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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关于「破案」的故事?

时间:2020-09-15 23: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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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关于「破案」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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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做广告,业余当司机,没事写写字,关注送安全气囊258 人赞同了该回答《沁梨村的故事》1我是刘俊,他们都叫我变态。我是男孩子,却是被爸妈当女孩子养大的,留着长长的头发扎成麻花放在脑后,穿着妈妈年轻时穿的衣服。原因大家都清楚,现在这个社会,男孩子不值钱。在我们这山旮旯里,没什么文化,就算能走出去也做不了什么精巧活,只能当鸭赚钱。这是要被乡里乡亲指着脊梁骨吐着口水骂的,要给列祖列宗丢人的!我是不喜欢当女孩子的,但是总比当男孩子好。还来不及跟着娘学会织轮绣法,指头上被针扎的血还来不及吮就被城里来的刑警们给带走了。他们说,我是犯罪嫌疑人。回头看母亲的时候,她低着头在用手帕擦那根沾着血的针。2市里死人了,死在城郊的废弃工地茅棚里,被捡破烂的流浪汉发现的时候已经死了两天了,那个流浪汉也没安什么好心,看着他被吓到大小便失禁就给放走了。这具尸体是我们队有史以来见过最……怎么说……“诡异”……的尸体了。尸体表面上干干净净,穿着绣花的旗袍,里面是一套黑色情趣蕾丝内衣,还穿着丝袜和高跟鞋,横躺在茅屋的硬板床上,双手搭在肚脐处,在门口猛地一看还有一种优雅的感觉,要不是第二眼就看到他脸上狰狞到扭曲的表情还有放在旁边的阴茎和塞满石头整齐的盘起来的肠子。房间内也可以用整齐来形容了,床两边分别列着一排纸人和花圈还有打印好的挽联。“生前有口碑,大德流芳感天地 去后留操节,高风仰止惠子孙”看到这个挽联配着尸体肚子那一道被缝起来的长长的豁口总觉得有些搞笑,法医说阴茎和肠子是尸体的,但凶手一定不是医生,被害人肚子被翻的乱七八糟,而缝合的手法,更是奇怪,法医说从来没见过。但是有队友倒是总觉得熟悉,走在路上他一拍脑袋抓着我嚎,他妈妈小时候给他缝的补丁上的针脚就是那样,别人家的妈妈每次看到都追着问怎么缝的,他妈总说哪有好看他们以前一个村都这么做的,他妈妈的老家是“沁梨村”--离案发地半个小时车程。3这是我第一次见警察,带手铐,坐警车,心情有点激动。也难得有男生离我这么近,能感受到他的呼吸,他的气息拂过我的皮肤的时候总觉得有些若有若无的暧昧味道飘了出来,带着我的思绪。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闻过暧昧的味道,它油油的又带一点怪异的甜。沁梨村最穷,一村人都靠着刺绣这一门手艺活着,也就最封建,重女轻男最为严重。生了男孩,有些大人们想着养大了也回不了本,就偷偷拿去河边溺死,有些大人心软下不了手的,又或者是已经生了个女儿的就把他们留下了,再有一些实在下不了手又咽不下这口气的就拿着男孩当女孩养,这种也是在小孩子世界里面被歧视的最厉害的,不巧的是,这就是我。从小,我就被他们欺负,女孩子们打我是乐趣,男孩子们打我是泄愤,躲不赢逃不掉。等上学了,男厕所不能去,女厕所更不能去,但好歹有老师管了,他们都只敢大声的叫变态,不敢随便动手了。但当有老师第一次站在我身前让他们一个个跟我道歉的时候,我也第一次闻到那个味道--油油的又有一点甜。她可是大学生呢!初三的时候学校实在没有老师可以教人了,不知怎么地,第二天她就出现了,好像天使阿。穿着款式新颖没有绣花的连衣裙,头发长到肩膀就往里打了个圈,笑起来眼睛迷成一条线,像书上画的桥,脸白白的嘴唇翘翘的,说不出哪里好看,就是哪里都好看,她说她的愿望是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我们这儿是不兴活人说死阿死的,她不一样,她说“死”字都有喜庆的味道。据说高中也会是她教,可我们这个地方,也没几个人有那个福气能上高中,反正我肯定没有。4受害人是沁梨村村长的儿子,名叫盖肆,今年17岁,无业。跟父母同住,上面有两个姐姐,一个已婚,一个在家刺绣。据他们说,盖肆从小乖巧可爱,听话懂事,去年说要出去务工就再没回来过了,因为村里出去务工的人都是只过年才回来,所以也没考虑到那么多……他的姐姐和爸爸哭作一团,妈妈在旁边绣着花不说话,看起来的确像是一个被害人家庭的正常反应,但是总感觉有哪里不对。“你个死人,死了缠着我儿子咯。”听到他爸爸哭着喊着这句话时,我的大脑抽了一下。我知道哪里不对了,他家,好整齐。他爸爸顿了一下,应该是自知说错话了,就又说了一些胡话想盖过,语气明显多了一丝慌乱。他口中的死人究竟是谁?死了还要缠着他儿子的,究竟会有什么仇什么愿?回去的时候在路上碰到一个姑娘,不知什么原因,她眼神里有说不出的怪异,同事跟我们说这是他们村的落后习俗,男孩当女孩养,跟盖肆不一样。5老师常护着我,又总给大家讲一些平等的知识--她说不仅男女是平等的,我跟他们也是平等的,歧视别人的人也会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老天爷在看着呢。因此阿,我就有了第一个朋友,虽然不是个女孩子,但我也已经很开心了,他叫盖肆,看得出他喜欢那个老师,她说什么他都愿意拥护甚至用行动支持,嗯,和我一样。盖肆真的好可爱阿,可爱到第一次他对我示好,我就在心里把老师让给他了。他是村长的儿子,也不用被歧视,他长得够帅,天天被女生们优待着,他当着全班的面向我走来,拿着一包干脆面,走到我课桌前,把干脆面拍在我桌上,说:“以后欺负你的人,就是欺负我。”就头也不回的走了,可我还是看见了他涨红的脸。自此之后,他也被孤立了,我很开心,他只能天天跟我呆在一起了。我话少,他话多,也藏不住事,他说他好喜欢老师,好喜欢好喜欢,喜欢的要赚好多钱,然后娶她,她生女生男,他都当宝贝,当然他最宝贝她,他猛地侧过脸盯着我的眼睛说:“我不骗你,我爱她爱到愿意为她去死。你信嘛?”“可是我不想你死阿。”我的心里这么想着,又点了点头。6果然有问题。经过盘查这个村竟然还藏了一桩人口失踪的案子。也是我的不对,实在是被他们一个个统一的套话逼得不行了,边拿出枪指着一个看起来好强一点的学生又告诉他谁都不会知道是他说的,硬生生这么给逼出来的。失踪的人是个女老师,也不清楚是怎么来的,突然一天就来了,是个城里老师,大学生,但是却不知道名字,他们都是老师老师的叫,他们老师也从来没说过是什么大学的。草他妈!这他妈是个什么屌事?!这个失踪的女老师,肯定跟那个什么盖肆脱不了干系!他爸口里的那个死人百分之百就是她!他爸怎么知道失踪人口死掉了?这个女老师跟盖肆又有什么关系?7时间过的好快,我家是没有钱给我读高中的,我得回家刺绣了,我没去高中报道的那天,他来找我,他说我是个傻逼,他抱了我,我好开心,他说我不去读书他也不想去了,我好开心。“诶,你知道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我就这样了,你不一样。你见过桥嘛,语文书上画着的那种弯弯的桥?我告诉你一个最大的秘密,你得保证不告诉别人!”“你他妈还信不过我了?”“我也喜欢老师,哈哈,你别脸红,我早就让给你了。老师的眼睛笑起来特别像桥,我就想去哪里去看看那种桥,土制的弯弯的,你看我现在又能赚钱了,等到毕业我们就可以一起去了,你别撇嘴,我知道你想。你得读书,你得在她旁边看着她,别让她受委屈了,她需要你。”他叫了我一声兄弟,又红着脸走了,就像第一次一样。我没告诉他,他抱我的时候,我闻到了那股味道,油油的又有点点甜。你们别问我是不是爱上他了,怎么说呢,感情这种事放我们这种人上就扯不清了,也不是,放谁身上都扯不清。但,它不是你们想的那码事。感情这种东西,放朋友身上就是友情,放亲戚身上就是亲情,放爱人身上就是爱情,区别的不是感情,是人。没想到的是,最后知道他的消息是夜里我赶着去送货路过学校的风里,它夹杂着骇人的血腥味,我循着味道过去,是老师的寝室,门没锁,我看到盖肆了,他拿着刀疯狂的捅着面前赤裸的已经不会挣扎了的男体,是长头发又有阴茎的男体,长着熟悉的脸,盖肆流着泪吼着:“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为什么……”而上次见他是几天前,他骄傲的告诉我,他牵了她的手了,她的手暖暖的,她的脸红红的。他还跟我说过爱到愿意为她去死。爱到愿意为她去死。我怎么没告诉他我也愿意她第一次挡在我面前的时候她还没开口我就都说了愿意8经过这几天没日没夜的调查,呵呵,也没有结果。直到下游的一个镇发现了一句泡发的男尸,衣服穿的倒是整齐,留着长头发。经过确认,死者就是那个“女”老师,身上被捅了100多刀。有了尸体,就有了线索,死者名叫何韦楠,是我是市一家野鸡大学的学生,去他们学校调查的时候,据他们室友说他租了房子是一个人住在外面的,独来独往,没有朋友,当然,他那个样子也没有人愿意跟她玩,从没听过他提起他父母,课也很少上。