对此我后文中有详细解释。

我将本片的主题解读为“基督信仰的艰难之旅”,并非基于整部电影人物中一口一个“上帝”“耶稣”“阿门”之类的表面现象。毕竟在西方日常生活中诸如“OGod”之类的口头禅,与中国人口中的“哦买嘎”“我的妈”一样普遍,说明不了实质问题。相反,我是从电影的内在思想、人物原型、表现手法等方面的特性出发,才会给出上述主题的判断。

例如,有人说《荒野猎人》乃是一部生态主义环保片。雪山、森林、冰川中也的确出现多种动物的特写镜头:麋鹿、灰熊、骏马、野狼、牦牛、苍鹰、乌鸦、蚂蚁、蜗牛……。明星“小李子”就作为和平使者,携《荒野猎人》来华宣传环保。不过我认为这仍然只是看到眼见的,没看到眼不见的。

其实这些动物的出场,并不是导演单单为人物的活动增加一个动物世界的故事背景,表现电影主角的发财、生存、避险、吃肉等肉体的情欲。也不是单单为了增加感官上的血腥刺激性,满足观众眼目的情欲。如看贝尔“荒野求生”红火电视节目一样,有很多观众看到那些野蛮血腥的生吃虫子蛇蝎镜头时,惊呼“太残忍”。假装用手捂住眼睛不敢直视,表明自己对血腥残暴的讨厌与恶心。眼光却从宽宽的指缝流出偷看,可能内心还暗暗地大呼“好过瘾、真刺激”。

电影中很多特定动物的出场方式,都有圣经文化思想背景的暗示与特殊寓意。比如格拉斯在河边喝水困难,因为喉咙被熊抓破直漏血漏水,用火药烧自己的喉咙破口以结疤止血那场戏中,就有一只乌鸦歇在枝头的特写镜头。一般人解读为代表不吉祥与死亡的乌鸦,是等着格拉斯挂掉,好吃他的腐肉呢。其实熟悉圣经的人,就会立马想到犹太先知以利亚与乌鸦的故事。当时是以色列民离弃真神、拜偶像、杀先知的信仰最黑暗的时期。

以利亚在旷野的基立溪旁逃亡、受难、孤单、无助时,上帝派了一只在世人眼中看为吵杂、讨厌、不吉的乌鸦来供养、陪伴以利亚。上帝说:“你要喝那溪里的水,我已吩咐乌鸦在那里供养你。”耶稣在告诉门徒不用为肉体的生命担忧时,也用了乌鸦的经典例子:“你想,乌鸦也不种也不收,又没有仓又没有库,神尚且养活它。你们比飞鸟是何等地贵重呢!”

在电影开头那一场像世界末日一样惨绝的遭遇战结束之后,尸横遍野,狼烟上腾。此时导演也用了一个90°向上仰望,拍摄苍鹰盘旋天空的特写镜头。这一镜头顿时让人想起《圣经》旧约中上帝对那如死尸般不警醒的以色列民的警告:“我必将他们交在仇敌和寻索其命的人手中,他们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当那日突然临到,“被杀的必然抛弃,尸首臭气上腾,诸山被他们的血融化”,新约中耶稣也用“尸首在哪里,鹰也必聚在那里”来描述末日的景象。

格拉斯被追杀连人带马跌下悬崖,挖空死马内脏钻进马腹避寒保命,度过艰难的一夜。其实格拉斯此奇怪的保命点子灵感,来源于圣经中“大鱼吞吃先知约拿”的经典故事。当时先知约拿拒听上帝的指示,在海上逃避上帝的约拿,被人从船上抛入大海,沉入海底,上帝安排一条大鱼吞了约拿。

他在鱼腹中三日三夜,终于向保护了他的上帝服软。上帝就吩咐鱼把约拿吐在旱地上。旧约中上帝让约拿在鱼腹死而复生的故事,原来指向的是新约耶稣被钉死十字架,在坟墓里埋藏三天后死而复活的神迹事件。用耶稣自己的话说,“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

格拉斯爬上高坡,一副震撼画面映入眼帘。牦牛群在旷野里迁徙,数只狼围住一头牦牛撕咬,牦牛发出嗷嗷的呼救,其他牦牛却转头逃命,弃之不顾。格拉斯好像看到了自己,突然明白了什么,踹着粗气跪了下去。

有人说,这一场景暗示着美国白人(狼)与印第安人(牦牛)之间的那段悲剧性冲突历史:印第安人族群面临白人的侵袭,不团结而几乎被赶尽杀绝。其实我理解的动物情景的寓意正好相反,若要给格拉斯眼前的画面配上字幕,“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这句话,最合适不过了。这是耶稣派门徒们到世界各国出死入生,为他做生命的见证时说的一句名言。

