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文共有 1051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3 分钟。
五十六个民族的由来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1953年,中共中央在讨论《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时,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了民族识别的总原则。在这个总原则的指导下进行的中国的民族识别工作,规模大、历时久、识别民族多、调查范围广、识别依据科学,都是史无前例的,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这项工作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开始,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正式确认中国有56个民族,前后历时30多年。大体分为三个阶段。一、中国成立到1954年为第一阶段。这个时期民族识别的主要工作是进行调查研究,并确定一批民族成分。经过这一阶段的民族调查识别,除已经公认的蒙古、回、藏、维吾尔、苗、瑶、彝、满、黎、高山等民族外,经过识别和归并,又确认了壮、布衣、侗、白、哈萨克、哈尼、傣、傈僳、佤、东乡、纳西、拉祜、水、景颇、柯尔克孜、土、塔吉克、乌孜别克、塔塔尔、鄂温克、保安、羌、撒拉、俄罗斯、锡伯、裕固、鄂伦春等民族,共计38个少数民族。二、1954年到1964年为第二阶段。在基本掌握各族体的族源、历史、现状与语言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民族识别,主要集中在西南和中南的一些省份,尤其是云南省。云南260多个不同族称,经识别归并为22个民族。经过这一阶段的调查识别,从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前自报的183个不同称谓的民族名称中,新确定了16个少数民族,即土家、畲、达斡尔、仫佬、布朗、仡佬、阿昌、普米、怒、崩龙(现改为德昂)、京、独龙、赫哲、门巴、毛难(现改为毛南)、珞巴等民族。另将74个不同民族名称归并到54个少数民族中。还有几十个在识别中自动撤销原登记的民族名称。至此,对已填报的族体的识别大体上得以基本解决,有待继续识别的已为数不多。三、1964年到80年代末为第三阶段。这一阶段,民族识别工作的重点是在一些地区对一批人的民族成分进行恢复、更改,对一些自称为少数民族的人们共同体进行辨别、归并。在这一阶段,除1979年确认基诺族为单一的少数民族外,主要是对贵州和湖南等地的一些自称为少数民族的人们共同体进行识别、归并。贵州省自1982年起全面开展了民族识别调查,对需要识别的23个自称为少数民族的族体,经民族识别调查,首先认定为汉族的有2个,分别归并于9个少数民族的有13个,其余8个经过多次的反复调查研究,有的归并于白族,有的归并于毛南族,有的则待于进一步识别。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民族识别和更改民族成分工作已基本完成。1990年全国进行第四次人口普查时,我国正式确认了56个民族。
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五十六个民族的起源”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