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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时奥尔罕帕慕克得了诺贝尔奖,当时对于这种奖项还是比较迷信的,于是买了他的一本《我的名字叫红》,现在早已经记不得情节,只觉得絮絮叨叨,很冗长。于是不再看他的作品。前几年随便找电子书时看到这本书,被标题吸引了,看了一点没有了,便顺势搁置下来。直到今年找到了完整的电子版,于是又再次看了起来。一开始还是觉得自言自语式的叙述好长,主人公对于感情的处理方式、自以为是都让我不赞同。但是作者的叙述语言、章节分布却莫名吸引着我看了下来。后半段渐入佳境,直到最后一页看完,掩卷的瞬间忍不住大哭一场。不是为这部全篇都在讲爱情的故事,不是为不完满的结局,不知道因为什么。也许是因为背景里隐隐透出的时代变迁,也许是因为一个不成熟的人地成长,也许是因为某件事而孤独,又为了一些信念而坚持的精神感染了我。若是换一个人写,或许这只是一个变态或是无聊的故事,然而作者娴熟的语言运用技巧,背景布置,让整个故事升华了,有了比爱情更深刻的东西,印在了读者的心中,也许读者不自知,但隐隐会觉得,这不仅仅是一个爱情故事而已。有人短评说这完全不是获得诺贝尔奖作家的水平,我却恰恰觉得,正是因为作家的高超写作技术,让我喜欢这本书。如同一个拥有优质嗓音的歌者,即使唱了一曲口水歌,依然很有气质,令人沉醉。看完这部,我在想,是时候找时间再重新读一遍《我的名字叫红》。有些书,也许换个年纪看,会有不同感受吧。再记:近两日随意在空间写了一篇生活日志,因为别人的留言(亦或是自己爱多想),才发觉原来一件小事有很多个角度可以去看待。你写出来的东西,往往看在别人眼里已经带有了别人的价值观。于是想到凯末尔结尾要求作者写下的那句话:“让所有人知道,我的一生过得很幸福。”或许是因为受到太多熟悉、不熟悉的人的质疑,他才萌发了要找作者为他撰写这个故事的念头吧,以最大限度地保留自己的想法,不让自己的感情受到错误的解读。当然作为书被人看到就难免会有所解读。一面感叹他的任性,一面觉得真好啊,肆意生长、不在意他人的看法,是多么难得的人生态度。反正我很难做到,总是在两者间摇摇摆摆,无法那么酷的活下去。突然觉得,也许就是因为隐含着这一层意思,我才在结尾下意识的哭了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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