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词义状态上,两种用法也有不同的理解选择。这表现在“胜”和“定”这两个词的含义上面。先说“胜”。几乎所有的词典,包括涉及古代汉语的词典,都把“胜”解释为“战胜”。主观意志式的“胜”肯定是“战胜”,但对于客观理性式来说,却较难解释“天定胜人”,因为客观事物按其自身规律运动和发展,不存在天对人发起意愿性挑战的问题。因此,最好把理性式中的“胜”解释为“胜于、胜过”。柳宗元:“人胜天,则善者行。”《答刘禹锡天伦书》陈光磊等编著《中国古代名句辞典》解释道:“人胜天:人力胜过天力。”上海辞书出版社1986年7月,877页这里解释“胜”,用了“胜过”,很恰当。再说“定”。主观意志式的“定”是“必定”,用作副词;客观理性式的“定”肯定不是副词,应该怎么解释?有的词典用“人谋、人众、人强”来解释“人定”,但“谋、众、强”都不是“定”字本身的直接含义。从最基本的含义看,“定”即“安/安定”。宗福邦等《故训汇纂》,“定”字条下共列训释84条,1 5都是“安”;564页《汉语大字典》所列24个义项,第一项便是“安定”。1359页“人安定”,意味着众人和顺协调,因而能够充分地发挥强大的潜能和力量;“天安定”,意味着大自然风调雨顺,因而同样能够充分地发挥强大的潜能和力量。正因如此,人有可能胜过天,天也有可能胜过人。如果用“安定”来解释“人定胜天”和“天定胜人”中的“定”,也许更符合事物的辩证关系。
语言发展的历史表明,“人定胜天”已经先后出现了两种用法。兼顾古今汉语的词典,“人定胜天”词条下面应立两个义项。对“胜”和“定”的解释,两个义项应有所不同。
应该指出:在从古至今的历史纵线上,词语的用法往往有所发展。更常见的情况,是意义上有所演变,不大涉及语法关系的演变问题。比如“陈陈相因”、“钩心斗角”,现代人的理解都跟古代的原本含义相去甚远。有的情况,也会牵动语法关系的变化,但并不典型。比方“望洋兴叹”,“望洋”是个连绵词,表示仰视的样子,还有“盳洋、望羊、望佯、望阳”等写法,原本不是“望着海洋”的意思。到现代,常常可以看到“望楼兴叹、望河兴叹”之类用法。这么使用“望×兴叹”,显然有其心理基础,即内心里把“望洋”当成了动宾结构“望着海洋”。这就改变了连绵词“望洋”的原本结构关系了。然而,这毕竟只是活用,属于修辞现象。由于理解上的变化而引发了语法结构的变动,“人定胜天”特别具有典型性。这类词语,包括成语,到底还有哪些,一共有多少,各自的具体情况如何,很值得做深入的专题研究。
还应该指出:“人定胜天”中的“人定”,并未成为汉语的一个具有固定性的组合单位,即并未“词化”。有的词典收入了“人定”的词条,但表示的是“夜深人静时”的意思。比如白居易《人定》:人定月胧明,香消枕簟清。又如王建《寄杨十二秘书》:人定犹行背街鼓,月高还去打僧房。文:邢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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