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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很喜欢讲故事的人,他想象出一台 分歧终端机 以解决猜拳时快慢和作弊问题,这个创意被一个叫冯小刚的导演采纳并拍了个电影《非诚勿扰》,赚了3亿元人民币;后来,这个人遇到乔治 卢卡斯,他用自己破破烂烂的英文讲新剧本,并在一顿饭的时间内把卢卡斯逗得哈哈大笑,末了免费拿到《星球大战》15秒版权。这个北京话叫 侃爷 广东话是 吹水佬 的神人,就是彭浩翔。
2001年以处女作《买凶拍人》震动香港电影圈的彭浩翔,凭《AV》、《伊莎贝拉》、《公主复仇记》等一系列作品被誉为华语电影新一代领军人物,除了赞同和宁浩并列为 最帅的新导演 ,彭浩翔并不喜欢在电影上的任何定位,因为电影于他,不过是讲故事的一种载体。 对我来说最没有限制的是写小说。 7月17日,携小说集《破事儿》来京参加 外滩讲坛 的彭浩翔,自认是个 喜欢讲故事不喜欢讲道理 的作家: 我不相信有什么答案是每个人都适合的,我只把我觉得有趣的东西掏出来,然后要你自己去思考。
故事大王 的明星梦
今天的导演、作家彭浩翔,小时候是差一点被当作 智障 的,因为那时 傻呆呆不爱说话 ,妈妈带他去医院查智商,结果一查居然高达135!医生对妈妈说: 你儿子将来要当一个很重要的科学家。 于是妈妈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给儿子买来显微镜逼他做科学实验: 这个其实对我影响蛮大的,那时别的小孩都在看电视,我却要把小昆虫切掉,然后放到显微镜下 为什么我要弄这个东西?为什么老是要我把苍蝇杀掉?我很怕苍蝇啊!
外界眼光的变化,不能阻挡彭浩翔依旧 傻呆呆 很自我地发展。 其实直到中学都不知道自己的方向是什么,直到有一天看了吴宇森的《英雄本色》,突然间觉得是部好厉害的电影。 当时彭浩翔是希望自己当明星的: 我觉得周润发的角色都适合我,包括很深情的那种。你有没有看《伊莎贝拉》?《伊莎贝拉》里有一个男孩子很喜欢梁洛施,我一直觉得这个角色应该让我演。 没多久彭浩翔发现吴宇森的工作室就在他家附近,一个街头一个街尾: 这是老天给我的一个机会,我一定是吃这行饭的! 彭浩翔开始在吴宇森的工作室楼下走来走去,希望有一天吴宇森发现这个小男生挺好的,找他去演什么《英雄本色3》: 但是走了很久他都没有发现我,可从那时起我开始对电影有兴趣了。
虽然吴宇森没有发现自己, 天才儿童 彭浩翔依然过了一把发哥瘾,那是他十二岁时,在和哥哥自导自演的一部江湖片《智勇双全》里,彭浩翔特地买了件风衣,学习发哥的动作。没有特技,当表现慢镜头时就用最原始的方法,慢慢地走、慢慢地摆手(后来周星驰在《赌圣》中使用过这招),很多年后这个有趣而粗糙的片子竟然被拿到国外电影节做开幕片。真正在自己头两部电影做演员后,彭浩翔才知道自己演得不好,不过那时候他已经发现另一个职业 导演: 导演是在电影里权力最大的,经常可以骂人,也可以跟明星有一些绯闻,我觉得这样的工作蛮适合我啊。
同时连载小说
就像同时进行多角恋
在能够和明星传绯闻前,为了对付自己中学里只知道喜欢运动健将的女同学,彭浩翔先拿起了笔: 我想找个办法表现自己,就想到当文艺青年,因为这种肤浅的原因才开始写小说。 正好一家报纸找来让他开专栏,每周写一个短篇小说,稿费刚够一周生活费,如此写了一年,结成的短篇小说集曾在1997年出版,2007年再版时就改成了今天的名字《破事儿》: 这个名字是我朋友博客上的,香港没有这样的词,最接近的可能就是 洒水 吧。 彭浩翔喜欢 破事儿 这个北方独有的说法,正如其封面上的题注 爱欲生死,也不过是些破事儿 ,吸引、打动并最终敦促彭浩翔提笔记下的都是些小事: 破事儿其实一点也不破,反而很影响人们的生活,有的时候,是很重要的事情呢。
譬如,彭浩翔最喜欢的 破事 之一《指甲钳人魔》就来自他童年的经历,那时妈妈总怪彭浩翔用完指甲钳后随手乱放很难找到,彭浩翔就在心里默默幻想出一个 指甲钳人魔 ,以吃指甲钳为生,所有不翼而飞的指甲钳其实都是被这个人魔吃掉了。电影《破事儿》里本想找梁洛施演指甲钳人魔女孩,却阴差阳错没有拍成,如今梁洛施已经贵为 李长治 的妈妈,再让她吃指甲钳也就不可能了;另一个故事《做节》则是21-23岁的青春期彭浩翔特有的, 可能那个时候比较关心口交这个题目吧! 当时正在电视台工作的彭浩翔正为不知道怎么结尾犯愁,一天上司关心地问他在写什么, 我说我在写一个口交的故事,有一个男生一直叫一个女生逢年过节的时候就替他口交。然后他跟我说,那鬼节要不要口交啊? 一句话让彭浩翔茅塞顿开,结尾就是写到女孩子死了后还回来为男孩子过鬼节,而故事最后一句是 原来这个是一个鬼故事,不是写到最后真的不知道 。 有时候故事本身会在写作中带出一个Ending,往往是你一开始没想到的,所以现在我会还没有想到故事的结尾就先开始写,随便写,其实大多数时候我是自己写给自己看的。
写作方式上彭浩翔目前主要是短篇小说,因为可以一口气把它弄完: 我一直想写长篇,但没有太大的耐心,最长也就写到两三万字。我甚至没有耐心做到一次只完成一个短篇,常常三四个一起写,一个想不出来就再想另外一个。 精力远超耐力的彭浩翔,逼迫自己写作的方式就是杂志连载,同时连载几个小说就像同时跟几个女生拍拖: 好像你要写小说A,但有些情节创意还不得不分给小说B,这种感觉蛮像你要把电影院里的一部电影名额分留给几个女朋友,弄得你神经有点点紧张,但是也蛮刺激。
曾经彭浩翔也有一个记录听到故事的小本本,但现在不怎么写了: 你不能把每一个故事都写出来,如果有些事情你过一段时间就忘记了,就表示它真的不太好。 如何判断是否一个好故事,彭浩翔觉得每个创作人其实都有一种直觉: 当我听到或看到一些东西时,我不会即刻写反而将它存起来,如果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我仍然记得那个感觉,我知道这里面肯定就有一个好的故事,是你可以去组织开掘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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