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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的评价故事”案例征集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3/4 阅读:1017
通知来源:小教科
各直属(含特教)、中心小学:
在北京市教委统一部署下,全市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都稳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涌现出来近千名先进个人,区教委也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前深化素质教育及综合改革的背景下,从师生角度挖掘、提炼反映实践状况的典型案例,有利于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为此,北京市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项目组拟于2015年开展“我的评价故事”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与北京市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教师、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程序
1.参评教师、学生提交“我的评价故事”。撰写故事时,要有事件起因、发展过程、结果和反思。
教师要重点描述自己或者学生通过评价在观念转变、主要做法、行为变化等方面的事例,强调个体内心冲突和改变;学生要重点描述自己参与评价的认识、态度、行为变化等方面的事例,强调个体的内心感受和发展变化。(字数在4000字以下)。
2.各学校主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干部,要组织好此次征文活动,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
别进行征集。在教师会、班主任会上布置此项征文活动,进行撰写培训工作。动员教师们参加此次征文活动,学校择优向区里推荐。
3.班主任要利用班会向全体学生布置此项工作,并做好辅导工作。班内在自评的基础上,向学校
推荐优秀的稿件,学校再择优向区里推荐。
4.提交征文时,分别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进行提交,每个学段提交教师和学生的征文数
量分别为5 10篇。
5.区教委组织人员评审,评出区内优秀组织奖。并择优向市里推荐,参加市级评审。
三、具体要求
1.格式要求
案例封面:编号不填、题目、学校名称、姓名、电话(学生文章写明指导教师姓名和教师电话)。
案例标题:黑体,小四号字;
正文:宋体,小四号字,行距22磅,A4纸打印
2.提交纸质材料:以学段为单位,将教师和学生征文分别提交,文章一式三份;学校汇总材料目
录一份(目录格式见附件)。
3.提交电子材料:
(1)提交文章及目录两类材料
(2)文章的命名
文章命名格式为“学校名称+姓名”,如“大兴一中张某某”。
(3)材料文件夹的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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