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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字希仁,庐州人(今安徽台肥肥东人,北宋官员,以清廉公正闻名于世。曾任天章阁待制,人称“包待制”;后进为龙图阁直学土,故后人亦称“包龙图”,卒谥孝肃,赠礼部尚书。他廉洁公正、不附权贵,故有“包青天”之名。传说其面色黝黑,亦被称为“包黑子”、“包黑炭”,“黑脸”从此也就成了公正无私的象征。
嘉祐二年1057年,包拯被授以重任,出任北宋都城开封的知府。开封知府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职务,以往一般都是由亲王、大臣兼任。历来京官难当,一是皇权可以随便干预地方事务,二是皇亲国戚都聚集在这里,仗势欺人,无理可讲。北宋政权存在的一百多年间,出任开封知府的竟有一百八十多人.平均每个知府的任期只有半年多。包拯在开封知府的任期内,秉公理政,铁面无私,虽然得罪了不少皇亲国戚,但是因为他行得正、坐得直,谁也拿他没有办法。
包拯性情严峻刚正,憎恶办事小吏苟杂刻薄。他到任前,开封府旧制规定,诉讼的事主不得直接到庭,所递送的诉状须先交“门牌司”,由“门牌司”收转,胥吏趁机勒索钱财。包拯到任后撤销门牌司,府门大开,告状者可直接到庭前申诉。无权无势的百姓把获得公道的希望寄托在包拯身上,京师因此流行一句民谣:“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就是说暗中行贿疏不通关系的人,有阎罗王和包老头。包拯在朝廷为人刚强坚毅,贵戚宦官因此而大为收敛,许多人都很害怕他。人们把包拯笑比做黄河水清,意思是说让包公笑一下是一样极难的事情。
沈括的《梦溪笔谈》里,记载了一个包公任开封知府时的判案典故:有个犯人过堂时,应受杖脊。他想逃避皮肉之苦,花钱买通了一个府吏。那个府吏说:“我是在知府面前记录供词的。你见到知府时,只管大声喊叫。”到了那天,犯人被带到包拯面前,果然大声喊冤。那个受了贿赂的府吏说;“这个犯人不知好歹,受过杖脊就可以出去了,还大叫大喊什么了”包拯立刻看出了破绽。他把那犯人放走,叫手下把府吏拿住,一审之下,府吏供出真相。包公判他代替那个犯人承受杖脊的刑罚。包拯不仅不畏强权,不护私属,也不私亲友。庐州是他的家乡,他到任时亲友纷纷前来拜望,却都吃了闭门羹,故人亲友都和他断绝关了关系。包拯的堂舅以为自己的外甥任知府,自己有了依靠,就胡作非为,横行乡里。包丞闻讯依法处置,杖责七十,自此以后“亲旧皆屏息”。包拯跟人交往不随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悦人,平常没有私人信件,连朋友、亲戚都断绝来往。他在生活中待人总务求忠诚厚道,虽然对奸佞之辈非常憎恨厌恶,但从来没有不施行忠恕之道的。虽然地位高贵,但吃穿用度跟当百姓时一样。他曾经说:“后代子孙当官从政,假若贪赃枉法,不得放归老家,死了不得葬入家族墓地。假若不听从我的意志,就不是我的子孙。”
包拯病逝,首府开封的老百姓无不悲痛,皇帝亲自到包家吊唁,并宣布停朝一天以示哀悼。当宋仁宗看到包家如此俭朴,又听闻他居家俭约,不禁感慨!欧阳修曾说,包拯“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著在朝廷”。
选自·《宋垄·包拯传》
故事点评
包拯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清官。包拯之名,成为清廉的象征。“龙图包公,生平若何?肺肝冰雪,胸次山河。报国尽忠,临政无阿。杲杲清名,万古不磨。”这诗句表达了人民对包拯的赞美。
黑似锅底真情至,笑比黄河万古清!包拯身上散发的尚法精神永远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对司法公正的追求与渴望。面对这座丰碑,我们每一个司法人员都必须清楚自己应该如何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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