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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被偷了,小偷是个8岁左右的维族小男孩... 第二天下午18:00左右我居然再次看到了偷我手机的小偷 一个8岁左右的新疆男孩,还有两个新疆女人和他一起。在尾随跟踪了约二十分钟后,我终于找到报警的机会… 警察来了,但是... 明明偷走我手机的小偷就在我的眼前,我却完全无望拿回我的手机,派出所5、6个警察要求我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就是我指认的那个男孩偷的我的手机。我不知道我要怎样提供这个充分的证据,因为: 1.我亲眼看到的不能算,必须要有其他人证物证。物证我确实提供不出来,我不可能随身带着摄像机并且准备充分的去拍摄偷我东西的人和偷盗过程吧?至于我提出的我能找到证明人的说法(因为当时附近正好有个经常在那里揽活的民工看到了),那些警察居然要我先去把证人找到了再说…都快9点了我哪里去找?也许第二天我能找到证人,但派出所当晚就会因证据不足把那些小偷放掉,那么我找到证人后又到哪里再去找那些小偷? 2.因为我无法提供证据,所以警方不能对他们进行搜身,包括不能检查他们的住处,虽然也询问了他们住在哪里,但一直没有得到回答,于是也就不了了之了。可是警察却当着他们的面详细询问了我的姓名职业和工作单位(其实这些情况我手机失窃后去报案时就已经登记了,在他们面前的报案记录本里就有详细记载); 3.那三个新疆小偷一直假装听不懂汉语,写不来字,可是我说的每一句话他们都听的明白,还会反驳,那个说自己是男孩母亲的女人还时不时的用手机发短信,我提出质疑:手机上能打出维族文字么?那女人立即当着警察的面坐在那里删除了她自己手机上所有的号码和短信,然后一边用汉语加维族语的话辱骂我,一边几乎把手机砸到我脸上说让我检查,但我并没有看到任何东西,一个警察就主动将手机接过去看了看,说了一句:什么都删完了…然后就把手机递还给她,对我提出的查看手机上通话记录的建议完全不予理会; 4. 那个自称阿伊古丽的女人始终坚持说身份证放在新疆的家里没有带,又说他们刚刚才来了三天,他们带那男孩来读书,但据不说明男孩在什么学校读书。现在可是临近期末放假了,这个时候来读什么书?哪个学校现在招收学生? 5.期间警察多次将我单独叫去一旁做工作,想叫我放弃追查,并且明确告诉我是查不出来的,而且我指证的是那个未成年的小孩,就算查出来了也拿他们没办法。其中一个警察还语带不屑的问我:“你指认那个娃娃有什么用?未成年人保护法你懂不懂?”(我愤怒:敢情未成年人偷东西是受法律保护的?我想追讨我的失物就是我无理取闹?)他们还告诉我,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没有明确证据根本不好追查,这些新疆人最近趁双林一带修路,交通不便之机大肆偷盗,报警的人多了,都没有办法处理,叫我不用再浪费时间。并且还语带威胁的告诫我,叫我最好不要再继续和他们对持,他们这些少数民族的都很凶,说不定那女人的老公现在就在这附近埋伏着的,叫我小心遭受报复。其实经过刚到派出所不久就曾发生的那个小插曲,我完全明白了这些警察们有多么害怕遭受报复或者说是经受危险 由于那个不断叫嚣骂人、装痴撒泼的凶悍女人起初拒绝来派出所时曾说要等她的老公过来(题外话:我实在很怀疑她是否真有个那么神奇的老公,到派出所后,她一会说她老公是去吃饭了,一会说是在北京,一会又说在新疆,再过一会又变成正在磨子桥卖羊肉串了,这速度简直赶比超人),她在来派出所的途中和刚到派出所时也一直不断在打电话,就在警察要求她打电话叫老公把身份证明给她送过来时,忽然有个五大三粗、衣着破旧的男人冲了进来,坐在我身旁的那位胖警察瞬间以与他身材完全不相称的敏捷弹进了询问台里面(有同样反应的还不止他一个),结果只是个民工同志捡到了大串的钥匙来交公而已。那胖警察愣了几秒钟,然后当着我和那三个小偷的面说了一句很经典的话:“把老子骇(he)安逸咯,突然这样子冲进来,我还以为是她老公嘞,还掋(dia)把刀子来…”实际上直到最后她所谓的老公也没出现过; 6.在我拒不放弃的坚决态度之下,那自称年龄28,叫做阿伊古丽,是这个8岁男孩母亲的女人终于报出了她的身份证号,经查证,此人出生于1989年,真实年龄尚不足20,其名字也不叫阿伊古丽,而是与这4个音节完全不相似的7、8个音节的名字,加上父姓,足足有十多个音节,没一个音节与阿伊古丽相似。在被质询她身份证年龄和与男孩真实关系的时,她一会说是身份证上写错了,她就是28岁,一会又说这个孩子是她老公的前妻生的,所以现在就成了她的儿子,前后矛盾,可警察们只是当做笑话一般的听着,然后乐不可支的去里面的房间说笑去了,只留下一个明显心不在焉,一直偷偷瞅挂钟时间的又老又胖的警察留在外面房间,而气愤、伤心、且极为尴尬的我则只能无奈地坐在那里继续承受那所谓的“母子”俩汉语加维族语的辱骂以及动作、表情上的侮辱和威胁; 7.终于,急于下班,不愿意再继续伪装维护为市民排忧解难的人民警察光辉形象的某几位白披了一身警皮的“人类”翻脸了,直接把我叫进里面房间说是这件事他们无法解决,叫我自己去解决,他们没有证据,不能继续扣留那三人…无法说清楚那一刻我的心情 伤心、愤怒、六神无主、心绪杂乱、并且还有一丝担心在回家途中遭受报复的恐惧... 现在已经结束了,我知道那只心爱的手机再也找不回来了!我唯一能做的也许就是提醒其他的人,千万小心这几个新疆小偷,因为一旦财物被窃,除非你具有一定的功夫底子,能自己抓到那个被两、三个大人掩护着的孩子,并且在财物被伺机转移之前人赃并获,否则报警是绝对没用的。其实就算是人赃并获,报警也同样没用,小偷是个未成年的孩子,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而你却得承担“打伤”那“无辜”小孩的责任(因为那孩子会自伤并控诉你殴打,而大人则会说你是故意栽赃)… 唉…万念俱灰!永别了,我心爱的手机 储存着我许多快乐回忆的生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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