再如电影中出现的一群蚂蚁结团为一体的特写镜头,暗示着无形的上帝在提示格拉斯:“你去察看蚂蚁的动作,就可得智慧”。“蚂蚁是无力之类”,上帝却赐给它生存智慧。总之,电影中类似这样的暗示、隐喻例证数不胜数。下文中,我重点剖析电影中的动物主角大灰熊。

大灰熊虐格拉斯的一幕,乃感官上最精彩最刺激的戏份。其实,中国电影在高科技技术运用上,一点也不落后美国,比如《水浒传》《林海雪原》影视作品,同样拍出武松、杨子荣打虎的逼真刺激场景。不过中美电影似乎差距仍然不小,可能恰恰在于思想层面或细节的处理上有高下之分。

在国产片中,我们通常看到的是主人公靠自己之武力与智慧,最终杀死凶猛动物,成为万人传扬模仿的完美英雄。其基本理念是“世界上从来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的人本主义无神论。英雄猎杀凶猛动物的过程中,可能还不忘摆拍耍酷,看得人热血沸腾,跃跃欲试。

但在《荒野猎人》电影里,我们看到的主人公完全颠倒过来,只是一个任熊蹂躏撕咬践踏,充满恐惧与绝望嚎叫的血肉之躯。在庞然大物面前,人显得是那么渺小,肉体是那么的软弱,生命是那么的脆弱,反抗是那么的绝望。用《奇幻森林》电影里老虎对人子的话说:你这小儿“无尖牙、无利爪、无厚毛”,意思是老虎搞死人,比大象踩死一只蚂蚁还容易。电影中格拉斯的火枪与短刀武器全都用上了,可是也没有给格拉斯留下一丁点扭转战局的迹象与希望,反而是激起大灰熊更猛烈的攻击。在某种意义上格拉斯徒劳无功的反抗,只是一种“只要有一口气在就不放弃生命”的象征性表态而已。

看完这个真实得可怕的场景,我彻底怀疑诸如武松肉搏打死老虎的真实性。从此以后,不会在看同类电影场景时,在主人公最危险的时候,如每个观众一样万众一心,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起来!起来!不愿做羔羊的主人公。你无影脚踢死它啊,你醉拳打死它啊,你二指禅挖它眼睛啊,你咬死它啊。”因为在《荒野猎人》电影中我们看到:你踢熊,它就把你的腿折断。你打它,它就咬碎你的手。你想插它眼睛,哈哈,没门,熊豆眼睛太小,你找不着地方。对哦,忘了还剩最后的绝招没使出来:“我咬死它。”人咬熊,然并卵。只有熊咬你才有用,一咬一口血、一咬一团肉。

可悲、可叹,电影中的格拉斯咋就不学点“五步杀一虎、十步杀一熊”的中国功夫。尤其令人感到羞辱的是:灰熊几波强力攻击的间歇,像一个爱惜自己孩子的母亲,用爪子按住格拉斯的头,伸出舌头温柔的舔他脸上的血迹。最搞笑是,大灰熊转身离去逗逗小熊再回来,好像故意放出空档让格拉斯捡枪试试火。意思在说:你还有什么招,我让你全使出来。这种强者的温柔与谦让,让趴在地上的人,既无法拒绝又羞愧不已。就像猫逮住了老鼠,不直接吃掉它,却抛来抛去,玩厌了再咔嚓。

熊虐人的最后结局出人意料:人半死,熊死了。不要问我那头巨灰熊最后到底是怎么死的。枪伤?刀伤?摔死?是属于“择一的因果关系”还是“重叠的因果关系”?罢了,刑法教义学分析是车浩的长处,我就别在关公门前耍大刀,只想引用大卫说的一句话来回答:“你仆人曾打死狮子和熊,这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向永生神的军队骂阵,也必像狮子和熊一般。(是)耶和华救我脱离狮子和熊的爪,也必救我脱离这非利士人的手。”

接着就是我们熟知的小小牧羊人大卫杀死非利士巨人英雄歌利亚的神迹故事。简单说,《荒野猎人》给我的答案暗示是:我们眼见的是格拉斯杀死了熊,其实如大卫一样,有看不见的上帝站在他这一边,安排了不起眼的各种机缘巧合因素杀死熊救了他。

一言以蔽之:“在人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电影中“小李子”堪称是打不死的“小强”:被枪打不死,被箭射不死,被熊抓不死,被人捂不死,被土埋不死,被水淹不死,悬崖摔不死,冰雪冻不死……。

