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9月份,郴州桂阳两名男子,以金钱为诱饵,将七名未成年女孩骗至出租屋进行猥亵。直至去年12月份,一名家长发现异常,报警后警方将两人抓获。经警方调查,受猥亵的七名未成年女孩中,年纪最小的只有六岁。这七名受害者中,仅有一名女孩在家长的逼问下道出实情。近日,郴州市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对两名男子提起公诉。2013年全年,媒体曝光的性侵儿童案高达125起,平均每3天就曝光一起,受害者以8~14岁居多。国内外的犯罪报告指出,落单的孩子最容易成为下手的目标,且受害者的年龄越来越小。因此,从幼年起,就要对孩子进行“预防性侵害”的教育。不同年龄段的孩子,预防性侵害的措施也是不同的。0~3岁的孩子,需要知道身体是属于自己的;某些成人接触自己的身体是正常的,如,父母给孩子洗澡,医生给孩子检查身体;如果某人接触你使你感到害怕、滑稽或惊讶,一定要告诉家长。 6~9岁的孩子必须知道,儿童也不能触摸其他人的身体隐私部位;“男孩/男人”或“女孩/女人”之间也可能出现性侵害。 12~15岁的孩子必须知道,性侵害包括了接吻、触摸隐私部位,展示色情电影、杂志等;实施性攻击的人往往不易看出是坏人;由一个熟人、朋友在约会时的性攻击,通常称为熟人强奸或约会强奸。 同时,父母一定要告诉孩子,不论何时、做任何事,尽可能都和其他小朋友结伴同行,不要一个人落单,尤其不能一个人跑去人少的地方,像独自在公园里玩,或上课时间单独去上厕所。万一孩子遭遇不幸,家长也面临着心理素质的考验,产生强烈的恐慌、自责、愤怒等情绪。对此,希望家长谨记几个原则:首先,要尊重孩子的情绪,倾听、了解并相信孩子说的事,接纳和理解孩子;其次,要让孩子接受医生检查,包括心理医生;最后,报警或向民间专业的服务团体求助。 父母一定要记住,要把孩子的感受放在第一位,再去询问其他相关信息,避免造成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