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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街商业城特大火灾事故:沈阳市商业城位于沈河区中街路,是沈阳市最大的商贸购物中心之一,由沈阳市人民政府商业办公室代管。 商业城于1988年7月15日动工兴建,1991年12月28日投入使用,建筑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高度34.8m,总建筑面积69189mz,地上6层,地下2层。一楼经营食品、百货、交电等;二楼经营鞋帽、金银首饰等;三楼经营纺织品;四楼经营服装;五楼为精品商场;六楼一部分经营家具和办公用品,其余部分火灾前闲置;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地下二层为商品库房。 起火经过和扑救情况 1996年4月2日2时24分,沈阳市消防支队接警,该管区沈河中队立即出动5辆消防车、35名消防人员,2时27分到达火场,途中发现火势已突破商业城天井外壳,立即向市消防支队请求增援。2时32分市消防支队指挥员到达火场,先后调集公安、企业、民航消防队的84辆消防车、559名消防人员参加灭火战斗。省消防总队接到报告后又调集抚顺市消防支队9辆消防车、70名消防人员赶赴火场增援。6时30分基本将大火扑灭,10时扑灭残火,保住了周围建筑、地下一层汽车、二层商品、地上五层金库以及二至六层部分房间和设备。 火灾损失 大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519.2万元。其中房屋损失1306.1万元;设备损失704.1万元;商品损失3509万元。 火灾原因 经现场勘查认为,火灾原因有纵火嫌疑。 主要教训 ①商业城在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下违章开业,留下先天性火险隐患。商业城施工中,沈阳市市长武迪生多次召开市长办公会研究确保商业城如期试营业问题。1991年12月28日商业城实现了试营业,但由于消防设施调试工作没有按期完工,消防部门也未予检查验收。此后商业城虽然多次组织对整个消防设施的调试,并补充资金180多万元,但由于设备质量和现场条件等的限制,整个系统联动问题始终没有彻底解决。所以直到火灾前,"总体上仍处于调试阶段",隐患一直存在。②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管理比较混乱。1996年1月,商业城一楼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个别喷头和水阀门冻坏漏水,行政处暖通科科长黄福生令水暖工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层全部和三层部分的供水管道水阀关闭,事后未及时开通,致使发生火灾时没能正常供水扑灭初起火灾。1996年3月13日,商业城电器科一职工因维修电源线关闭电源,5min后重新供电时,发现集中控制器信号紊乱,经请示当班班长后将集中控制器关闭。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直处于关闭状态,也没有及时维修开通,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报警。另外,防火卷帘没有实现自动控制,火灾中没能起到保护作用。⑧商业城值班值宿制度松弛。火灾发生当日总监控室2名值班人员有1人擅自离岗回家睡觉,9名经警巡逻人员当晚打扑克、喝酒、睡觉,均未及时发现火情,从而贻误了报警和灭火时机。④消防部门未能做到严格执法。沈阳市消防支队在商业城试营业问题上,虽曾明确提出如果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不得投入使用,但在市长办公会决定开业后,未能依法坚持上述意见。商业城开业后,虽然多次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发出隐患通知和提出整改建议,并曾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对其消防设施进行调试,但在商业城消防设施一直未达到完整好用,且未通过验收的情况下,把商业城推荐为1993年度和1994年度"消防安全先进集体",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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