脆弱之生命,竟然“如死之坚强”。就连车浩也同意格拉斯一次次濒死而不死,简直就是“一个人类理性经验之外的超自然奇迹”。有一个中国网友的评论最有意思:“小李子怎么都不死,是不是违反了无神论?”对的,因为这部电影讲的就是一个以看不见的上帝为主角的神迹故事。

当然或许在很多不信上帝不信神迹的观众心中,这个电影故事编得好看是好看,但的确给人荒谬不可信的感觉:为了成全一个最应该随时死掉的人的不死,导演安排了很多不该死而死了的配角。比如格拉斯的儿子及时出现然后死了。印第安朋友出现又替他死了。结尾处追捕戏中,队长命不好先碰到菲茨杰拉德,替格拉斯挨了致命一枪挂掉了,甚至队长尸体都再次起了保主角之命的神奇作用。

所以一般人都不会把电影中设计的奇迹巧合当真,比如我在看电影时,常对为主角担心害怕而流泪的女儿说:“不用怕,这都是在演戏而已。主角不能这么快死掉的,死了戏就没法演下去了。”在多数中国观众心中,电影中的奇迹永远只是导演设计的“无巧不成书”。若真有个上帝存在,那也就是电影导演。如果有人严肃认真地说:“这种奇迹拯救事件是客观存在的”,定会遭人嗤笑:“你小说电影看多了吧?”

不过真相偏偏就这般有趣:《荒野猎人》并不是导演按照小说家编出来的虚构故事拍成的。实际上美国历史上的确有格拉斯这个人物原型,除了导演给他安排的印第安人老婆与孩子可能是虚构部分,影片中格拉斯的大部分经历都是真实发生过的。所以,我们似乎陷入了一种“真实得太虚假”的悖论。

没看这部电影之前,我们不知道世界上还真有格拉斯这号小人物的存在。但我们至少听说过以色列人(犹太人)的真实历史故事。其实圣经中记载的以色列人的历史故事,就是“小人物格拉斯与大灰熊战斗”的故事原型。

在圣经文化观念中,熊、豹、狮等动物符号指代的不只是一种动物,其含义通常指向以色列人周围哪些强大的外邦族群、民族、国家、帝国。圣经常常用护崽子的熊、狮的潜伏与一茬接一茬的猛烈攻击,来描述以色列人所面临的世界环境及其苦难惨景(有时候也用来描述上帝对外邦国家的大力审判),如“他向我如熊埋伏,如狮子在隐密处”,“必像丢崽子的母熊,撕裂他们的胸膛”,“景况好像人躲避狮子又遇见熊,或是进房屋以手靠墙,就被蛇咬”。人还有什么境况与遭遇,能比“阴间的绳索缠绕我,死亡的网罗临到我”更悲惨更绝望的?

以色列民的这种悲惨历史,就被电影中格拉斯的一茬又一茬的苦难遭遇,生动的再现出来。格拉斯一行人先是遭到护犊子(丢了女儿)的雷族人的血腥屠杀。还没有完全摆脱雷族人的追杀,格拉斯接着又遭遇了护犊子的大母灰熊的猛烈攻击,严重受伤,奄奄一息。接着格拉斯遭遇最严重的打击:内部兄弟朋友们的抛弃、背叛乃至冠冕堂皇的谋杀。

当半死不活成为累赘的格拉斯被兄弟们当面讨论怎么“处理掉”,以及最后被遗弃在旷野的坟坑里时,他就会有以色列先祖约瑟一样的内心打击与绝望。约瑟被11个亲哥哥(以色列12支派)商量谋害,被丢弃在旷野一个深坑里等恶兽吃掉他(后来约瑟坚强活下来当了埃及宰相,原谅哥哥们的谋杀并成为哥哥们的保护人)。真可谓“宁可遇见丢崽子的母熊,不可遇见正行愚妄的愚昧人”。

“死神”如影子随形,恰似一头盯上他的饥饿狮子,四处游走,寻找可吞吃他的最佳机会。格拉斯就是一只伤痕累累、流血不止的落单羔羊,有无数只野兽闻腥而动,在夜色中聚集潜伏,只待发出最后的致命一击。当我们在电影中看到亡命天涯的两个大男人,无语相对呆呆地坐在冰天雪地,像狗一样伸出舌头无聊地去舔空中飘雪,然后相视一笑的温馨场景,那种在死亡绝境中似乎忘记了一切的平静,只能用“我虽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的大卫诗歌来描述。

