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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某宰相夜间在家处理公务,点朝廷供应的蜡烛。夜深了,公务理毕转入私人读书时间,则吹灭公家蜡烛,转而点用私家蜡烛。家人曰:夜深人息,何必如此,又没人看见。此公曰:君子当慎独也,人此一生,所作所为,不为做给别人看,是为对自己有所要求、有个交代。君子修身,贵在慎独!二、宋朝有位州官叫林孝泽。他的前任因贪污去职,留下的风气很坏。下边的官员拼命搜金藏银,买田置地。府衙的役卒没有机会捞到大的好处,就常常顺手牵羊,把府衙里的办公用品如笔墨、纸张、蜡烛带回家去。林孝泽对此深恶痛绝,决心制止这种陋习。一日深夜,林孝泽终于处理完了一大堆公务,准备休息。仆役便拿了蜡烛准备送他回后院休息,林孝泽急忙阻止道:“这是公家的蜡烛,只能办公事用,怎么能拿回家呢?”从府衙至后院的路坑坑洼洼,很不好走。这天夜里又伸手不见五指,但林孝泽坚持不用公家的蜡烛,摸着黑走出府衙,深一脚、浅一脚地回后院去了。一支小小的蜡烛,值不了几文钱,但这是公家的。林孝泽的行动影响了其他人。之后,府衙里假公济私的风气有了改变。三、南宋诗人周紫芝在他的《竹坡诗话》中,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李氏家族有一人当官“极廉介”,公是公,私是私,泾渭分明,分毫不苟。有一天,他正在蜡烛的灯光下办理公务,忽然有人送来一封家信,即“灭官烛,取私烛阅书”,就是说,灭掉公家的蜡烛,点燃起自己的蜡烛,来读这封私人的信件。公家的蜡烛,是用来办公的,绝不能借着它的光来读自己的家书。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应该说是纯正、圣洁的公私分明,是公家的东西丝毫不沾、分文不取的高尚情操。公私分明,不占公家的便宜,不揩公家的油,不借公家的光,可以说是做人清白的底线,是做官廉洁的基石,是一切品格高尚的人最为基本的道德素质。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四、据史料记载:北宋时期博州有位州官,为官极廉洁。一天晚上,他收到一封上司的来信。他猜想一定是朝廷有什么要事,马上令公差点蜡烛阅读,读了一半他又让公差把官家的蜡烛吹灭,把自家的蜡烛点上,继续往下看。公差们对此很纳闷,难道官家买的蜡烛不及他自己出钱买的亮吗?后来才知道,那封信里有一小半是关于他留在京城的家属的情况的,他认为这是私事,不能点官家的蜡烛。为了半封家书竟然换烛再读,这在许多人看来颇有几分“迂腐”,别说是用官烛看半封信,就是一封信、十封信、百封信,也不会有人去“斤斤计较”。因为用根蜡烛是再小不过的小事。可是就这么一件小事,这位州官却看得很重。可见他的头脑中,“公”与“私”的界限是多么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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