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结婚,房子就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这些年吵得沸沸扬扬的就是买房问题了,更厉害是的买了房子应不应该写女方的名字?
房子是属于一大笔财产,从市场上看很多刚需阶层的房子首付基本上是父母付的,甚至倾尽所有财力,然后孩子负责月供,按道理的说应该房子是未婚的媳妇是没有关系的,但是未婚媳妇想要一份保障有这样要求真的很过分吗?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个故事:
我有一个女性朋友,未婚,异地恋,并且距离比较远,想在结婚之前跟男朋友买一套房子,那么房子买到那个城市算合适,女方城市?男方家长不同意;毕竟只有儿子,跑远了也不方便;买男方城市?女方家长不同意,嫁太远,怕受委屈,更没有保障,既然说到保障,女方家长同意房子买房男方城市,但前提是写上自己女儿的名字,那这样的话男方会同意吗?请往下看:
起初男方是同意的,父母不知情,在父母之情之后情况有所改变,虽然没有完全说出来,但是字里行间透出的都是不愿意,发展到后来,房子决定买在妹妹的名下。
男方总是会说“结婚后我的就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没你想的那么复杂,就是单一的买房子结婚,哪有那么多事情,你总是不相信我之类的话”,说到这里,小编想问一下,你总是说女朋友不相信你,你相信过女朋友吗?信任是相互的。
问题非常简单,但是实施起来比较难,女方父母为了女儿有一份保障提出这样的要求,到底过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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