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是中国四大节日之一、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清明节与新春、端午节、中秋节,是指华人传统会一家团聚共度的四个节日,故称中国四大节日。
中国民间故事中,春秋时期,晋国公子重耳为逃避骊姬之乱而流亡国外,一日乏食,饥馑非常,随臣介之推(介子推)走到僻静处,从自己的大腿上割了一块肉,煮了一碗肉汤让重耳喝了,重耳恢复精神,才发现是介之推自割腿肉,感激万分。十九年后,重耳回到晋国做了国君,成为了晋文公,重赏了当初伴他流亡的功臣,唯独忘了介之推,介之推也不邀功,带着母亲悄悄隐居去了。很多人为介之推打抱不平,晋文公醒悟,亲自去请介之推,然而介之推已离家去了绵山。绵山山高路险,找人谈何容易,有人献计,从三面火烧绵山,逼出介之推。大火烧遍绵山,介之推依然不出,火灭了之后,人们才看见介之推背着老母,已经在一棵老柳树下烧死了,母子皆亡。晋文公将一段烧焦的柳木,带回宫中做了一双木屐,每天望着它叹道:“悲哉足下。”故“足下”成为上级对下级,或者同辈之间相互尊敬的称呼,据说即源于此。后来晋文公为纪念介之推死于回禄之灾,下令将介之推的忌日定为寒食节,不许民众开火煮饭,只能吃冷食、凉拌食品。这就是“割股奉君”的故事和寒食节的由来。
但后人多所考证,寒食节禁火习俗的起源与介子推无关。介子推割股的史实也存在争议。
传统寒食节、上巳节、清明节相距甚近,为了方便,往往连续假期,唐代时寒食与清明已并称,清明本无太多文化内涵,而寒食、上巳则传统丰厚,三相结合,便成了一个重要的节日。在古代,清明还不如寒食节(现在已与清明合并度过)重要。寒食节主要节俗为扫墓、踏青、禁火、不许生火煮食,只能吃已备好的熟食、冷食,故有此名。扫墓的起源,据传始于古代帝王将相“墓祭”之礼,后来民间也相仿效,由于日期接近,宋代之后,寒食扫墓之俗逐渐移到清明。据说宋代朝廷规定,各地祭坟扫墓,以清明节为主。扫墓,是寒食节原有的习俗,而水边散步、戴柳圈等,则是上巳节原有的习俗,清明节吸纳了此二节庆的仪式,由一个单纯的农业节气提升为大节日,清明节与端午、春节、中秋节并称为汉族四大传统节日。寒食的习俗若干以变形的方式传承、保存于清明节中。台湾部分地区、韩国仍举行寒食节。踏青、春游、荡秋千等习俗只在清明时举行。在山西大部分地区是在清明节前一天过寒食节;榆社县等地是在清明节前两天过寒食节;垣曲县还讲究清明节前一天为寒食节,前二天为小寒食。有些地方则把上巳节也当成清明节,称作小清明。
由于中国广大地区有在清明节附近进行扫墓、祭祖、郊游的习俗,逐渐演变为华人以扫墓、祭拜等形式纪念祖先的一个中华传统节日,在仲春与暮春之交,清初汤若望历法改革之前,清明一般为冬至之后106或107天,寒食节的后一或两天。扫墓活动在节前后可延续十天至半个月左右。清明节是中国重要的“时年八节”之一,一般是在公历4月5号前后,清明节原是指春分后十五天,但民间对于扫墓这事,节期很长,有“十日前、八日后”,及“十日前、十日后”,甚至是“前半个月、后半个月”等各种说法,故在这十八至三十日之间均属扫墓的日子。1935年中华民国政府明定4月5日为“民族扫墓节”。
祭祀是表达我们对先祖怀念、感恩、孝顺的方式。但对逝者最好的祭祀,与就是让生者活得幸福。或许正是因此,从古而今,清明节不单纯是一个扫墓祭祖、寒食赐火的日子,还有非常丰富内容,包括插柳戴柳、春游踏青、植树、采花、蹴鞠、放风筝、荡秋千、拔河、斗鸡、赠画蛋、吃春卷、青团、青草粿、红藕等等。《论语》中曾皙说:希望“莫春者,春风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清明是一个男欢女爱的节日。根据《礼记·月令》记载:“仲春之月,令会男女,奔者不禁”,认为“仲春之月”是不同部落之间的男男女女谈情说爱的季节。黎族、苗族的“三月三”,也是暮春时节,清明节前后,是人们谢谢祖先、谢谢生活、在野外谈情说爱的节日。《历书》:“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丁,为清明,时万物皆洁齐而清明,盖时当气清景明,万物皆显,因此得名。”清明一到,气温升高,正是春耕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种瓜点豆”之说。
2006年5月20日,中国文化部申报的清明节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