之后我们又继续去他租住的房子调查,房东就是邻居说他很努力,白天上课晚上还要做实验,回来的晚,有时候还不回来了,人特别好,房子弄的干干净净的,也不吵不闹,房租也从来没差过,已经在这里住了两年了,但是最近他爸爸过来找了他,说是家里有急事,当天晚上就赶过去了。他爸倒是一看就是个不懂事的乡下人,闹的很,一过来就抓着他吵吵,怎么能教出那么好。的姑娘,天一亮就过来道歉,说她爸爸第一次进城不懂事,然后退押金,看她人好我连违约金都没收呢!他爸爸……他爸爸………对,回去查查他家庭资料。9“人是你杀的嘛?”“是”我盯着他的眼睛淡淡的说。“怎么杀的。”“就这么杀的,你们看到的那个那样子。”“我们看到的是什么样子。”“我不记得了。”“你为什么要杀他?”“他该死。”“他为什么该死?”“……”对呀,他为什么该死,他为什么要那么对老师,他为什么……要那么做……我怎么会知道。第二天,他就来找我了,一脸掩不住的慌张,欲言又止,一见到我就抱住了我,好紧好紧。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了。“那天,我正好从那边过,什么都看到了。”他什么都没说,他开始抽泣。“我会杀了你的。”我轻声说。他又哭了很久,留下了一句“你什么都不知道”就走了。之后就再没见过他了,我在找他,我得杀了他。他妈妈把这件事压下来了,尸体也处理掉了,房间跟往常一样干净整洁,住进了一个新老师。他爸妈也只说他出去打工了。我找了他好久,我知道他不会走远,他是男孩子,走不到哪里去,终于我在那个废弃房子里面找到他了。我拿着刀慢慢逼近他,他也没有躲,就这么看着我,他说:“你杀了我吧,我活不下去了。”我楞在了那里,我想往前走,把刀插进他的胸膛但是,我动不了。他见我没动,就一步步向我走过来了,一点点脱掉衣服,他的皮肤碰到我的刀的时候,我下意识的松了手丢掉了刀,尖叫的跑掉了。我做不到,我做不到,我做不到。没过两天,警察就来找我了。他们说,盖肆死了,他死了,他死了。我知道他肯定自杀了,因为我。当那个警察冲过来一拳头捶在我脸上的时候,他文件里面的照片也飞了出来,散落在地上。“这……是他吗?”我顾不上往外冒的鼻血,跪在地上,捡起照片,身体止不住的颤抖。这怎么可能?他不可能死成这样,他是一个男孩子,他不可能死成这样。“我没有杀他,不是我杀的,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我什么都告诉你……求你了,把那个死人抓回来。”10我还没来得及查好资料,同事就抓了个人回来给我审,因为他是受害者唯一的朋友,而且盖肆出去打工前一天还跟他起了争执,特别是,他是个变态。一开始特别不配合,一心求死,但是看到受害者的死状之后就特别配合,什么都说了,原来何韦楠是盖肆杀的,但是盖肆和何韦楠貌似之前刚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刘俊说杀人动机很可能是因为盖肆相与何韦楠进行性行为,但是发现何韦楠竟然是个男的,恼羞成怒又或者因爱生恨,拔刀相向,之后肯定是他的村长妈给他处理的后事。但是很奇怪,盖肆爸妈听到盖肆杀了老师的消息都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纷纷表示绝对不可能,原来“死人”什么的是沁梨村很常见的骂人的脏话。事情变得更加奇怪,到底是谁!11他让我回去等消息,他跟我保证一定会抓到真凶,他跟我说快了。这大概是这些阴霾的日子里唯一一件让人觉得不那么绝望的一件事了吧,看云,看落日,看鲜花,看绿树,看来往的行人,看路边的乞丐,也觉得舒服。如果能追的上前面那辆巴士,应该就可以赶回去吃晚饭了吧。今天晚上应该吃茄子炒豆角,青椒炒肉,清炒胡萝卜,蒜蓉油麦,我最喜欢蒜蓉油麦,要先把油烧得八成熟,蒜头切成碎末,往锅里一撇,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过后,那个香味就出来了,就是熏的眼睛疼,再把油麦丢进锅里,和着蒜蓉胡乱翻炒几下,撒一点盐,就得盛出来了……要是是阔气人家,蒜蓉放得多,这也得算得上是个一清二白了吧……12对啊!资料我怎么忘记查了!他爸爸貌似就是沁梨村的人,怎么没有一个人提起过!这么大的漏洞我怎么给忘了!赶紧打开电脑点开查询系统输入何韦楠的名字,看到何韦楠父亲的照片,是一个挺憨厚的庄稼汉,但是四年前已经离世了。他母亲,长得也是不好看,又黑又状,也不知道他们怎么能生一个这么漂亮的儿子呢?可惜了……我的脑子突然震了一下,立马拿着车钥匙猛地冲了出去。刘俊,你慢点走!他母亲就是那个流浪汉。----番外:盖肆---------诶,你们有没有爱过人阿?我爱过噢!可能是我这辈子太短,我也就只爱过她一个人,可能就算再长我也只会喜欢她吧。你碰到过这样子的一个女孩子嘛?她懂事,她可爱,她笑起来,嗯……眼睛可以迷成一条桥噢!她好白,站在太阳底下会发光的那种白。她一看我,我就想笑,憋都憋不住,哈哈,现在想到还是想笑。她好聪明,她什么都知道,她好蠢,她都不知道我已经爱了她好久了。她在我的幻想里,是我的妻子,我们做爱,没日没夜。她是我的老师。她教我要善良,她教我要平等,她教我要读书,她教我要努力,她叫我杀了她。她是我的老师。她教我“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她教我“蓬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她教我“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她教我“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她叫我“杀了我吧。”可是前几天我刚刚牵到她的手阿……那天我想正式跟她表白,用攒了好久的钱给她买了一件旗袍,她跟我一样高,老板拿着衣服在我身上比来比去的时候我还有点不好意思呢……他问我给谁买的,我理直气壮的说是给女朋友买的。放学之后我在她宿舍楼下犹豫了好久,毕竟是老师阿……我倒不是担心她拒绝我,就是这件事传出去对她名声不好,一直到天完全黑下去,周围只剩青蛙的叫声了,我深吸一口气,一步一步走了上去,她的房间在二楼最里面,这一栋房子其实也就她一个人,我们学校一共就5个老师,其他老师都回家住的可是我走在她房间外的走廊的时候却听到奇怪的声音,很轻,又……怎么讲……很……像猫叫……等我走进那声音又没有了,我站在门口搓着手不知如何是好。突然门开了,我赶紧把头撇一边去,但是确是一道黑影冲了过来,把我撞到一边跑掉了。刚想追过去,却发现不对,赶忙冲进房间。“老师!!老师!!!老师!!!!”等我看到他的时候,眼前确是那样的场景。一个长头发的人被绑在床上,但是……他长着阴茎和老师的脸……那个人在哭。我楞了两秒,捡起地上的衣服,盖在了他身上,给他松了绑。把他抱在怀里,他还是在哭,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了。“老师,我喜欢你,你要不要做我女朋友?”他抬头吃惊的看了我一眼,哭得更厉害了,我也把他抱得更紧了。“老师,我喜欢你好久了,不管你是谁我都喜欢你,我对不起你,我犹豫了两秒钟,以后不会了,什么我都选你,老师你要不要做我女朋友阿?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等我赚了钱,都给你花,给你买裙子,你看我给你买了一条裙子,等你不哭了,我就拿给你看,我挑了很久的……”他一边不停地说他好脏一边把我推开,我抱他抱得更紧,生怕一松手他就会消失。终于他冷静下来了,趴在我怀里,他说他要讲一个故事。他是本地人,父母已经溺死了他几个哥哥了,他出生前,父母求了大仙,大仙说下个孩子是他们最后一个孩子了,不管是男是女,再死就没了。他的命就这么被保了下来。他说宁愿当时就死了才好,之后就是不堪启齿的故事了,他母亲性情暴虐又懒惰,父亲软弱不堪每天被打骂还要没日没夜的做刺绣做家务,只能拿他出气,从小就被他们当童工用,长大了……长大了……被母亲当性奴,就是四年前父亲去世,母亲晃神了几天,他才能逃出去,走了一天一夜走到了城里,又渴又饿又累却一秒都不敢停。到了城里发现自己什么也没有也活不下去,还好被人捡了去,那人是夜总会了,让他当了酒保卖了身,也就有钱了,给自己买了学校,租了房子,这种生活美好的难以想象。他知道他母亲不会赚钱的根本过不下去,每天盼着她饿死,千万别找到他,可是事与愿违。等他说到这里的时候我的眼泪已经一点点开始往外涌,他说他活不下去了,每一天都痛苦,他开始活在黑暗里不懂,等他见过太阳,发现自己恶心的扑通一条在粪堆里扑腾的蛆虫。他说对于他来说,我比太阳还耀眼。他从枕头底下抽出刀子给我,跪着求我,求我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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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沧之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编剧94 人赞同了该回答法神折角1.大明万历十三年,播州县衙前,有人敲响了鸣冤鼓。县太爷贾亮功正在后衙饮茶,听到门外“咚咚”的擂鼓声,眉头皱了起来,手里的茶杯重重的搁在桌上,喊道:“来人啊,看看是谁在外边击鸣冤鼓!”外头一个皂吏回了一声便小跑了出去,一会儿后赶了回来,小喘着回道:“禀太爷,是一个妇人在鸣冤。”