有心人定会发现,导演在电影《荒野猎人》中实际上借用了“摩西出埃及”的故事原型。当初以色列祖先70人因迦南地干旱饥荒进入富裕大国埃及讨生活,后来以色列人在埃及被苦待压迫400年,上帝呼召摩西带领以色列人成功逃出埃及,在旷野沙漠里漂流了40年,终于回到迦南地。

《荒野猎人》电影故事大体上与摩西出埃及的故事结构差不多。19世纪初的美国从法国手中低价购买了北起加拿大边境南至墨西哥湾的狭长山地区域,后来发现这块“贫瘠”的印第安人原住区,居然充满了稀有矿产、珍贵动物等富饶的自然资源。于是各路人马开始“逐鹿中原”,从事西部探险、捕猎和兽皮交易,产生了各种复杂的冲突关系。有印第安族群之间的冲突,美国白人与法国、西班牙、英国等白人之间的暗战与冲突(电影中都有暗示),但主要冲突发生在美国白人与彪悍的印第安人之间。我曾经在美国观看过印第安人一年一度的Powwow庆典,其中一个传统节目就是表演如何割断美国白人的喉咙。

格拉斯就参与了美国毛皮公司下的一支45人冒险队,提着脑袋进入印第安雷族人的地盘打猎剥皮。我们可以看到尽管美国白人人手一支火枪,但与持弓箭且也有火枪的印第安原著势力相比,简直就好像带枪的格拉斯闯入大灰熊的领地一样,完全只有受虐的份,属于被猎杀的对象。开头的那场遭遇战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白人火枪队惨败,仅10个人侥幸活下来,丢下35个兄弟的尸体,仓皇逃跑。所以格拉斯一行人与强悍的印第安人的力量对比关系,大体上就是以色列人与埃及大国的关系。

印度安雷族人追杀格拉斯一行人的原因,也与埃及人追杀摩西一行人的原因相似。根本原因是越来越多的白人进入印第安地区争夺生存资源,这就像埃及人对以色列人的防范,“看哪,这以色列民比我们还多,又比我们强盛”。直接导火线则都与长子(女)有关。两个白人进村掳走雷族头人的女儿,生死未卜,护犊心切的雷族人见到不认识的白人就击杀。而格拉斯一行人正好出现,于是成了雷族人血腥报复追杀白人的对象。这很像摩西在埃及发动了十灾,最重的一灾就是杀死了埃及法老的长子。

所以埃及法老愤怒起兵追杀出逃的以色列人。只不过电影中有所不同的情节是:掳略女人之事,恰好是与雷族头人认识且有贸易往来的那支法国白人冒险队暗地里干的。至于是不是法国人故意挑事以嫁祸美国白人,就不得而知。

导演通过几个闪回镜头交代的格拉斯的人生过往,也几乎是按照摩西的前半生传记安排的。比如导演给格拉斯安排了一个印第安波尼族老婆与孩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这种异族的生活与教育,使得格拉斯充分了解当地异族的风土人情、人文地理等地方性知识,为其后来成为探险队的实质带头人,以及他个人在森林雪地的荒原求生埋下伏笔。

格拉斯为保护儿子而杀了白人军官,成为美国白人眼中的同胞杀人犯。同样,以色列人摩西是在埃及法老宫廷长大,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说话行事,颇有才能。偶然为了保护一个受欺负的以色列人而杀死一个埃及人。成为同胞兄弟眼中的杀人犯后,摩西逃到一个叫基甸的旷野,牧羊40年,学会了在荒野之地生存的知识与技能。为其日后牧养以色列人,带领他们在旷野的40年生存生活埋下伏笔。他也娶了当地一个外族女人结婚生子,直到上帝呼召逼迫摩西抛家去埃及带领以色列兄弟出来之前,一家几口人的小日子过得也挺幸福的。

《荒原猎人》影片开头的一战,大体上就是模仿摩西过红海的故事。白人兄弟们企图依靠树林抗击雷族人,结果就像是被狼群围住的羊羔。眼看要被一个个赶尽杀绝,格拉斯及时赶到,呼喊兄弟们过河,他喊出的“离开森林,快到船上去”的台词,就像《出埃及记》中的那句“你吩咐以色列人往前走,要下海中走干地”神的话语一样,成为绝境逃生的关键。

