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一头浓密长发的我,经常为别人啧啧赞叹而沾沾自喜。我喜欢将头发梳成一根大麻花辫子或分梳成两条小辫,但那一根就粗得像个大蟒蛇,小辫也比有的人一根辫子还粗。其实我很小的时候,头发又稀又黄。妈妈后来学来一个偏方,先把我剃了个光头,再涂上生姜片,头发就迅速繁荣昌盛起来。从小到大都是妈妈站在走廊上给我梳辫子,过往的老师同学们见了笑话我是个娇气包。我却依然我行我素,享受这种特殊待遇直至高二那年第一次远离父母。考上大学后,好不容易蓄起来的头发又因为军训而被无情剪去。最令人气愤的是,同寝室一胆大的女孩将长发盘在军帽里,居然蒙混过关,我真恨不得揭发她。好在我的头发长得快,大学四年我因一头秀发出尽风头。虽然洗头费时费力,而且有时要背“蠢人多发”的黑锅,我硬是将头发留到了腰际。毕业时,同学们在留言本上纷纷留言,除了我的外号“羊羔”满天飞外,有的就昵称我为“小芳”。上班以后,依然保持学生本色。一次在公汽上,我的大辫子突然被甩了起来,我吓了一跳,向身后一看,一个中年妇女正在对另一个同伴赞叹:“几好的辫子哟!我当初的辫子也有这么粗。”看腻了自己扎辫子的模样,乘着要参加好友婚礼的机会,又一次剪去了长发,弄了个时髦的碎发。这次决心改头换面的,所以一点也不心疼。不过大家见了我的新形象,首先都问:“这么长的辫子剪了不可惜?”然后才说:“变洋气多了,也显成熟了。”在一片叫好声中,也有人说我没有扎辫子清爽,还有人说现在的发型像个刺猬。我也不恼,反正头发剪了还会长。不过,一旦离开跟随我多年的“老朋友”,还是有些怅然若失。我又期盼着那一天早点到来:我坐在镜子前,细细编织我那美丽的麻花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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