贾亮功挑了挑眉毛,“哦”了一声。“既然有人击鼓,那就升堂吧。”皂吏齐齐应下,小跑着赶向前堂,贾亮功则回后堂去换官府。县太爷到了大堂前时,那个敲响鸣冤鼓的妇人已经被带到了堂上,而县衙门外也有了十几个围观的百姓。县太爷从后堂走出来却没有直接到堂上,而是走出前堂,径直向院子东边走去。院东却是摆着一个半人高的神像,那神像样子神似麒麟,只是头顶有一根长长的独角,这神物唤作獬豸,本是上古神物,因能分辨忠奸善恶,故而被尊为法神,县太爷去院东便是为了祭拜法神。原本大明官衙并无堂审前祭拜法神这一说,但播州地处西南,世代被土司统辖,民风彪悍却民智未开,百姓多信奉神灵,很多时候法理不见得有神更有说服力,县太爷便想出了在官衙前供奉祭拜法神的办法。这尊法神乃是播州天王杨应龙听闻贾亮功公正清廉后,着令自己的表侄铸造嘉奖给县令的,乃是足铜浇灌而成,二十多个人抬都费力。县太爷点燃三柱香,敛衣肃容,有个大嗓门的皂吏喊道:“祭法神!”县太爷弯腰拜了三拜,开口沉声道:“苍天在上,厚土明鉴,今开堂审案,本官伏维告之,若然不公,则法神折角,本官伏法。”他撩袍下跪,满堂皂吏和堂外围观的百姓也都跟着跪了下去。2.“下跪着何人?”县太爷祭完法神,坐在堂一拍惊堂木问道。“民妇江氏,小岭村人。”那妇人粗衣荆钗,低着头跪在堂上,看不清脸上神色。“抬起头来。”江氏循着县太爷的声音抬起头,露出了一张清秀的脸庞,只是一旁脸上似有淤青。县太爷放在桌上的食指轻轻动了动,“可有诉状。”江氏俯首磕了一头,“民妇不识字,没有诉状。”县太爷皱了皱眉,“那你因何事,状告何人?”江氏结结实实再磕一头,额头碰在公堂的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声音,“民妇状告城东杨府杨陵,他···他···”说到此处她似乎难以启齿,咬了咬嘴唇,一双眼睛里大颗的泪滴滚落,但却是满脸的仇恨,“他奸污了我,还害死了我男人和公公。”县太爷听到城东杨府的时候,放在桌上的手不受控制的抖了一下,听她说完后,顿了顿蹙起眉头问:“你可知道杨陵是杨天王的表侄,你状告土司,乃是以民告官,无论事实如何,你都要先受刑。”江氏身子微微的抖动着,嘴唇被牙咬着似乎快要渗出鲜血,“民妇愿受责罚。”她的声音微微颤抖着,但却字字铿锵,带着决绝。县太爷眉头挑了挑,想了片刻,看着堂外眼巴巴看热闹的百姓,对一个皂吏使了个眼色,而后大声道:“去!到城东将杨陵带来。”那皂吏看到县太爷的眼色,不着痕迹的点了点头,躬身喊了声“是!”,带了几个皂吏跑了出去。皂吏离开后,贾亮功看着江氏道:“你状告土司,罪责难免,但二十鞭笞下去,只怕你也没告状的力气,本官体谅你一介妇人体弱,便等杨陵到了,审清案情再行刑不迟。”江氏满脸感激,匍匐在地,一个头一个头的磕在地上,呜咽着喊着“青天大老爷”。“你丈夫和公公的尸首何在?”江氏道:“民妇已用木车将尸首推到了衙门外。”“那就好,来人,将尸首拉近堂中,着仵作验尸。”皂吏应下,有人去推尸首,有人去唤仵作。门外的百姓看到此处,皆夸赞县太爷仁慈公正。贾亮功的手指轻快的敲着桌子,一双眉眼不自觉的扬了起来,日头照在院东的法神上,长长的影子映在地面上,那根独角的影子恰好落在台阶上,分不清是直是弯。3.杨陵被皂吏带回了县衙,去带人的那个皂吏轻轻摸了下自己有些发鼓的袖口,暗暗的朝县太爷点了点头。杨陵脸上毫无惧色,手里摇着一把折纸扇,见到县太爷把折扇一合,抱拳对县太爷行了一礼,轻笑道:“晚生杨陵见过贾大人。”他把“晚生”两个字故意拉的老长,县太爷眉毛抖了抖,说:“你是有举人功名的,跪拜便免了,今天将你带来,是因为有人状告你强奸有夫之妇,而后还杀人害命,你可知罪?”那杨陵是个肥胖却又低矮的家伙,一双鼠目长在肥硕的脸上,听县太爷这么说,怪叫道:“天大的冤枉啊,晚生也是读书人,怎么会做如此辱没斯文的事情。”县太爷转头看向江氏,“你可认清,是否是他奸污与你?”江氏抬头看了杨陵一眼,眼中尽是怨毒,“大人!就是这个禽兽,他糟蹋了民妇,还将民妇上他府门去讨公道的夫君和公公都给害死了!”杨陵像被蝎子蛰了一样,跳着脚骂道:“好你个刁钻妇人,竟然如此栽赃于我?”县太爷一拍惊堂木,“大胆,不准咆哮公堂!”杨陵马上换了一副可怜的神色,“这妇人平白无故栽赃晚生,大人您可要为我做主呀。”“谁是谁非,本大人自有公断。”县太爷淡淡的说道。“江氏,你说杨陵奸污你,可有人见到?”江氏擦了擦脸上的泪水:“民妇是在他府上被凌辱的,即便有人看见,也尽是他杨府的人,又怎么会替我作证?”“哦?”县太爷一挑眉毛,“你家在小岭村,缘何会到杨府去?”江氏道:“是杨府的下人唤民妇去的,说是去纺丝,民妇想着能补贴些家用,哪知道···”她不停的啜泣。县太爷想了想说:“那就是说你既无人证,也没物证,这可不太好办了。”便在此时仵作回道:“禀老爷,两具尸体已勘验完毕。”“结果如何?”仵作回道:“七窍渗血,十指青黑,乃是中砒霜而死。”县太爷转而问江氏:“你说自己的丈夫和公公是到杨府讨公道,被杨陵害死的?”“不错。”“那这就奇了怪了,他二人既然是前去讨公道,自然不会主动吃喝杨府的东西,怎么会中砒霜而死?”杨陵马上接话:“是啊,难不成你被我凌辱了,你的丈夫和公爹还能心平气和的喝我府上的茶水?”“大人,定是这妇人自己不守妇道,被丈夫和公公识破,而后毒杀二人,然后攀咬晚生,大人明鉴呐。”县太爷撇了一眼杨陵,没有吭声,江氏跪在地上,豁然抬起头颅,怒视杨陵,“你···你···你···”一连三个你,却是又急又气,半句完整的辩驳都说不出来。门外有个围观的人恰逢此时,适时在人群中说道:“这个妇人我原是认识的,不是个本分的女人,说不准真的是她自己毒死了自己的丈夫和公公。”门外围观的人好像突然多了一些,马上便有人附和道:“不错,这女人一脸的不本分,偷人就算了,还毒杀丈夫公公,这种女人就该浸猪笼!”人群里一时间附和的声音大了起来,偶尔有一半句类似“强灌砒霜也不是不可能”的声音也被盖了下去,然后慢慢湮没,他们开始指责跪在那里的江氏,好似已经认定她就是那个偷人还毒害亲夫的恶女人。县令看着门外人声鼎沸,一双手指再次轻快的跳动起来。“江氏,你对此如何解释?”江氏对此无从辩驳,只呆在那里,一双手紧紧握起,指甲仿佛掐进了肉中。“民妇还有证据!”江氏仿佛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哦?什么证据?”江氏瘦弱的肩膀轻轻抖动着,一双眼变得通红,她看向杨陵,“你可敢同我到法神面前一同立下毒誓,谁要是说了假话,谁便不得好死,你敢么?”杨陵微微一愣,脚下不自禁的微微向后退了一小步,随即反应过来,色厉内荏道:“我为什么要跟你这恶毒妇人一同发誓?”“难不成你怕了,怕被神灵知道自己撒了谎?”门外有一个一开始就围观的百姓喊了一声:“让他们在法神前起誓!”随即三五成群,让起誓的声音慢慢大了起来。江氏此时虽然跪着,但上身却绷的笔直,不再如起先那般恭敬,她直直凝视县太爷。县太爷那双手不再跳动,开始无意识的搓捻,一会儿道:“好,你二人这便前去起誓。”杨陵还待说话,县太爷冷冰冰的看了他一眼,他只好闭了嘴巴。江氏和杨陵走到法神面前,一人拿起一柱香,江氏一直低着头,看不清脸上神色,杨陵脸上有掩饰不住的不安。江氏先行到法神前大声道:“法神明鉴,若民妇不贞,有半点对不起夫家,那便让我死后入十八地狱,永世不得超生。”门外围观的人有些吸了口冷气,播州世代信奉神灵,极重誓言,这样的毒誓,一般人是不敢起的。杨陵在江氏起完后,腾挪着朝法神走去,就在他快到法神前时,在他身后的江氏突然朝他冲去,根本没人反应的过来,她向一头牯牛,蛮横的撞向杨陵,杨陵向前一个趔趄,直直的朝法神跌去。杨陵本就矮胖,这一个趔趄,胸口恰好撞在了法神的角上,那根独角像一根长枪直直穿透了他的胸膛。江氏撞完后还不罢休,大声念道:“这个畜生脐下有个拇指大的红斑,这就是证据!”她一把扯开杨陵的腰带,拽掉他的裤子,只见他的脐下赫然有一块红斑。“快拦住他!”事情发生的太快,县太爷只来得及说这一句话,说完的时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皂吏拉开江氏,冲上去去将已经口吐血沫,耷拉下脑袋的杨陵拔下来。谁知那独角插的太深,皂吏一用力,那独角竟然被掰断了。那法神的独角里有银灰色的金属碎屑跌落。“狗屁的足铜铸造啊,原来不过是内里铅块外边镀了一层铜。”江氏张狂大笑,泪满双颊。县太爷脸上青白不定,活像一个被扒了镀金的泥胎土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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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 年 11 月 16 日,纽约曼哈顿西 64 街的爱迪生联合公司( Consolidated Edison )的一名员工,在公司的窗台上发现了一枚土制炸弹,附在炸弹上的一张字条说:「爱迪生联合的骗子,尝尝这个。」1941 年 9 月,又有一枚炸弹在靠近联合广场,距爱迪生联合总部几条街之外的 19 街被发现。炸弹留在街道上,用一只袜子包着。几分钟后,纽约警方接到一封信,上面说:「要将爱迪生联合绳之以法,他们要为邪恶罪行付出代价。」在 1941 年到 1946 年间,警方陆续接到 16 封信,字体全部是用印刷体大写字母写成,「邪恶罪行」一词一再出现,字条上署名的则是缩写的 FP 二字。1950 年 3 月,第三枚炸弹在中央车站的下层被人发现,这次的炸弹与前几枚相比威力更大、体积也更大。