格拉斯此时的决断之信心,的确需要像摩西相信手中木杖可以分开红海一样大。格拉斯奇迹般地带领幸存者趟河登船,顺流而下暂时摆脱了印第安人的追杀。接下来他面对的,同样是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过红海之后,在旷野40年漂流生活中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内部的信与不信的矛盾冲突问题。于是就有了电影中一环套一环的内部信任危机事件:同行兄弟间的不信任、怀疑、抱怨、夺权、争利、欺骗、设套、背叛、遗弃、谋杀、相互残杀。这些微妙的纠葛与剧烈的冲突,根源就是一个信仰问题,即如何看待那个听说无处不在却从不见形的上帝。这充分体现在格拉斯与菲茨杰拉德两大主角的人物关系上。

我前文不赞同把《荒野猎人》主旨设定为“法外复仇”,也与主要人物关系如何进行基本的定位有关。假如我们用“(刑)法经典案例教材”的角度去看待或分析电影人物关系,难免就会染上我们习惯了的“好人坏人”基本模式,并衍生出“犯罪人被害人”“守约者欺骗者”以及“正义者不义者”的模型变种。但从以往的经验上看,一部堪称伟大的电影,即使有杀与被杀的激烈冲突关系,人物的塑造也绝不会简单脸谱化为法律视角下的“好人坏人”二元对立关系。

一旦我们试图用法律思维为《荒野猎人》的两大主要人物关系定位,整个电影故事架构就会像被恐怖主义分子撞坏了钢筋脊梁的双子楼,不堪重负,轰然一声,瞬间支解坍塌成为一堆失去原本意义的垃圾。

其实从一般人的角度看,菲茨杰拉德并不是道德上的“坏人”,而只是一个深谙“明哲保身”道理的顶尖聪明人。他所做出的每一次选择,都是基于对自己最有利的最佳判断。这可耻吗?难说。正如中国古人云: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你能大言不惭地说他是坏人,以显示自己的好么?你能站着说话不腰疼,信誓旦旦地保证自己在同样处境下会做出不利于保护自己利益的反向选择吗?如果你做出了与一般人相反的选择,就不是一般人。要么是特么的愚蠢,要么是特么的智慧。

当然,从基督信仰的角度看,多数人的聪明选择即使正常,也并不等于正确,更不等于指引人效法的应然标准。基督信仰的价值,恰恰在于道德标准上的超越性、非凡性。比如耶稣写过一篇《爱你的仇敌》论文,堪称学术论文的经典: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这是“甲说、乙说”的常人道德标准)。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是“我说”的非凡的、超越的标准)。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这是对比性论证、说理、解释)。”

有学者总结基督的超越性价值观,无非一句话:“犯错人人皆难免,宽恕则属于超凡。”当然,在不信基督的很多高人看来,基督的这种绝无仅有的价值观教导,哪怕“看起来很美”,却没有任何人能做到,以至于变成了只能口头上说说,万万不能当真实践的一种高调虚伪。

假如人类思维避不开二元论,那么我倾向于将格拉斯与菲茨杰拉德两大主角的关系定位为“信者/不信者”的基本关系。这种信者与不信者二元对比关系,显然超越了“好人坏人”“犯罪人被害人”“守约者欺骗者”以及“正义者不义者”等一般法律或道德上的二元划分。

比如在基督价值观念中,信者完全可能是一个常人眼中十恶不赦的杀人犯,而不信者也可能是一个严格遵从世俗法律的道德家。最难以让人接受的基督价值观是:前者因信(基督)上天堂,后者因不信(基督)下地狱。当然站在不同人的不同信仰立场,基督的这种价值观的所谓“超越性”就变成了“颠覆性”,“非凡性”就变成了“荒唐性”,“智慧性”就变成了“愚蠢性”。这种无视人间某些道德与法律标准且毫不妥协于人意的基督教义,大概是很多人不理解也讨厌基督教的原因之一。

导演在设置两大主角的信者与不信者的二元关系时,挺有意思的。单看电影台词,我们从来没有听到格拉斯口中提到上帝,连口头禅都没有。倒是菲茨杰拉德口中时不时冒出上帝、耶稣、基督、圣礼、阿门等基督教用语。他对圣经也是烂熟于心,时不时冒出几句经典话语。导演甚至还特别安排他用几分钟时间,演说了一篇自己的父亲从无神论转变为基督徒的长故事。如此,好像格拉斯才是不信基督者,菲茨杰拉德才是信基督者,乃至是一个基督布道家。

确实我也看到有中国观众就认为格拉斯并不是信基督者,而是印第安人原始宗教的崇拜者。除了他从来不提“上帝”以外,电影中还可能有其他支撑证据:

一是格拉斯做梦梦见的野牛骨堆,很可能代表着印第安人的偶像祭祀。

二是格拉斯老是浮现亡妻灵魂,这与基督教信仰反对任何的巫术、交鬼、迷信相背离。

三是格拉斯在一座坍塌破碎的教堂面前看见亡子的归魂,可能意味着他的基督教信仰的坍塌与原始宗教的确立。

这种反常现象又该如何解释呢?其实在基督信仰的框架里,这并不奇怪,反而是一种正常的现象。比如被三大一神宗教都尊称为“信心之父”“上帝的朋友”的亚伯拉罕,在被上帝呼召出吾珥时,就是一个多神论的偶像崇拜者,在他一生中对独一上帝的信仰也有多次失败跌倒的经历。

而整个以色列的历史,大体上也就是一个不断被外邦的偶像崇拜所吸引,离弃独一真神的失败跌倒过程,同时必须经历各种上帝兴起的苦难与管教,最终被上帝引领召回的艰难信仰历程。如电影中的一句台词:“骸骨化作粪土,滋养(信仰的)美丽花朵”。圣经中的信仰上帝者,无人可以不经历各种困难、曲折、痛苦、怀疑、折磨、灾难的苦难煎熬过程。所以,格拉斯若真被异族偶像崇拜或招魂术等所吸引所影响,从信仰的全过程来看,就一点也不稀奇。

另外,在圣经中,尽管上帝一直严令禁止选民学外邦宗教交鬼、召魂、观兆、算命等迷信,但是上帝做事的方式,人很难测透。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比如作为反面教材的考虑,上帝有可能允许个别人进行这类活动。

比如旧约记载,扫罗就曾经请外邦巫师召以色列先知撒母耳的亡魂。新约也记载几位东方异教博士,顺着伯利恒之星的观兆指引而找到刚降生的王者婴儿耶稣,来拜基督。如此,我们也可以将电影中多次出现的亡妻或亡子之回魂镜头,解释为上帝利用这种不寻常的方式,暗示格拉斯:无论格拉斯遭遇什么,看不见的上帝都始终与格拉斯同在。

其实在格拉斯生命处于最绝望的关头时,电影有几个不寻常的仰视特写镜头,倒是暗示了上帝的常见存在方式:那就是无形无声的同在。用法学家拉德布鲁赫的话说:

“(只有)在死临近生时,人类才迫使自己从哲学或宗教上追问终极问题,探究死、探究生,探究上帝和自身。”

比如半死不活的格拉斯被探险队其他兄弟抛弃时,他眼见儿子被菲茨杰拉德捅伤拖走而爱莫能助时,菲茨杰拉德草草将他掩埋而留下他一人在坟坑里时,他爬到儿子身边摸着冰冷的尸体时,在他被雷族人追杀坠崖后藏马腹醒来时,导演就会使用少见的仰望天空的特写镜头。镜头除了给人看见那无风不动或狂风摇弋的树梢,以及云雾、月亮、太阳、乌鸦、水滴等实物美景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值得大大特写。

这些仰望天空的特写镜头,好像是格拉斯在向天发问:“我信的上帝啊,此时你在哪里?”又好像是无形的上帝在借着诸天穹苍中可见的被造物传扬他的手段,从这日到那日,发出无声无音的言语,与格拉斯进行无声无音的交流:“不要怕,只要信。单单仰望我,我就与你同在。”总之,我们要从一个信仰的艰难曲折过程与最后的信仰归宿来定位格拉斯的这个角色。

相对于格拉斯“疼痛劬劳,仿佛产难的妇人”一般的基督信仰,菲茨杰拉德对基督的不信的角色,也是塑造得相当成功。我们可以看见他的每一步选择,似乎都很合常理且几乎都是心想事成,但最终结局却走向死亡的大道。上帝、耶稣、基督、圣经话语在他那里,其实就是一种达到他个人成功目的之手段。

所以才会在需要利用上帝之名时,从这个不信上帝者口中冒出诸如“赏赐的是上帝,收取的也是上帝”等圣经经典话语。而他引用这句经文,恰恰是在布里杰发现他撒谎时,于是他想说服布里杰:他的确没看见雷族人,但这不影响“照我看,我刚刚救了你两次,我才是你的上帝”。这句话是体现他的信仰的关键台词。此时,一个内心不信上帝,却以自己为上帝,信靠自己的财产、武力、聪明,信仰自己拯救自己的人本主义者的鲜明形象,就跃然纸上。

