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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力 是组成因果关系的原素。业力是指个人过去、现在或将来的行为所引发的结果的集合,业力的结果会主导现在及将来的经历,所以,个人的生命经历及他人的遭遇均是受自己的行为影响。因此,个人有为自己生命负责的可能性以及责任。而业力也是主导轮回的因,所以业力不单是现世的结果,还会生生不息地延伸至来世。 佛学思想中最重要、最困难、最难解释,因此最易使人误解的,要算业力Karma论了。业力思想影响了整个亚洲文明。多数之亚洲人,皆以业力论为其道德规范和宗教信仰之思想基础。业力论在整个佛教中占极重要的地位,因佛学之基石实建筑在业力思想上。业力论极难了解,极难解释,因为业力之究竟深邃无极,毕竞非人类之智慧所能尽其幽微。业力思想常为人所误解,因为有系统的分析和介绍此思想,实在异常困难,因此直到目前,我想尚无一个使人满意的业力论在任何佛学书籍中出现。下面就愚见所及,尝试对此极基本,但极复杂和困难之佛教思想,作一简单之介绍。 业力,梵文叫做Karma古译羯磨。Karma或Karman之字根是Kar,是去做或去行的意思。所以业力之“业”原是作业或行为的意思。但是今天佛教徒心目中的“业力”,却代表一.个极端复杂的多方面思想。在这多角的思想中,最根本的是说:“业力者,即控制一切自然界和道德界现象之因果律也。”此一界说看似简单,但若进一步检讨,则发觉业力思想之极端复杂性和含混性。为便于了解起见,兹从六个角度来研讨业力论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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