接下来的一枚被放置在纽约公共图书馆的电话亭里,跟另一枚放在中央火车站电话亭的炸弹一样,都被引爆了。这名后来被人称为「疯狂炸弹客」的歹徒,第 4 次出手是在城市电台音乐厅( Radio City Music Hall ),炸弹碎片波及全场观众。1955 年,他第 6 次出手,这时全市已舆论哗然,警方则是毫无头绪。1956 年年底,纽约警方在智穷之余,刑事犯罪实验室督察长霍华德·芬尼与另外两名便衣警察,前去拜访精神科专家詹姆斯·布鲁塞尔( James Brussel )。

布鲁塞尔是弗洛伊德派,抽烟斗,住 12 街的西村。在事业发展初期,他住在墨西哥,曾经为联邦调查局做过反间谍工作,他生平著作颇丰,包括《心理医师速成》( Instant Shrink )。芬尼把一叠文件放在布鲁塞尔的桌上,包括未引爆的炸弹照片、爆炸现场照片与 FP 字迹工整的信件复本。布鲁塞尔在他的回忆录《精神病医师的犯罪个案研究记录》(Casebook of a Crime Psychiatrist )中叙述:「我以前见过这种眼神,多半是在军队中,也在阅历丰富的老派警察脸上见过,他们认为这种新兴的犯罪心理剖析是胡扯。」

布鲁塞尔开始翻阅便衣警察带来的数据。16 年来,FP 都念念不忘爱迪生联合公司对不起他,他要有仇必报。FP 显然有心理偏执的问题,不过这种偏执心理不是一朝一夕产生的。FP 自 1940 年以来就开始放炸弹,这表示他现在已到中年。布鲁塞尔仔细研究 FP 写给警方的字条,从字迹分析,他是谨慎的人,工作经历显示他是一位楷模。而遣词用字也显示他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这些用词也显示他很古板,而且似乎是在国外出生。布鲁塞尔再进一步细看,每一个字母都是工工整整的大写印刷体,只有 W 例外;它不像 W,倒像两个 U。在布鲁塞尔的眼中,这些 W 就像一对乳房。他翻到犯罪现场的描述。当 FP 把炸弹放在电影院中时,他用刀把座椅下方划破,然后把爆炸物塞进椅垫中,这种手法岂不像象征性地穿透一名妇女?或是像阉割一名男性?或是两者兼具?

FP 可能永远没有走出恋母情结;他未婚,独来独往,可能跟一个类似母亲角色的人同住。布鲁塞尔再度大胆推测,FP 是斯拉夫人;如果用绳子勒毙一招是地中海人所惯用,那么炸弹与刀子合用,他判断是东欧人的手法。FP 寄出的信有些盖有韦斯特切斯特县的邮戳,但他不会笨到从自己住的地方寄出邮件。康涅狄格州东南有几个城市有大量的斯拉夫人,而且从韦斯特切斯特县到纽约,沿途有太多的城市有大批斯拉夫人。

布鲁塞尔停顿了一会儿,做了以下的预测,这一幕后来也成为刻画犯罪人物历史上的传奇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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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劫案

孙太医在宫中劳碌一生,小心谨慎,出宫时家当只有区区十万两黄金,却在告老还乡七日之内,就被人洗劫一空。

孙太医养老之地是素县清静庄,那庄院早在孙太医归乡之前,便已由最厉害的匠人布下机关,修成密室,待到孙太医入住,第一时间便把黄金藏入了密室之中,可饶是如此,他还是成了穷人。

孙太医差点因此气丢了老命,恰好京师第二名捕秋明察就在左近,他立刻请来,可秋明察这次也打了脸,空耗了数日,一点线索都没查出来。

孙太医倒在了病榻上。这天,他正在呻吟咳嗽,素县县丞求见,为他引荐了本县两名捕快——沈好侠,慕容浪。

也是死马当作活马医,孙太医准了沈好侠和慕容浪接手此案,但是也撂下话来,半月之内,他们如不能找回黄金,就要他们二人的项上人头。

听到孙太医给出的期限之时,沈好侠和慕容浪都变了脸色。二人对视一眼,齐齐抱拳道:“大人不可如此看低我们,堪破此案,卑职二人只需三天!”

