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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骑士。
首先出场的人物是一位英勇慷慨的骑士。这是这部作品中少有的几个正面人物之一。乔叟称赞他是个 了不起的人 ,将他塑造成真实、慷慨大方、彬彬有礼的形象。作者重点描写了他紧握缰绳、驰骋疆场的画面,突显了骑士的英勇。特别是在描写骑士的部分的第八行,作者这样来形容他的功绩: 没有人能到达比他到过的更远的地方,他永远配得上对他的嘉奖 。他征战的足迹遍布欧亚非。在乔叟的笔下,他骁勇善战,受人敬重,但是却 像一个女子一样恭顺,风度翩翩 。他从不说脏话,甚至不用粗鲁的语气对他人说话。因为刚刚征战归来,他还未来得及脱下沾染了斑斑锈迹的战衣就踏上了朝圣的征程。
相比其他几位人物来说,乔叟对骑士的描写略显平淡,只在突出骑士宠辱不惊的品质时用了一个比喻。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讲,骑士战功显赫,却为人低调,只有借助于大量战争场面侧面描写才能表现出作者对骑士的敬重之情,也与骑士的人物特点相吻合。
2.护卫。
序中第二个出场的是跟随骑士的一位年轻的护卫,也是骑士的儿子。乔叟将他的年龄设置在20岁左右,从外形衣着着笔表现出护卫的性格特点。作者把他卷卷的头发比作像用印花机压过似的,以及穿着耀眼的绣着花的红、白色衣服,都表现出了护卫较重视个人外表的特点。乔叟虽然称他强健有力、身手敏捷,却将他想要在战争中立下汗马功劳的 雄心壮志 归结为是为了讨女士们的欢心。乔叟将他塑造为一个多情的人,整天歌唱或者吹奏笛子,像一年中的五月一样活力充沛;同时还是个歌舞书画骑射样样精通的好手。他的情感是如此的炽烈,使得月亮都显得苍白。
乔叟在刻画护卫的特点时,运用了大量比喻和对比,同时也与骑士形成了鲜明对照。总的说来,护卫还是个出色的年轻人,和他父亲一样英勇谦虚,乐于助人,但却拥有更为细腻的情感,充满了年轻人应有的活力。
3.自耕农。
作为骑士的随从,自耕农被作者安排在第三个出场。他手中握着弓,整洁光亮的孔雀羽饰箭在他的腰带下随身携带,整套装备保存完好,连一根弄脏的羽毛也没有。剪得很短的头发,棕色的皮肤,精致装饰过的护腕,悬挂在身旁的剑和锋利的像尖矛一样的匕首,身后背着的小圆盾,无一不显示出他对林中所有狩猎技巧都十分的熟悉。
在对自耕农的描写中,乔叟用细节描写的手法通过一系列配饰、装备侧面展现了曾当过林务官的自耕农对于深林狩猎知识的了解。
4.修道院院长嬷嬷。
第四个出场的修道院嬷嬷,是乔叟着力刻画的人物之一。她的笑容温和,给人一种诚实无欺的感觉。诗节的第三行有两种解释:一种是 对圣罗伊?起誓 是她起的最毒的誓言,说明她很少起誓,即便发誓也是些无关痛痒的誓言;第二种说法是她每每说话都要加上一个 看在圣罗伊的份儿上 ,用当时的流行语起誓,可见其不过是追逐潮流,而非真正抛弃世俗标准接受心灵的洗礼。这看似是一个虔诚的信徒对其所信仰的宗教的遵从,实际上则显示出对宗教的认识浅薄。乔叟讽刺她弥撒唱得 好 ,作为一个宗教人士竟用鼻子哼唱,完全不把神谕放在眼里。她的法号是 玫瑰女士 ,玫瑰常被人们视作爱情的象征,为上流社会所喜欢,用这样一个世俗的象征来称呼自己与修行之人的初衷相悖。她讲的法语是在伦敦附近的一个女子修道院学来的,对来自巴黎的标准法语一无所知。她佯装自己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每一口都用尽浑身解数不让汤汁滴到她的胸前。她对任何可怜的家伙都显示出悲悯之情,连设下陷阱被捉的老鼠流血而死她都会放声大哭。她喂给养来取乐的小狗们她吃的烤肉、牛奶或者全麦面包,但却为了让狗更听话而抽打它们。她手腕上戴着的念珠是用珊瑚做的,佩戴的胸针闪烁着金光,上面竟是一个象征皇室的王冠,下面有一行字: 一切皆因为爱 。
在前四位人物的描写中,乔叟对这位女修道院院长嬷嬷用笔最多,人物刻画也最为形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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