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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上报道,教育主管部门正在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拟出台可以适度体罚学生的规定,以使体罚“有据可循、有法可依”,尽量避免师生之间、学校和家长之间的矛盾乃至造成的轰动性冲突事件与悲剧。
想想,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也是这一代及以后孩子们的幸福。我们这一辈人,大多有过“打你骂你没商量”的遭遇。
小时候在家,似乎就经常挨打挨骂。在农村,不挨打骂的孩子,几乎没有。各家孩子挨打挨骂的原因各不一样,真是与“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差不多同理。我小时候挨打挨骂,现在想想,大致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割猪草、捡柴火、拾鸡粪等任务没完成,经常是贪玩而忘记了干活;二是玩打仗、去游泳等,忘乎所以,弄脏、弄湿甚至弄破了衣服、鞋子,那年头,都是大人省下布票等给孩子们做衣服的;三是忘掉了饭桌上的规矩,比如长辈、客人没开始吃就迫不及待动筷子,用筷子在菜碗里不停地翻动,吃饭、嚼菜、喝汤发出“吧嗒吧嗒”的高分贝声响(祖母谓之“猪吃食”),吃饭时一手不扶着饭碗……这些规矩可以列出一长串,违反一点就会受罚;四是大人知道了在学校调皮捣蛋,回来不问青红皂白,再补打一顿也是常事。
在学校,被老师体罚,也司空见惯。记忆中,没受过体罚的同学,少之又少。我小学和初中(那时不叫初中,就是一到七年级)上的是大队的“五七”学校,所有的老师,不管是公办(也就屈指可数的一两个)、民办,还是临时的代课教师,都是来自本大队各生产队的。有位谢老师,和我一个生产队,他的女儿还是我同学。这些老师和家长时常见面(所以那时根本没有家长会一说),农忙时还要回到生产队抢收抢种,总是在第一时间把学生的表现,尤其是“为非作歹”的表现告知家长,并往往明确对家长说,“我今天罚他站了”“打他手心了”等,家长听了,一般都是面露喜悦之色:打得好!打得好!下次不听话,给我狠狠打!那口吻,好像不是打孩子,是打沙袋;好像打的不是亲生的,是阶级敌人。回去,自然还会兴师问罪。所以千万别在学校犯错,否则往往遭受“双打”。但调皮的学生总是忘性比记性好,没多久又会犯错,又会遭遇“单打”或“双打”的体罚。那年头,老师体罚学生,父母到学校去理论、去找老师吵闹的,我印象中没有过。如果有,一定是“人咬狗”一样轰动性的。父母们忙于农活和家务,没时间去理论、计较,哪怕孩子真的委屈了。更主要的,父母的观念中,“严是爱松是害”,老师打学生同父母打子女一样,天经地义。
在家被父母体罚,视情节轻重或父母的心情而有别。轻的,挨骂几句,罚站片刻;其次是吃“毛栗子”——食指、中指并拢、蜷曲,用突出的关节处敲打额头,祖母最爱用这种方式;严重的,则是柳条、竹枝、笤帚乃至棍棒伺候,与举世闻名的新加坡“鞭刑”异曲同工。也有个性化的方式,我的一位老师,冬天一早喊他儿子起来看书,连喊三次不见动静,端起一脸盆冷水,掀开热被窝从头倒下去。从此,他儿子再也不敢贪睡,后来考上了清华。
学校里,老师们的体罚方式,相对比较平和、文明,最常见的是罚站,罚抄作业,罚打扫卫生;重一点的则是揪揪耳朵,给几个“毛栗子”,用教鞭在头上轻轻敲几下,用尺子(数学和美术老师的专利,因为戒尺早已废止了)在手心上击打几次,我小学的美术老师裴代扣,最爱这种方式,他拿着尺子走向不认真听讲的学生时,那个学生就会下意识把手掌摊开,放在课桌上,“主动”接受他的体罚。真正“恶狠狠”地体罚学生的,十分鲜见。也有独具匠心的体罚方式。比如我们生产队的那位谢老师,课堂上,或者把学生拎到办公室时,喜欢拇指、食指并用,用指尖掐住学生的眼皮,并配一句家乡经典的骂人话:“眼皮耷得像猪肚子”,用咬牙切齿的口气说出来。他这一招专门用于上课打瞌睡的。因为是掐,看似出手不重,但因为很好地利用了“压力、面积和压强”三者的关系,所以只能用“生疼”来形容被掐的感觉,瞌睡虫也被这“生疼”驱赶得无影无踪。
从小到大,在家在校,被体罚过N次,印象最深的两次都属“家暴”:一次是十一二岁那年夏天,父亲趁着烈日的天气,给木盆木桶等盛水的木器打上腻子,准备刷桐油,我给他打下手,一不小心踢翻了瓶中的桐油,他一句话也没说,上来就是一脚把我踢倒,从河堤的坡上滚下去好几米。那时条件很差,桐油难买,无怪乎他如此盛怒。一次是1980年7月,高考前三天学校放假,让我们回家调整,我却在考试前一天的7月6号,和同生产队的几个小伙伴去附近部队农场的河里摸鱼(实则是偷鱼),到了午饭的时间,家人遍寻不见,十分着急,甚至以为我掉进河里出事了。回来,自然是被狠狠地“紧”了一下皮——老家,大人打小孩时,嘴里还会唠叨:我看你三天不打,皮又松了!这一次,应该是我最后一次挨打,而且当时就感到确实打得无比正确。至于高考的情况,不用说也知道结果了。这两次,一次“暴”得有点冤枉,一次“暴”得确实应该,所以我记得特别清楚。
教育子女、学生,是否需要体罚,我们那个年代不是问题的问题,也是最近二三十年才逐渐演变而来的,这几年更是动辄成为社会热点话题,闹得主流媒体往往都要发声。这才有了教育主管部门准备出台规定之举措。我的一个同事,十几年前曾戏言:不打不骂成人成才,是一等人;打骂以后成人成才,是二等人;打了骂了还不成人成才,是下等人。虽是戏言,有点偏颇,但仔细想想,也不无道理。适度、恰当的体罚,应该是教育的题中之意。很多人看过《傅雷家书》,傅雷先生对长子傅聪的家庭教育,就不乏“暴力”的成分。很多年前看到《参考消息》上一位美国教育家写的文章,他主张必要的时候也可以体罚。须知,温室里培育的花草,很难经得起风雨,教育上的一味宽容乃至纵容(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迫的),很多时候是自酿苦酒。这杯苦酒,谁会喝下去呢?不仅是酿的人,往往社会还要分担。
就字源而言,“教”字右边在金文里写作“攴”(pu),本义是杖或者戒尺,有鞭打之意。可见单纯的说教,几乎是没有的。家教如此,学校教育亦然。推而广之,凡教育,不能让体罚、惩罚缺位。否则,家训家规、校纪校规乃至国家法令,也都可以退场了。
2019年12月20日于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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