孙太医差点咳出血来,挥挥手,无比嫌弃地让他们退了出去。

沈好侠和慕容浪仔细勘察了孙太医的密室和书斋。

密室入口在孙太医书斋之中。

书斋墙壁上有一幅画,画的是一个舞剑的女子。如果站在书斋门口去看,可以看出那女子的剑尖正指向书斋东南角的一块地砖,按着女子捏剑诀的手翘着三根手指之意,在那块地砖上大力敲上三下,一面书橱就会移开,现出隐秘的门来。

然,若以此门试图进入密室,纵使功夫再高之人,也必死于万刀之刃。

正确的进入方法是,当此门现出之后,规规矩矩重新将门关上,这便会触动机篁,使那幅画卷起,墙壁上才会露出真正的可入生门。

可惜,在密室和书斋之中,沈好侠慕容浪二人就像秋明察一样没有任何收获。但他们却并不着急,优哉游哉地停止了这第一天的调查,到闻香楼上对饮起来。

孙太医听到回报,直气得想要爆炸,下令立刻磨刀,三日一到,立斩二人。

却不想第二日二人便没了踪影。

不见了沈慕容二人,孙太医的怒火自然发到素县县丞头上,素县县丞只能小心赔罪,不断保证沈慕容二人决计不是无力破案,畏死而逃,保证他们一定会回来。

转眼到了第三天,沈慕容二人竟果然回来了,而且,他们还抓回来了一个人。

谁也没想到,被他们抓回来的,赫然正是秋明察。

说到怀疑到秋明察的道理,沈慕容二人说,那正是因为他们在密室和书斋之中竟没有找到半丁点儿贼人留下来的痕迹——丢失的黄金足足十万两,人少了搬不走,人多了绝难无痕,所以只能是贼人做案后曾有高手特意去清除了留下的痕迹,而最有条件有本事去做手脚的,当然非案发时恰在左近、案发后又曾入密室细细“勘察”的秋明察莫属。

秋明察功夫不弱,沈慕容二人竟能把他捉来,孙太医不由对他们刮目相看。

此际秋明察已经被五花大绑,对沈慕容二人的指控,他并不否认,却坚决不肯说出黄金去向,同伙姓名。

从秋明察口中挖出他的同党这个任务,自然也落到了沈慕容二人身上,他们便押了秋明察,关进了县衙大牢。

夜,县衙大牢。

秋明察带着夹板铁镣在监中运气,沈好侠和慕容浪笑嘻嘻在监外饮酒。

“好酒,好酒!”对饮一杯,沈好侠和慕容浪齐声赞道。

“秋大人,这等好酒,你不想来一杯吗?”又斟一杯,沈好侠故意向秋明察吹一吹酒气。

“哼哼!”秋明察冷笑一声:“好好喝吧,毕竟这已经是你此生最后一杯酒了。”

“哦?”沈好侠诧异地瞪大眼睛,像是不懂秋明察好好的怎么就疯了。

秋明察却已经微阖双目,不再理他。脸上挂起轻蔑的微笑。

“可惜可惜,你看他……”沈好侠转向慕容浪,摇头叹息,但“竟然疯了”四个字还没出口,就陡然噎在喉中。

噎住他话头的是慕容浪的眼神。慕容浪直勾勾盯着他,眼神讥诮森冷,竟是饱含杀机。

“你不要这样的看着我!”沈好侠骇然惊诧。

“沈兄,你看我是谁?”慕容浪狞笑着在脸上抹了一把,竟把脸皮抹掉一层,露出血红血红一张残脸来。

沈好侠看不出他是谁,他成了一个陌生人。

呛啷一声,沈好侠拔刀出鞘,一个后空翻落在五尺之外。

“你是何人?我慕容兄何在?!”刀指“慕容浪”,沈好侠厉声喝问。

“慕容浪死了,我就是慕容浪。”“慕容浪”缓缓站起,也缓缓拔出刀来。

这时候,监中的秋明察纵声狂笑起来。

沈好侠目眦欲裂,狂啸一声,挥刀向“慕容浪”劈了过来。

监牢外,一个差役一路狂奔,跑进了孙太医家中。

县衙大牢里只剩下了沈好侠的尸体,慕容浪和秋明察都不见了踪影。

沈好侠死不瞑目,一手紧紧握着刀,一手紧紧攥着拳。

之后,仵作从他紧攥的拳头里,发现了一枚小小的特制铜钱。

看到那枚铜钱,孙太医登时脸色惨白。

跟着,有人又在城南古庙和城北密林中,分别发现了慕容浪和秋明察的尸体。

亥初。

太子正在宫中读书,太监忽报孙太医求见。

太子没有立刻宣见孙太医,他先派人出宫去请了一个人,半个时辰后,才命传孙太医觐见。

“孙太医不是告老辞官,回乡享清福去了吗?为何深夜入宫,来见本宫?”

孙太医斗篷披风,遮挡严密。与太子脱帽见礼时,太子看到他面色苍白,眼含怒意,似乎又带着莫大的委屈。

“启禀太子殿下,老臣是来请罪的。”孙太医噗通一声跪了下来。

“孙太医快快请起。你有什么罪?”太子命太监把孙太医搀了起来。

孙太医面色慌张,胡须颤抖,内心似在激烈挣扎。过了好半天,终于重新跪下,颤声道:“太子妃,并非……并非死于痼疾,她是……她是中毒而死的!”

“什么?!”太子勃然大怒,拍案而起。

三个月前,前太子妃抱病而死,黄丞相献上爱女,成了新的太子妃。

前太子妃痼疾缠身,尽人皆知,纵使负责为她治病的孙太医号称活扁鹊,无力回天本也似理所当然。

但孙太医自己明白,如果不是黄丞相许了自己十万两黄金,太子妃也不一定必死无疑。

毒死了太子妃,拿到了十万两,孙太医不久后就找了个机会告老还乡。他想远离皇宫是非地,安稳太平地去享清福,可是他的十万两黄金不翼而飞,他的愿望落了空。

孙太医先寄希望于秋明察,后寄希望于沈好侠慕容浪,但他的希望都落了空。

听到秋明察、沈好侠和慕容浪的死讯,孙太医绝望了。当仵作从沈好侠拳心扒出那枚特制铜钱,他不禁勃然大怒,心陡然一横,生出了做污点证人的念头。

之所以他会这样,是因为他曾在黄丞相贴身密卫轩辕鬼影腰间,见过坠着的那枚铜钱。

——黄丞相许了自己十万黄金,但黄丞相很肉疼,所以在自己告老还乡之后,又派秋明察带人偷走了自己的黄金。当秋明察被沈好侠慕容浪抓住之后,他派了轩辕鬼影杀人灭口,轩辕鬼影不小心被沈好侠拽去了那枚铜钱。

——如果不是担心自己刚刚告老就被杀会引起别人怀疑,黄丞相偷走的,恐怕就不是黄金,而是自己的命了。

这是孙太医的心路历程。

所以——既然你想让我官财两空,我就和你鱼死网破!

“呔!孙超老贼,你竟然血口喷人,污蔑本官!”

孙太医交代了犯罪事实,自认戴罪立功,叩头如捣蒜,求太子恕罪饶命。

他当然没说出十万两黄金之事,只说自己是被黄丞相所逼,告老之后良心不安,这才跑回来请罪揭发。

他刚刚说完这些话,太子还没表态,忽听一声怒喝,黄丞相竟从屏风后面转了出来。

孙太医一阵狂抖,差点吓瘫。

“太子断不可听这老贼胡说八道,微臣绝没有让他毒害太子妃!”

