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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数度翻拍,各国都不能免俗,也难怪,谁让名著如此深入人心,总有挖掘不完的精彩,也总有不同的视角和理解。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就被多次翻拍成电影、电视剧,光我看过的就有五个版本之多,在此吐槽一番。 先说四十年代的琼方登版本,女演员很有名,美丽又温柔,可是这外形气质跟我心目中的简爱相差甚远,而奥逊威尔斯婴儿肥般鼓鼓的脸颊,也让我实在无法将他与罗切斯特联系在一起。 整部电影透着一股浓重的美国味,丝毫没有半点英伦风范。所以我个人不太喜欢这个版本。
八十年代BBC版,是一部十来集的电视连续剧。最初在正大综艺里播放,正值我豆蔻年华。罗切斯特扮演者提摩西道顿出演过《007》詹姆士邦德,外形英俊硬朗,按理这部剧应很能抓住当时我那颗少女的心,可是不知为何我却意兴阑珊。想来是女演员选得不好,外形较甜却显平庸,活泼有余而深度不够。最要命的是身高,原著说简爱瘦小,导演就特实诚地选了一个身材很矮小的演员,而男演员又非常高大。俩人演对手戏,特别是亲热戏,你懂的,身形上巨大的反差带来强烈的违和感。整部剧基本是室内情景剧,外景几乎没有,是为了节约资金么?BBC不应该啊,好歹也是名著,下点本钱才显得重视嘛。编剧过于讨巧,大段大段照搬原著的对话。忠实原著不等于照搬原著吧,否则拍剧何用?
说了以上两部个人认为不佳的,再说说喜欢的另外三部。七十年代乔治司各特版是我最早看到的一个版本,那时候我还挺小,是在电影院看的译制片。这部剧的配音堪称经典中的经典,邱岳峰、李梓的声音将人物表现地恰到好处。此剧在很多中国观众心目中留下深刻印象,除了配音功不可没外,约翰威廉姆斯作曲的电影音乐也属点睛之笔流传至今。那动人的旋律伴随结局主人公相依相偎,镜头越拉越远,深受耳目双重感染,怎不让人唏嘘感动。演员的学院派表演无可挑剔,老戏骨乔治司各特演活了一个严肃认真而又脾气暴躁的老派英国绅士,而扮演简爱的女演员虽不很有名,但她的表现也值得称道,内敛知性却不失柔美。很多人对这个版本的演员颇有微词,认为年纪偏大,与原著不符。但我却觉得名著翻拍关键是掌握它的内核,形式上稍作改动有何不可?
首先,电影的画面感非常精美。哥特气质与英伦风、广袤的英格兰乡村与原野全景、不拘的视角运用,使得影片既大气又灵动。 其次,本版电影对这个故事的解说令人信服。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在看小说的时候一直很困惑于一点,那就是为什么当简得知罗切斯特有妻子这个事后坚决要离开他,可是后来又回到他身边呢?照某些评论以及其他影视剧版本的说法,她追求精神独立,不愿意作为一个附庸,说白了就是她不想成为罗的情妇,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是件非常不体面的事情。既然罗的不幸婚姻不可能解除,那她也不可能与他合法共同生活,与其痛苦相对,不如决然一走了之。后来遇到了圣约翰,俩人并没有发生感情,圣约翰是个狂热的基督教徒,他想到印度去传教,因为觉得简坚强肯吃苦,是个理想的传教士妻子人选,于是向她求婚。
虽然简经历了一场痛苦的感情纠葛,但并未心如死灰,在最后一刻她很灵异地听到了罗的呼唤,于是毅然回去找罗。可问题是,当初横亘在两人中的障碍并未消除,至少桑菲尔德府发生火灾,罗太太已死这个事对简来说仍一无所知。她怎么一下子又想通了呢?这种前后矛盾实难自圆其说。而这一版本电影想告诉观众的是,其实简要离开罗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爱情受挫——先前深信不疑的东西其实是个谎言,深爱不已的人竟然欺瞒自己,这对一个单纯的、刚刚感受到温暖善意与爱意的姑娘来说,不啻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在痛苦与迷乱之际,她选择了逃避。
