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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自知》:“范氏之亡也①,百姓有得钟②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③;以锤④毁之,钟况然⑤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⑥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矣. 注释 1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逃在齐国.亡,逃亡. 2钟——古代的打击乐器. 3负——用背驮东西. 4锤(chuí)——槌子或棒子. 5况(huàng)然——形容钟声. 6遽(jǜ)——急速. 7悖(bei)——糊涂. 译文 范氏逃亡的时候,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想要背着它逃跑.但是,这口钟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 谁知,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 害怕别人听到钟的声音,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这就太荒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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