面对太子时,黄丞相也已是面色慌张。

太子无边怒意隐在微笑之下,轻轻道:“丞相不必惊慌,孙太医没有证据,本宫不会信他胡言乱语的。”

黄丞相略略安心:“多谢太子殿下。”

太子补充道:“除非,他有证据。”

黄丞相双腿立时一软。

孙太医有证据,他拿出了黄丞相写给他的书信。

黄丞相自知已无可狡辩,还好太子派人请他时,他心中提防,已经带上了贴身密卫轩辕鬼影。

轩辕鬼影就在殿外,他知道只要自己一声令下,再多人也拦不住轩辕鬼影刺死太子,顺便嫁祸本已告老还乡,却在深夜秘密进宫的孙太医。

“来啊,太子遇刺了!”黄丞相喊出了暗号。

轩辕鬼影闯进殿中,鬼影一闪,就到了太子身边。

但他没能刺死太子,因为千钧一发间,殿中又多了三个人影,三个都是高手,品字形把他困在了中间。

那三个人孙太医都认识,他们分别是秋明察、慕容浪和沈好侠。

他们竟然都没死。

“你们……你们戏好足!”发现上了当,孙太医真的瘫在了地上。

“戏不足一点,怎么能骗过你这老贼?”太子的目光冷若寒冰。

十一

太子深爱前太子妃,对她的死,他有怀疑。

他怀疑给太子妃治病的孙太医,也怀疑太子妃刚死,就推荐了自己女儿补位的黄丞相。

怀疑并不解决问题,解决问题需要证据。

所以太子启用了秋明察,秋明察一路跟踪,发现告老还乡的孙太医竟然有了十万两黄金。

这十万两黄金自然就是买通孙太医的资本,秋明察决定就从黄金入手,让孙太医主动说出买他的人。

文章作者:苏禅

首发于脑洞故事板公众号3月23日

脑洞故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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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证的官方帐号28 人赞同了该回答2015年,一名英国跑步爱好者同时也是一名黑帮杀手因谋杀两名敌对帮派成员而被定罪,其中破案关键线索是其 Garmin 手表中的运动轨迹。

2015年7月在英国索尔福德的街道上发生了一起震惊社会的枪杀案,一名55岁的男子在家门口被枪射击数十枪,当场死亡。

枪击现场。图/Daily Mirror

那天是周末,受害者保罗·马西(Paul Massey)像往常一样去了酒吧,买了朗姆酒准备回家。但在家前的街道上,随着一声枪响,这位55岁的老人应声倒地。

凶手穿着一袭军装风格的衣服,在马西倒地后随即补上几枪,其中一枪从左臂射入其心脏和右肺,导致其当场死亡。随后,凶手便消失在街道中。

警方在勘察现场以及调查之后,怀疑是帮派之间的斗争。马西生前曾是当地有名的黑帮头目,曾帮助足球运动员杰拉德解决一起黑社会勒索案件。

保罗·马西。图/Joel Goodman

在谋杀案后,警方收到了来自112个人的「烟雾弹」,声称他们为这次事件负责。警方根据5万份情报找到了几位嫌疑人,其中便有真正的凶手马克·费洛斯(Mark Fellows)。

警方还根据现场痕迹大致模拟出了逃犯的逃跑路线,沿着一条小径翻过马西的家。

马克·费洛斯

但其中一块重要的拼图丢失了,周围的监控也没能发现费洛斯的具体行踪,警方没有更多的证据来将其定罪。

就这样三年过去了,期间费洛斯似乎过着一种平静的生活,在一家小店的厨房中做帮厨,专门制作酱汁。直到第二起谋杀案的发生——

2018年5月5日的清晨,马西的好朋友约翰·金塞拉(John Kinsella)正在与其女友一起遛狗。此时,费洛斯骑着自行车靠近金塞拉,在其背后开了两枪。在金塞拉倒地之后又补了两枪,之后骑车离去。

费洛斯穿着就像一个清晨出来进行骑行运动的人,所以他认为不会有目击者注意到他。但是恰巧有路人看到了整个过程,并将其外貌、身形报告给了警方。

左侧为费洛斯,右侧为金塞拉。图/liverpoole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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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当地警方已经确定了费洛斯和另一名同伙便是此案的嫌疑人,但是他的一块 Garmin Forerunner 10 却将其与2015年末的马西谋杀案联系在一起。

在警方调查费洛斯的案件时,他们发现了一张嫌疑犯在2015年曼彻斯特10K比赛中佩戴 Garmin 手表的照片(当时的比赛其以47分17秒完成),这场比赛是在同年7月马西被谋杀前两个月。

费洛斯小时候身体并不好,经历过一场结肠造口术的手术,所以其对于清洁和个人健康有着很高的要求。他曾参加过许多场长跑比赛,而手上的Forerunner 10便是用来跟踪其健康以及运动状况的。

随后警方在费洛斯的家中找到了这块手表,并检查了其中GPS的数据,想要寻找任何关于谋杀案的蛛丝马迹。

他们发现这名跑步者像日常运动一样,记录了他在谋杀案前的侦察任务——

在马西去世前的两个月,Garmin 手表中记录了一个35分钟的活动轨迹,正是从费洛斯家开始到马西家附近的田野。

费洛斯最初以12英里/小时的速度前行,这表明其正在骑自行车。当他到达马西家附近时,速度下降到3英里/小时,与步行的速度一致。然后他们停下来约7分钟,似乎是在侦查周围的地形。而这一路线正是警方模拟出的逃跑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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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活动轨迹成为了证据「拼图」中至关重要的一块,使得警方能够将费洛斯最终定罪。费洛斯在5月30日从国外度假回来后在机场被捕,最终被判处终身监禁。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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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小说作者 / 新本格派发烧友/天海佑希颜粉60 人赞同了该回答

这是简哲明写的第1个故事,名叫《肋骨》。

序:魔鬼

“关于魔鬼,究竟是魔鬼蛊惑了人心,还是人造就了魔鬼?”

那一年我跟在我师父身边,目睹了“魔鬼”从诞生到毁灭的全过程。

那些猩红的片段曾无数次出现在我的梦里,我甚至在案子结束之后还去做了三个月的心理辅导,而我师父却显得无比淡定。

他跟我说,每个人的心里都关着一个魔鬼,大多数人牢笼紧闭,只有一小部分人不慎放出了它,于是就再也关不回去了。

正如有些事,一旦做了就再也不能收手。

第一章:血案

他将眼前的“衣服”叠好,整个过程细致的像个女人。

甚至在叠好之后,他还用手将“衣服”上细纹轻轻抚平,仿佛手中摆弄的是一件昂贵的艺术品。

厨房里的汤锅在火上炙烤,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两大锅肉汤煮得恰到好处,肉香四溢,而他却对这锅里的珍馐表现得兴趣索然。

叠好“衣服”之后,他拎起放在桌子底下的铁桶走到墙边,眼神里充满了狂热。他握住铁桶内的刷子,在桶内不断地搅拌,直到刷子上吸满了粘稠的液体,他才满意的将刷子抽出,在墙上写下一个大大的“I”字,随后又在“I”的旁边划下了另一个“I”。

他退后几步,皱着眉头仔细得端详,过了好久才露出满意的笑容。

心满意足之后,他表现得更加愉悦。

他踩着轻快的舞步将铁桶放回原处,随后又舞动着来到厨房,抓起第一口汤锅内的铁勺搅拌了几下,又猛地从第二口汤锅内舀起一勺肉汤放在鼻前深深地嗅了一口,像个瘾君子一般,脸上写满了陶醉。

他到最后也没有品尝那两锅汤,只是关上火便转身离去了......

我叫方蝉,与师傅一起经营着一家微不足道的事务所。

夏末初秋的午后,天气依旧炎热,秋蝉了无生气的叫着,叫的我心烦。

“叮铃铃”

事务所的大门被推开,引得风铃不住地摇曳。我正好奇谁会这么早过来,一个身着黑色夹克的中年男人就已经走到了我的面前。

“请问,这里是曹决明先生的事务所吗?”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神色也很疲惫,但他的眼神却给人一种可以洞察一切的感觉。虽然这个中年人看起来有些萎靡,可整个人依旧像根铁杵一样直愣愣的杵在我面前,一丝不苟的样子让我也不禁正了正身形。

“我师父在里面,您先在这坐一会,我这就去叫他。”

我示意客人先在沙发上休息,并给他倒了杯热水。在他伸手接水的时候我轻瞥了一眼,随后便转身去办公室叫我师父。

刚才那一撇,让我隐约嗅到了大案的味道。他拇指和食指的夹缝衔接处有老茧,食指左右两侧也有,寻常的体力劳动所磨出的茧子往往分布均匀,只有经常持枪射击的人才会磨出这样的茧子,在天朝可以经常持枪射击的职业不多,能跟我们扯上关系的更是少之又少,再加上这位“黑衣人”的作风又如此硬派,他的身份想必也不用做太多的推敲。

我走进办公室,被眼前的景象打断了思路,我的师父此刻正以一个及其扭曲的姿势躺在老板椅上酣睡,口水顺着脖子留下,在他的衬衣领子上留下了一滩不可描述的印记。一想到客人还在外面,我的脸不禁有些发烫,我立刻关上了办公室的门,以防止这尴尬的一幕被客人看见。

“砰!”