火柴点燃壁炉里的柴禾,罗切斯特给简倒了一杯酒,简喝了一口,恢复了些体力与神智。罗想吻她被她避开,开始向她简短讲述这段不幸婚姻的前因后果,并承认自己的软弱不坦诚,问她是否还爱他,在得到肯定答复后请求她留下却被拒绝,绝望中差点想掐死她,简竭力起身离开。整个过程没有大段冗长的对白,演员演技精彩绝伦,悲情、混乱与绝望,更显张力十足。观众从这些言行中大致可揣摩出人物心中所想。简可能会想,他有妻子却瞒着她,还要与自己结婚,这么大的事儿他竟也欺骗她,那么他口中的爱是否也是虚情假意;疯人院的种种传闻令她惊惧;她会不会是第二个伯莎梅森。再回想起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告诫:你太年轻,不了解男人,如此种种,让她原先构筑起的美好世界瞬间坍塌。“尽管我依然爱你,像受了一个魔咒,可是我不得不离开你,因为我不能让自己再次受到伤害了。”嗯,就是这么简单。所以我前面说过了,尽管之前人们对《简爱》有诸多解读与拔高,但我一直对此持怀疑态度。这只是一个爱情故事,最符合人性的才最真实自然。
最后来说说本片一些相当有意思的细节处理。首先这一版里的男女演员外貌气质都相当出众,女演员米娅尽管素颜朝天,仍难掩端庄秀丽本色。男演员法斯宾德帅气性感,是所有版本中最温柔多情的一个罗先生。其实正常的男女爱情,首先出于原始本能,即外貌上的吸引,然后才会考虑志趣、人品、学识、社会经济地位这些因素。选了米娅扮演简爱,令故事更有说服力。你看她如此干净,虽无一眼惊人的漂亮,却有别具韵味的清新,像一株素雅的百合花,给罗切斯特这种历经花丛的男人留下独特难忘的第一印象。然后他才有兴趣去观察她的其它方面,比如性情、智力是否也同样让他感兴趣。那么又是谁定义了简的外貌呢?在原著中,更多的是简的自我认识:瘦小、不美。那么我们可不可以认为,这种判断也许并不客观。你想她童年饱受歧视与压制,无人赞美,进了劳渥德学校这种培养顺从的清教徒的地方,强化的是“欲望即魔鬼”的观念,更不可能讲究人性、外貌这些东西。加上她从小寄人篱下,舅舅死后又得不到爱与尊重,自然会有一些自卑感,于是产生了否定自己外貌的想法。可是到了罗切斯特的眼里,也许就不这么认为了,所谓各花入各眼吧。
我想如果缺少了外貌上的适当条件,仅凭简机敏的谈吐、单纯的个性,还是很难让罗动心娶她的。因为仅凭后者,他可以只把她当做朋友看待,更何况他的社会经济地位决定了他在择偶上很有优势,有不少的对象可供挑选。我们不要忘了罗切斯特尽管本性善良,但毕竟是一个男人。爱上这个版本的简爱,就让观众感到很可信。至于罗切斯特扮演者的外貌过于帅气性感的意见,额,那是导演为了吸引更多女性观影者吧。这是一部爱情文艺片,男女双方外形赏心悦目还是很有必要的。
接下来还要提一下布兰奇小姐,在这部片子里显得无足轻重。所选的演员从外貌上讲是个一望而知的美女,可是明显缺乏深度与气场,可见导演无意突出她的竞争力。罗先生虽也与她玩闹,却是相当轻松,显得很不在意。我想罗先生一定曾把布兰奇小姐与爱小姐两相比较过,结果爱小姐获得压倒性胜利。外貌的吸引固然是爱情首当其冲的条件,但丰富的内在更是保持爱情的必要条件。古今亦然,中外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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