正是他的这种信仰之根,我们才能理解在开头那一场世界末日般的遭遇战中,其他人都在发疯似的逃命时,他却表现出另类的“勇敢”。他居然在枪林弹雨中仍然恋恋不忘皮草,舍命回头去抢出几袋。用他自己的话说:“保什么命?我只能靠这批货活下去。”说他不怕死,也不是。在后续故事中,他反而对追踪他们的雷族人充满了杯弓蛇影的无名恐惧,以至于做出或谋杀或抛弃朋友格拉斯的决定。当然这与他曾经落入雷族人之手,被割了头皮差点丧命的可怕心理阴影有关。而他的这种对雷族人随时会冒出来杀掉他们的推测与担心,还真就是有道理的。就在他们二人抛弃格拉斯后不久,雷族人果然很快赶到了那地方。

他的人生理想就是狠狠的发一笔大财,到德克萨斯州买地买房,娶妻生子享受生活。这种目的追求有错吗?也许真没有错,这恐怕是大多数人的理想生活。问题是用什么方式来财。他既然为了心中的“上帝”(财物),连自己的性命都可以不顾,就更不会考虑他人生命。“目的正当证明手段正确”,这恰恰是否定上帝与上帝律法的人本主义者的人生哲学与信仰。

这让我想起丰子恺先生一段话:

“我以为人的生活,可以分作三层:一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物质生活就是衣食,精神生活就是学术文艺,灵魂就是宗教。”

这是一个从低到高的攀登与超越的过程。多数人一生久居一楼,享受锦衣玉食。少数人爬到二楼,醉心学术艺术。更少的人努力爬到三楼,探究灵魂与生命的本源。

其实我们从现象到本质的深度出发,也不妨将人的三层生活从上到下倒置过来予以观察,可以将人比喻为一棵树。树枝是身体、树干是精神、树根是灵魂。在暴风雨面前的树,就是苦难遭遇面前的人。树枝摇摇欲坠,树干坚挺可见,树根深扎无形。显然,没有树根在泥石坎坷与黑暗混沌中永不止息的地下伸展探索,就不会有地面上树干的挺拔稳固与树枝的累累结果。正如大卫诗篇开篇第一篇,就用风前的树与糠来描述那有信者与不信者的差别:信者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叶子也不枯干。不信者必站立不住,乃像糠秕被风吹散。因为上帝知道信者的道路,不信者的道路却必灭亡。

可见,一个人信仰出了问题,就如树的根坏了,结的果子就坏。树也站立不住,必被吹倒砍伐。如耶稣所言,“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如此,我们才会明白从开头到结尾格拉斯头脑中不断闪回出现的那棵“风中之树”的异象,以及“如果你看着树枝,你确信它一定会落下来,但是,如果你看着树干,你会看到它的强韧。风吹不倒根深的树”经典台词的寓意。

《荒原猎人》两个主角的人生过程与结局对比的故事,其实就是对大卫第一诗篇的最好诠释。虽然菲茨杰拉德绝顶聪明,如诸葛亮一样算到队长会来追杀他而路上设伏,成功干掉队长,用他自己的话说:“你的计划(网罗)我不意外,但是我也有自己的计划(网罗)”。但人算不如天算,上帝自有其对付不信者的智慧法则:“恶人犯罪,自陷网罗”。果然,最后他也死于自己的成功计划(网罗),被格拉斯用队长尸体设套引蛇出洞,命丧人手。应了《红楼梦》里的一句古话:“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当然,很多中国人不太理解电影的结尾:格拉斯好不容易搏命制服了菲茨杰拉德,却放弃了一刀封喉的机会。说完全片最后一句台词“复仇掌握在上帝之手,不在我的手中”,然后顺水推舟,将仇敌交给河对岸的雷族人任其处理。用车浩的话说:“结果,没有悬念的,菲茨杰拉德死在印第安人手中。看到此处,我心里暗骂了一句美国鬼子,杀人还不沾血,还推到上帝身上,真特么虚伪。”

其实,电影最后一句台词还是出自《圣经·罗马书》: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这句经文适时的闪现在格拉斯头脑里,也安排了雷族人恰到好处的出现在对岸。

用基督徒的说法,这就是圣灵与格拉斯同在,保守引导他行在“爱你的仇敌”真理之光中。圣经强调无论你的敌人曾经对你做过什么错事坏事,你都“不要以恶制恶,相反要以善胜恶”。可见电影最后一句台词,既是格拉斯回归基督信仰的确据,也是整个电影的点题:上帝会合理的安排好一切,信不信由你。