“啊?老婆,你听我解释,我跟小丽绝对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真的很难想象一个人可以从那种扭曲的状态迅速扭转回来,嘴里还喊着如此羞耻的对白。一个连老婆都没有的中年单身汉,居然可以在自己的梦里演绎出这样情感错综复杂的戏份,让我不由为刚才随手关门的举动而感到庆幸。

“师父,克制一下,外面来了客人。”我提醒着师父,让他不要再做出一些出格的举动。

“客人?”师父从桌上的抽纸盒中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嘴边的口水,随后伸出左手看了一眼手表,皱起了眉,“什么客人?”

“是一个穿着黑色夹克的中年人,面相挺凶的,不会是师傅你的仇家吧?”我随口答着。

“那应该是刑警队的周宏毅,周队,不是约的下午三点,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师父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走出办公室,我紧紧的跟在他身后。我原以为那个中年人只是个警察,没想到还是刑警队的队长。

到底是什么样的案子,能让刑警队队长亲自来请我师父查案?

来到大堂,师父与周队四目相对良久,还是周队先开了口。

“你就是王老推荐的侦探,曹决明?”

周队眉头紧锁,他的脸上几乎写满了不信任,就连“侦探”那两个字都被他加了重音。不过我可以理解,如果有人跟我说我面前这个头发杂乱、满脸胡茬、衣衫不整、衣领上还湿了一大片的中年男人是一名侦探的话,那我也不相信。

“正是在下,本人任职侦探十余载,期间破获大案奇案无数,比较知名的有张先生妻子出轨案,隔壁宋庄母猪失窃案,还有路口五条杠小学校园霸凌案,个个都是过程跌宕曲折,令人拍案叫绝。”

师父他一脸自豪,口若悬河的向周队描述着那些“奇案”的“精彩”过程,还时不时扭过头跟我互动一番,每次我都只能尴尬的笑笑,我偷瞄了一眼周队,发现他也是一脸尴尬,想必他心里早已悔恨不已,怎么问了这么一个破问题。

“好了,王老把你的信息给我讲的很详细,那边案子还挺急的,不如我先给你们讲讲案子吧。”周队终于忍不住打断了师父。

“9月27日上午10点12分,我们接到报案,一名女性受害者的遗体被人发现,作案手段令人发指。”

第二章:衣服与汤

“9月27日上午10点12分接到群众报案,说在郊区的某个住宅内传出浓烈的恶臭,警务人员赶到后破门,在屋内发现了一具尸体。”周队一脸严肃,“经过初步调查,死者为女性,年龄在20~25岁之间,身高在160~165公分左右。因为尸体遭到非常严重的破坏,所以暂时无法确定死者的身份。死者的头颅被凶手砍掉,皮也被整张剥了下来,骨肉被分离,肉与内脏在厨房的大锅内找到,已经被煮熟。是一起极度恶劣的杀人、碎尸、烹尸案。”

此时的周队正一边开着车,一边给师傅介绍案情。

在事务所内,周队只是粗略的告诉师傅这是一起谋杀案,便提出要带我们去案发现场看看。

雷厉风行、办事果断便是我对周队的评价。

从他进门开始,他给人的感觉就是硬派作风,同我和师傅交谈时也没有说过一句废话。即便已经疲惫不堪,也依旧保持着警务人员干练的形象。挺拔的身姿,整洁的衣服,都说明此人对自己要求甚高,这样的人往往拥有很强烈的自尊心,现在却要寻求一个私家侦探来协助破案,我猜现场八成是没留下什么有用的线索,而且侦破工作应该已经陷入了僵局。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我们就到了目的地。

小区名叫吉祥天成,原本是一个针对中端人群的住宅区,但因为地理位置过于偏僻,交通并不便利,周边的基础设施也不齐全,所以导致入住率不是很高。

报案人是这里的保安。

大约在一周前,保安张大民在小区内巡逻时,总能在三号居民楼附近闻到一股腐烂的臭味,他原本并没有在意,以为是业主垃圾处理不当而产生的味道。但一周之后,臭味不减反增,张大民就前去与业主交涉,却发现屋内无人响应,他就报了警。

进入小区时,是张大民为我们开的门禁。

在周队的带领下我们一路畅通无阻,不消片刻,便来到了案发地点——位于三号楼二楼的204号房。

虽然尸体已经被法医运走,但房间内的尸臭依旧久久不散,我捂着鼻子环顾四周,却发现屋内并没有如我想象中那样到处都是血迹,除了客厅的墙上被人画了一个暗红色的奇怪符号以外,其他地方都被打扫的特别干净。

那个符号由两条竖杠组成,具体意义并不明确。

“这房间怎么这么干净?”我忍不住向周队问道。

“我们进来的时候,整个房间就十分的干净,落灰程度也不是很高。事实上这就是这个案子诡异的地方。当时我们破门进屋,发现死者的头颅被端正的摆在餐桌上,死者的面部皮肤包括头发均被剥下,头颅的旁边是死者完整的皮肤,被凶手像叠衣服一样整齐叠好。餐桌旁有一大一小两个桶,大桶内放置着死者的骨头,被剃的十分干净,而小桶内则装着半桶深红色的液体,经检验是死者的血液。”周队在帮我们解说的同时,也不忘介绍案发现场,“厨房有两个西式的汤桶,分别装着死者的肉和内脏,已经被凶手煮熟,而且肉和内脏均被凶手切成大小一样厚片状,加起来一共有2836片。”

讲到这里,周队又将我们带回客厅,指着桌子旁的地面说道:“根据地上摩擦的痕迹推测,凶手应该是自备了组合钢架之类的作案工具,凶手先将死者吊起,然后割开死者的颈动脉放血,在血放的差不多之后,又将死者的皮整张剥下,随后将死者解刨切块,放入汤桶内烹煮,整个行凶过程简直就像屠宰牲口一样。而且凶手在离开时甚至还把房间内仔细得打扫了一遍,这样的心理素质我只能用可怕来形容......”

讲到这里,周队顿了一顿,似乎是为了给我与师父一个消化的时间,随后他又拿出一个单子,对我俩讲道:“值得一提的是,死者右侧的第三跟肋骨被凶手整齐切下,我们将案发现场附近翻了个遍也没找到这根肋骨,与其一起消失的还有死者面部的皮肤,而且你们也看到了,凶手还在客厅留下了一个古怪的记号,这应该是他对警方的挑衅。”

听完周队的讲解,师傅的脸上已看不到往日那副玩世不恭的表情,取而代之的是错愕与迷惘,甚至还带了一丝惶恐。他的双眼死死地盯着凶手留下的记号,似乎陷入了某些回忆之中,而且是那种不太美好的回忆。

我从未见过师傅露出这样的表情。

在我的印象里,师傅永远都是一副笑脸,仿佛这世上的一切难题他都能迎刃而解。虽然此时的师傅已经极力克制,但我还是能看出他试图隐藏的第四种情感——痛苦。

我正打算上前询问,师傅却先开了口:“周队,你先帮我照看一下我徒弟,我去确认一些事情,咱们稍后见。”

说完师傅便离开了现场,周队甚至还来不及询问,只能一脸疑惑地望着我,而我无奈得朝他耸耸肩,表示我也毫不知情。

第三章:往事

曹决明盯着手里的卷宗,当年的那些种种依旧历历在目。他的手不断地翻动,最终停在某张已经泛黄的照片上,眼神逐渐涣散。

照片内的物体是一个装在自封袋内的金属戒指。

那枚戒指仿佛一记重锤,将曹决明周遭的一切敲打得支离破碎,随着身边的场景不断崩坏、重组,他仿佛又回到了十年前的那个下午,回到了那个充满痛苦与仇恨的出租屋内......

“小曹已经到楼下了......”

陈建国看着眼前的孙哲,眉毛拧的更紧了。他踌躇了一会,缓缓抬起右手,将手中已经燃了大半的劣质香烟送到嘴边,猛地嘬了一口,便将还有剩余的香烟扔到地上用脚碾碎,待口中的烟气散去,对孙哲说了五个字:“让他上来吧。”

曹决明站在封锁线外,眼神呆滞,神情木讷。他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是接到那通电话时?还是他驱车狂飙到这栋楼下之后?可能连他自己都不记得了。直到孙哲下来示意他上楼,他的身上才终于恢复了一丝生气,可随即便又消逝了。

是啊,他害怕那栋楼,甚至害怕那些楼梯。

随着离终点越来越近,曹决明的眼睛越来越暗淡,眼前的路也越来越黑,周围的一切都在慢慢消褪,只留下那些灰色的台阶,不断向上蜿蜒,仿佛无穷无尽。

“小曹...小曹!”

