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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8日17时43分,刘某军驾驶三轮摩托车沿武城县郝王庄镇郝仁路由东向西行驶至043乡道路口处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致使刘某军严重受伤,车辆损坏,造成交通事故。
自发生事故后,刘某军出现休克、呼吸衰竭、肺部感染、脑挫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颅骨骨折等症状,被紧急送往德州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中治疗,一度昏迷。
刘某军务农为生,此次事故对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办案民警在了解到实际情况之后,及时将这一情况反馈给救助基金工作站,现场开具垫付通知书,协调医院机构,垫付抢救费用十万元整。2020年6月19日,刘某军终于在重症监护室中苏醒。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道路救助基金呢?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制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救助基金在为群众救命、救急、救难、救困及维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受害者及家庭赢得了抢救时间、缓解了因人伤亡导致的生活困难,但只能解决群众的燃眉之急,后期要及时偿还,以保障基金健康良性循环,惠及更多适用群众。(武城交警)
来自武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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