周详这个宽恕敌人的电影结尾虚假吗?一点也不虚假,因为不仅仅历史上的格拉斯这个人在信仰之光照耀下,真就饶恕了他的敌人,而且还会有更多的人愿意相信、倡导并实践这种“爱你的仇敌”基督价值观,让“高调的虚伪”变成活生生的“低调的谦卑”见证。比如废除死刑运动,在受基督价值观影响很深的欧美拉国家,就已经不是一个类似于“骆驼穿过针眼”的神话,而是一种现实,尽管中国人还不太理解这种神话。总之,正如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所言:“法要从两个不同的立场来看:依每个世俗的观点看可能是颇有价值的,但依宗教的观点看可能是毫无意义的。”当然,我认为对于不同信仰立场的人而言,反过来说也许更好:“依宗教的观点看可能是颇有价值的,依每个世俗的观点看可能是毫无意义的。”

(作者:周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司法理念“叫板”车神 · 脆弱之生命 竟如死之坚强:再评《荒野猎人》”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相关阅读
刘禹锡著作《陋室铭》的时 背后的故事竟如此风趣

刘禹锡著作《陋室铭》的时 背后的故事竟如此风趣

刘禹锡,和州,县令,主张,陋室铭,长安,改革,白帆,大意是,这首诗,通判,安徽,指示,房子,生平,规格,创作,诗一首,刘绪,洛阳人,主人公,上学时,上级,东都,仕途,人家,享年,人生,信心,保守势力

2020-06-16 #长篇故事

叫板特朗普!“女版奥巴马”宣布竞选美国总统

叫板特朗普!“女版奥巴马”宣布竞选美国总统

...肉分离,总检察长,我们一起,出生于,卡瓦,哈斯汀,塞申斯,司法部长,上第,中新社,加州大学,美国广播公司,美国国会参议院,优势

2018-12-10 #故事大全

艾灸关元的神奇功效:80岁老人竟如40岁壮汉! 艾灸功效和作用

艾灸关元的神奇功效:80岁老人竟如40岁壮汉! 艾灸功效和作用

艾灸,老人,关元穴,足三里,之本,后天,丹田,穴位,脾胃,功效,人身,地方,夕阳,生命,每天晚上,肠胃,身体,饮食,一切问题,先天之本,阳虚,可治,宫寒,山下,若想,关键词,人生,中年人,中医,之症

2020-09-05 #经典故事

屈原之死之屈原投江的故事

屈原之死之屈原投江的故事

屈原,秦国,楚怀王,楚国,大臣,渔父,大王,汨罗江,楚怀,秦昭襄王,国君,大夫,土地,诗歌,怀王,楚顷襄王,楚顷襄,五月初五,公子,咸阳,子兰,小人,小船,武关,湘南,竹筒子,经常在,公子子,子立,子盛

2010-03-25 #小故事

李钟硕《死之咏赞》 真实事件改编 虽然绝望却美好

李钟硕《死之咏赞》 真实事件改编 虽然绝望却美好

李钟硕,申惠,中国,剧中,时代,爱情,尹心,欧巴,玄海,取材自,世间,作品,匹诺曹,剧情,异乡人,大众,恋人,志向,朝鲜,演技,泪水,民国,独幕剧,莫过,知名度,眼线,翡翠,纸巾,观众,韩国

2015-03-04 #短篇故事

解密:嫦娥奔月与西王母不死之药

解密:嫦娥奔月与西王母不死之药

麻黄,不死之药,嫦娥,西王母,淮南子,不死药,文献,后羿,罗布荒原,归藏,传说,山海经,河伯,古墓,嫦娥奔月,寒浞,随葬,苏麻,习俗,作用,文化,研究者,中原,偷吃,始祖,平喘,故事,植物,毒品,毒瘾

2017-07-16 #故事阅读

不死之谜:伏羲女娲图与人体基因双螺旋理论

不死之谜:伏羲女娲图与人体基因双螺旋理论

灵魂,人类,研究,肉体,基因,人体,生命,身体,能量,物质,现代科学,伏羲女娲,基因组,宇宙,思维,染色体,流星,科学家,伏羲,图中,后会,原因,大脑,天体,朋友,状态,神话故事,精神,细胞,蛇尾

2009-08-04 #小故事

韩信必死之局 张良无力相救 只能退隐朝堂求得一线生机

韩信必死之局 张良无力相救 只能退隐朝堂求得一线生机

韩信,刘邦,张良,吕后,萧何,项羽,开国功臣,太子,结局,皇帝,交情,心思,必死无疑,汉室,史上第,刘盈,吕雉,异姓王,文臣,汉初三杰,传说,儿子,再加,功勋,皇后,君臣,性格,皇权,目的,胯下之辱

2012-08-16 #故事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