耳边的喊声将曹决明带回了现实。他环顾四周,才发觉自己已经走入出租屋内,而身边的陈建国正一脸关切地看着他。

陈建国表现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他张了张嘴,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把手放在曹决明的肩膀上,用力地握了握。

曹决明并没有理会陈建国的关心,他的双眼不断地搜索,最终定格在在桌子上的某件小物之上。

那是一枚金属材质的戒指,造型简约,没有什么花纹,只是染了血之后竟增添了一丝妖艳的美感。戒指内侧刻有“曹决明”三个字,而这样的戒指曹决明也有一枚,上面刻的是“赵秋洛”。

“是谁?”

曹决明的声音不大,甚至还有些颤抖。他的脸上并没有什么过激的表情,跟之前在楼下时一样,呆滞、木讷。他想要克制住自己,让自己的表现与往常无二,但他还是无法阻止眼中不断翻腾的雾气,那水雾越来越浓,遮住了他的眼。

“是谁!”

曹决明猛地转向陈建国,原本低沉的声音变成了怒吼。他终究还是压制不住,泪水夺眶而出,顺着脸颊滑落,他脸上的木讷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令人胆寒的狰狞。

“不管是谁,我都要抓到他!”

此刻的曹决明像一只盛怒的野兽,嘴里不断发出低吼。他双拳紧握,指节已经变成白色,发出“嘎嘎”的声响。他将视线重新挪回到那枚戒指之上,直到那戒指被勘察部门的同事收入到自封袋中......

“你小子还真是执着啊。”

熟悉的声音打断了曹决明的回忆,说话的人是一个身穿制服的中年男子,他倚靠在档案室的门前,手中夹着一根刚点上的香烟。

曹决明放下手中的卷宗,转过身对门口的中年人抛出一盒软中华,说了声:“老冯,接着!”

老冯接住香烟,讪讪的一笑,说:“臭小子,跟你我还来这一套?”

曹决明笑着说:“知道你好这口,藏着点,要是被你老婆搜出来,可别说是我给你的。”

老冯似乎是想到了那个督促自己戒烟的恶婆娘,赶紧甩了甩头,小声嘟囔着:“我就藏在办公室里,绝不带回家。”

曹决明走到老冯旁边,双手撑在护栏上,眼神有些游离烟。他掏出打火机,也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烟,烟雾不断向上升腾,他伸手去抓,却什么也没抓到。

“这次,我一定要抓到你......”

“一定!”

这是一间不大也不小的心理诊所。刚好可以接待一位客人,又不显得拥挤。

房间有着很好的隔音效果,以防止客人情绪失控时,在里面大吵或大哭。

就比如眼下这位客人。

“医生,救救我!你一定要救救我!”

他的神情无比慌乱,身子抖得跟筛糠一样,可医生的笑容依旧不变。

这个医生总是这样,他的嘴角总是扬起一个令人舒服的弧度,充满了亲和力。

“放轻松,放轻松......你现在需要休息,需要先休息一下。”

医生的声音还是那样柔和,让他紧张的情绪逐渐平稳下来。他缓缓地闭上眼睛,将那些血色的记忆都统统抛到脑后,最终他的脑海里只剩下一个念头:

“也许,自己真的应该休息一下了。”

第四章:蝉语

师傅突然离开让我有些手足无措。

原本周队邀请师傅协助破案,而我只是师傅的小跟班而已。现在倒好,主客留下一些只言片语便匆匆离去,剩我一人在这跟周队大眼瞪小眼,气氛好不尴尬。

我心里暗自嘀咕,师傅虽然平日里比较没个正形,但遇到案子的时候还是认真且严谨的,像今天这般还未观察案发现场就匆匆离去,我还是头一次遇到。

为了缓解眼下的尴尬,我决定认真梳理一下案情,借此打破僵局。

我在屋子里踱来踱去,周围的人时不时向我投来异样的目光,让我觉得浑身不自在,但随着我将心思都放在观察上之后,便进入了一种无我的状态。

这是一间两室的房子,客厅还算宽敞,房屋的装修风格比较简约,但家具的配饰与墙饰都带着浓郁的民族风情,那些手工编织的的配饰,让简单的装修变得极具风格。主卧里供奉有菩萨,我在书架上看到了很多诸如《般若波罗蜜心经》、《金刚经》之类的经文,看来这间房子的主人应该对传统文化颇感兴趣。

我将屋子的里里外外都细致的观察了一番,便回到客厅,组织了一下语言,怯生生地对周队说:“我觉得死者应该不是这里的住户,凶手是用钥匙开得门,但凶手也不是这里的住户,他应该是偷取了户主寄放在门卫室的钥匙,然后才将死者带到这里行凶的。所以我建议关于死者身份的调查方向最好从失踪人口入手,而且最近1个月左右的人口失踪案要重点排查。”

周队明显对我的推测不以为然,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说:“小鬼,你是在教我办案吗?”

我没有理会周队的嘲笑,依旧自顾自的说:“房间里虽然家居电器齐全,卧室内也有被褥,但厨房与卫生间的水龙头上都有明显的垢状物,卧室门锁挂着的钥匙也已经生锈,整个屋子里没有明显的生活痕迹。有些东西要越用才会越新,一旦长时间不用就会反而会产生损坏,这些简单的生活常识周队你应该比我懂得多,以上迹象都表明这间房子处于一个长期无人居住的状态,所以死者并不是这里的住户。在小区门口等张大民开门禁的时候我曾留意了一下告示栏,大部分都是出租房屋的告示,贴在最外面的告示还比较新,那张告示下面有一张去年六月份的出租信息,而出租的房屋就是三号楼二楼的204号房,鉴于这小区偏僻的地理位置,所以我推测这间屋子至少是从去年六月份起就没人住过了。”

周队收起了脸上的笑容,皱着眉头,说:“那凶手偷取房屋钥匙的推论又是从何而来?”

看到周队态度的转变,我不禁有些喜上眉梢,随即对他说:“门口的告示栏里贴满了出租告示,可我在来时的路上并没有在小区的附近发现房屋中介所,小区的内部也没有,吉祥天成地理位置偏僻,如果真的有租客要租房,房东赶来送钥匙无疑是一件麻烦事,一般情况下业主会选择交给小区的门卫或物业,让他们来保管钥匙,而我在门卫室门旁的挂钩上发现了一大串住宅门的钥匙,所以我推断204号房的钥匙应该也被户主寄放在了门卫室。”

周队摇了摇头,说:“可张大民报警的时候,并没有告诉我们他有房门的钥匙,也没有提起204号房正在出租的事,反而他一直认为里面有住客。”

面对周队的质疑,我表现的不紧不慢,甚至可以说是毫不在意,我早在心中备好了答案,便向周队娓娓道来:“即便是碎尸、烹尸以后,凶手在离去时也不忘将房间仔细打扫一遍,试问这样心思缜密的人怎么会在自己居住的房子里杀人?可204号房的门窗并没有出现损坏,大门门锁也没有撬压的痕迹,这说明凶手是用钥匙开的门。至于张大民,我看他的年纪应该不会超过25岁。他的制服虽然有洗过的痕迹,但总体而言依旧很新。他会在上班的时间睡觉,出来给我们开门禁的时候,甚至连衣服的扣子都扣错了,所以我推测他是新招进来的保安,入职时间应该不会超过三个月,而且工作不细致、态度散漫,别说是一年前,就算是最近登记钥匙的房东,他估计都记不得了,你不如派人去门卫室调查一下登记记录,再比照一下钥匙,我估计他到现在都不知道204号房的房东曾做过登记呢。”

周队一脸凝重,随即便派人去门卫室调查。没过多久,调查员就折返回来,告知我们204号房确实做过登记,且钥匙已经遗失。

“至于凶手......”我并没有理会周队那惊讶的表情,走到他身边,从他的手中抽走案件的资料,仔细端倪了一会,不紧不慢地说:“凶手的年龄在30~35岁之间,身高在180~185公分左右,身体强壮,受过高等教育,对人体解剖有着较高的造诣,惯用左手,建议在与医疗相关的从业者中进行排查。”说到这时我顿了一下,“凶手很可能是一名年轻有为且惯用左手的主治医生。”

经过我的一番推理,周队对我的态度明显大为改观,他收起来惊叹的表情,向我问道:“小鬼,你这都是从哪学的?”

我对周队翻了个白眼,说:“都是师傅教我的,而且我不叫小鬼,我叫方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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